“干嘛不離婚?因為考慮到孩子”
對這句話有了新的感悟。
先說說以前的想法:鄙視以為孩子好為由,繼續痛苦的婚姻。不幸福的婚姻給孩子帶來的也是不幸福,所以當斷則斷。總之,孩子不是借口。
現在:上述想法仍然存在,多了一些內容。就是有了孩子,要更用心的去維護夫妻感情。我一直認為兩個人感情就像養育小樹苗,是需要花心思維護而不是單純依靠什么天然吸引力。但感情又很飄渺看不見摸不著很脆弱,消失的很快,所以即便是已經結婚了,如果覺得過不下去,早點結束。可一旦有了孩子,就要小心和耐心,不要走到“過不下去”那一步。我還有一個觀點,大部分男女之間感情是可以控制的,因為感情跟時間掛鉤,而時間是自己可以安排的。所以呢,很多可以遇見的感情糾紛就別讓它發生了。
好了,要說重點了。為什么新增這些感悟,是因為樂樂,因為和我們互動越來越多的樂樂。月子里抑郁的時候,甚至想過做單身媽媽又怎樣?,F在完全不敢想象。我猜呢孩子越小其實越容易離婚,越大越難。孩子與父親慢慢產生了感情,孩子與父母一同在一起所表現出來的放松快樂幸福是其中任一方以及其他任何人都無法比擬的。因為愛孩子,所以有一種沖動付出一切也要守護孩子發自內心的笑容,如果跟孩子提到父母分開,孩子哭著說我要爸爸/媽媽,心里再多的恨和氣都會瞬間隱秘,那一刻只想著怎樣才能讓孩子停止哭泣。
那天我跟達愛斯又聊起離婚的話題,我說看到樂樂嗲的叫爸爸,我都心軟,難以想象要是見不著爸爸哭著想爸爸時候我該多難過。達艾斯也說是的,而且眼睛有點發紅,大概跟我一樣想象了那幅畫面覺得特別心疼。
當然了,不是說有孩子就不能離婚,沒有絕對。就是一點新感悟記錄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