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生最遺憾的,莫過于,輕易地放棄了不該放棄的,固執地堅持了不該堅持的。
還好,我堅持了最正確的堅持,那就是好好地愛一個人,永遠不離不棄。
人與人之間的緣分真的很奇妙,與其說它是一次陰差陽錯的相遇,倒不如說是一場結局待定的游戲,撲朔迷離,既不明晰我們可以相伴向前走多遠,又不確定我們可以扶持向前走多久。
但還好,在外面的世界里兜兜轉轉了那么久,當一切塵埃落定,歸于原點,卻仍欣然發現,你還是昨日的你,我還是昨日的我,只是我們的心更靠近了。
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你,獨一無二的你,真誠傻傻的你,叫我如何不珍惜,我的大大大寶貝兒閨蜜——毛毛。
我就是要向全世界寫下,對你最最樸實也最最美麗的情詩。
2.
今天早上剛剛起床,就收到了毛毛的語音:“啦啦啦,想對你說的話全都在歌詞里面啦。”我猛地一驚,微信界面上赫然存在的全民K歌。這不知道是毛毛第幾次,在我最難受的時候給我唱歌了。雖然,聲音沙沙啞啞的,偶爾還會破音,但卻是我聽過的最最動人的歌聲。
聽著熟悉的嗓音,看著頻頻滾動的歌詞,我的眼淚止不住向外涌出,舔一舔,咸咸的卻又很甜很甜。
嗯,就像歌詞中所說的那樣,捕捉照片的每一個瞬間都有話要講,想說悄悄話靠在她肩膀,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是帶不走的美好。不用她問,我就會毫不猶豫得說出那句“我真的好愛好愛你”。
毛毛的聲音已經陪伴我整整4年了吧,但說實話,記憶對初次見面時我們兩個人的樣子已經變得漸漸模糊,像被微風吹過后的天空,輕描淡寫著絲絲印記。
我只知道,有她的高中后兩年很完滿,很幸福。
高中二年級,自主選擇座位的我們偶然間成為了同桌,也恰恰就是這次偶然,注定變成了我們之間友誼的牽線。
我記得毛毛一開始是不愛笑的,總是低著額頭靜靜躲在一旁,好像要隨時逃離這個紛擾的世界,我對她記憶的開始就是那低垂的油油的頭發。后來才知道,雖然毛毛會一天一洗,卻還是因為三根油發趴在額頭而備受煎熬。記得和她冷到窒息的對話,僅限于一天為數不多的只言片語:“喂,讓一下,我去洗手間。”換來無奈的一瞥:“好。”記得她被層層包裹著的怕受傷的內心,那是我無數次努力嘗試靠近,卻最終換來巨大排斥力下陣陣無奈的高墻啊。
那時的我,居然在一遍遍懷疑自己木訥的新同桌是不是一樁木頭,雖然這個假設已經在我的世界里成立了成千上萬遍。
如果說每一次意外都擁有萬種姿態,那我和毛毛成為好閨蜜一定會是那個最美的意外,她從未想望,我從未強求。
直到遇到她,我才明白原來時間真的可以潛移默化地改變一切。因為不知從何時起,這個原本面部僵硬、毫無感情波動的女孩,漸漸變得和原來不一樣,不,應該是很不一樣,因為,我們倆都在變,而且變得越來越相像了。
我們的笑點一度低到神經值之下,既可以一直維持他人眼里的“乖乖女”形象,又可以相視一笑后,秒變他人眼里的“瘋子”。可能,和最對的人在一起才會有這樣的感覺吧,有時候我們不約而同地大笑過后,仔細回想,卻始終不能記憶自己究竟笑了些什么。于是,就有了高三課間,班級死氣沉沉的空氣中,突然溫存著的大叫和歡愉;就有了高三課堂,眾多筆直挺立著的身板當中,默默趴下,捂嘴抽動的兩個被擋在書架后方的背影。
我們將所有同學和老師的名字都編成了特殊的代碼,因此,班上幾乎沒有人聽懂我們的對話。更不會有人知道,我和毛毛最享受的事情,莫過于我們在哈哈大笑,卻留得其他人一頭霧水。我和她就是這樣的人啊,開心是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事,哪怕成全了別人眼里的傻瓜。有她的日子,高中生活不再是人們口中所謂的“人間煉獄”,怕是一場兩個人轟轟烈烈演繹地人生大戲吧。
“愛一點”,那是屬于我們的歌,至今還一直記得。我們都是音樂的狂熱愛好者,一旦節奏響起,恐怕沒有任何人可以按奈得住我們內心爆發的宇宙。雖然在學習任務繁重的高三,但兩個瘋丫頭還是把這首歌的歌詞改得亂七八糟,把這首歌的曲調改得不堪入目,盡管面臨了無數次家長的斥責和同學的不解,但還是在偷偷難過之后,感到無法遮掩的開心。畢竟,那是我們共同熱愛的音樂和唱歌啊。從那時起,我更加珍視這份重壓之下,死里逃生的友情,我們,算是真愛了吧。
遇見一個人,然后生命全改變,原來不是戀愛才有的情節。其實,高中的自己早已談過一場擁有海誓山盟的戀愛,不是和別人,正是和毛毛。
而我,在這場戀愛中,注定扮演著男生的角色。
從小沒有父母呵護,跟隨姥姥長大的毛毛,就像一個不懂事的孩子,偶爾會和你撒嬌也會和你賭氣,甚至開玩笑也沒有絲毫分寸。但我一點兒都不會生氣,還會買來最愛吃的餅干逗她開心,因為我知道,童年的毛毛缺失了太多關愛,極度缺乏安全感,沒有人告訴她怎樣察言觀色、怎樣處理人情世故。
毛毛好傻,傻到每一次和我賭氣之后,卻依然拉著我的手說:“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會不會像以前一樣喜歡我”;毛毛好傻,傻到不敢和我拍大頭貼,因為在她的印象中,每一次拍完大頭貼,她最好的朋友都會離她而去。
這時候的我,總會站在一旁輕輕地拍著她:“不會啦,你到底是相信我還是相信你的過去吶。”毛毛故作堅強,卻還是在我不經意間的偷看中,淚濕了眼眶。
我最愛的毛毛,我們說好了永遠不分離,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全世界都與我們背離。
3.
高考,就像是一場分道揚鑣的華麗儀式。儀式過后,大家各奔東西,不知多少人的一句再見都變成了再也不見。
我和毛毛沒有考入同一所大學,但好在,我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仰望著同一片藍天,呼吸著同一片空氣。不知道為何,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只要堅信她在這座城市的某一個角落,心里就會很踏實很踏實。
我們都是很注重儀式感的人,心中始終存在著一個執念:“要把每一天都成最浪漫的樣子”。
于是,每一個重要的節日、每一個重要的時刻,我們一定都會在一起。有人說,愛上一座城市,是因為那座城市有你愛的人。嗯,因為毛毛,因為我們走過的這座城市的許多角落,我愛上了天津,這座低調而又充滿內涵的慢節奏古城。
圣誕夜,我們在最繁華的商業街最悠閑地牽手走著,在狂熱購物地路人中間像個另類。看著琳瑯滿目的擺設和絢麗多彩的櫥窗,幻想今后的生活。有時,又會沉默很久很久,但卻不感覺絲毫地尷尬。我想,這大概就是人與人相處中,最理想的狀態吧。只要是你,無論做什么都會很開心。我們會冒著被店老板轟走的風險,戴著奇異的帽子抓拍丑照;也會在困到極限的情況下,坐在商店的椅子上呼呼大睡,雖然睜眼之后將會面對著所有人奇異的目光。漸漸地,我發現自己居然變得越來越大膽、越來越敢于冒險,當然,只是局限在和毛毛在一起的時光。
萬圣節,一向乖巧的自己居然會逃課和毛毛一起趕去派對,在昏暗的燈光和嘈雜的音樂中瘋狂地起舞;也會在手腳冰涼、心跳加速的時候,仍然興奮地跑去鬼屋。
沒有物質世界的滿足,卻絲毫不輸精神上的歡愉。
平安夜,我們用商店里彩色的水筆寫下了對彼此的祝福;因為我們知道,寫下祝福后,我們就要分別,趕回到各自的學校。說好了不哭,卻還是在地鐵站不同方向的路口紅了眼眶,給對方一個緊緊地擁抱,這一分別,不知道多久才會再次相見。
“皮皮,第一次和閨蜜過圣誕節,希望永遠不要忘記這一天,能認識你是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
“毛毛,永遠不會忘記這一天,能認識你也是我這輩子最幸福的事。”
到現在,因為彼此的忙碌,我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見面了。
今年,我生日的那一天,蠢蠢地你為了給我準備驚喜,連夜學會了視頻制作,雖然排版丑丑的,文字一點兒都不文藝,可還是讓我感動地一塌糊涂。
你說你想我,那我能不能說我想了你很久很久卻沒有說;你說你懂我,那我能不能說你懂我如同我懂你一樣。你說在你眼里,我閃閃發光,那我能不能說,在我眼里,你永遠都是最璀璨的明星。你說讓我不要自卑,那我能不能說,請你照顧好自己的身體,不要再熬夜了呢。你說你好喜歡我,那我能不能認真地說,毛毛,你是我認真愛過的最久的人呢。你總催我找一個愛我的男朋友,我卻覺得,有你一人,足矣。
4.
我一直都是一個喜歡傾聽別人分享,卻不愿意將自己的內心分享給他人的人,也一直固執地認為,這是性格所致,是一條不會被任何人任何事打破的準則。可毛毛就是有這樣的魅力,讓我卸下重重的外殼,愿意把一切全部展露給她看。
原來最信任的人是爸爸媽媽,但長大后卻發現,有很多話是不適合和他們說的。還好有毛毛,現在無論是有好消息還是壞消息,我第一個想到的人總會是她。原來的我總害怕打擾她的生活,但現在卻明白,原來擁有一個可以被隨時打擾的人是多么幸福。打擾,有的時候也代表著一種愛吧。
我和毛毛,是兩個完全獨立的個體,也是兩個不太一樣卻越來越像的個體。
她熱衷于追星,而我卻對娛樂圈一無所知,卻很樂意被她嫌棄成為“山頂洞人”;她熱衷于冒險,而我卻唯唯諾諾,極度小心,成就了她口中的“惜命小公主”。她有她柔順的短發,我有我毛糙的長發;她有俏皮的斜劉海,而我卻只有規矩的齊劉海。
我和毛毛,是兩個完全獨立的個體,也是兩個深愛彼此的連體嬰兒。
不知道多少通電話的開篇都是:“費蛋玩意兒,我和你說!!”接下來的2個小時之內,絕對會有聊不完的話題和說笑,直到困到不行,卻還強忍著猜拳,才肯依依不舍地掛斷。找一個聊得來得人真的很重要很重要,因為人生不就是一場與生活對話、與同類交流的過程嗎。
不知道多少次在我難過的時候,都會收到毛毛準備的小驚喜,逗我開心,哄我高興。一瞬間,我們的角色似乎互換了,我們家最最不懂事兒的毛毛,變得越來越細膩,原來越貼心。
“高中你包容了我那么多,大學讓我來包容你吧。”
“你短發的時候陪了我的長發,那能不能在你長發的時候,陪陪我的短發呢。”
“我真的好想好想好想你。”
看似在普通不過的話語,在我眼里,都譜寫成了最最美好的情詩。
毛毛,不管你走在哪里,我都會站在你看得見我的地方。如果有難過,有委屈,只要你回頭看看,我一定第一秒出現在你的視線中央。
毛毛,四年很久,卻不夠很久很久,我們就這樣一直走,一輩子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