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接受反駁,但是不接受反駁。
——叮咚。
II.
我不太是一個表達能力很好的人,能夠很有效的利用語言的方式來和外界進行互動。
所以,在生活中的很多時刻,我都在寄希望于被表達。
當然,這個被表達的方式可以是多種多樣,可以是一首歌,可以是一張圖,甚至可以是一句話。
它代替了我進行表達這件事。
所以我將它印在衣服上,發在朋友圈里,放在所有身邊人可以一眼看到的位置。
我想向周邊的人宣告一下,這是我。
III.
我覺得這是個很好的事,也是個很好的行為。
表達個性是件沒什么錯的事兒,合理表達個性更是個應該值得鼓勵的事兒。
畢竟這世上存在著很多大家約定俗稱的合理,存在著大家墨守的成規。
比如反駁這事,我們存在著太多關于反駁的合理敘述。
反駁是為了追求更好的真相,反駁是為了進步,反駁是為了大家經過討論能變成更好的自己。
這是一個很容易就站上去的制高點,畢竟進步沒錯,追求真相也沒錯,努力變更好也沒錯。
這些沒錯都存著很大的反駁難度,我好像并不是這么想,但我又一時說不出什么這里不對的點,畢竟之前說過,我不是一個太善于表達的人。
但仔細想想,我是真的不接受反駁嗎?
我當然接受反駁,我們不接受的是打著反駁的名號,做著超出反駁的事。
IV.
當人在立場上正確的時候,便可以肆無忌憚,聲音很大。
所以當我們反駁的時候,更多的時候已經不是在講道理的對錯,不是在討論事實的真偽。
當我們的反駁開始有了利用權力進行控制和傾軋,當我們的反駁開始利用信息的不平等進行欺騙,當我們的反駁不再是反駁,而是從頭到尾把自己的觀點當做強加在對方身上的一座山,當成自己擴大影響力的籌碼。
反駁這事已經從「我覺得你說的不對」變成了「我覺得你是個傻逼」。
當然,有可能在這件事上你自知或者不自知,沒關系,我就都不接受好了。
我沒辦法去改變你的想法你的認知,那我所能做的,只有以微薄的力量,去改變反駁這件事在社會里的地位,反駁并不是總是對的,哪怕你說的對,我也沒那么想成功,我也沒那么追求真相,我和你有著不一樣的三觀。
反駁太強了,該削。
是的,誰強削誰嘛,整個人連認知觀點都擼化了!
=======? 玩世不恭,咚嗔嘻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