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學習分享,第125天。2017年11月19日,星期日。
今天在微信上看到這樣一則尋人啟事:憨娃子快回家吧!你是父母的全部,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名老師的孩子,在今年5月12日,和父母吵架以后就離家出走,至今未歸。出門時未帶任何錢物和身份證件。父母已經想出了任何能想的辦法。實在沒有辦法了才在微信群中,發動所有的好心人來共同尋找。尋問其原因,原來是父母給孩子安排了工作,孩子不想干,父母就想讓孩子按自己的要求來,就同孩子發生了矛盾。
無獨有偶,前幾天我們班有個孩子不想上學。父母深知上學的重要性,非常想希望孩子上學。就用暴力來解決問題。打了孩子以后,孩子就要跳樓。幸虧有好多人在場,才阻止了悲劇的發生。
同樣,我們學校的真事兒,孩子不想上學,父母滿校園的追著打孩子。孩子就用電話打了110,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才阻止了這件事情。
我在想現在的孩子們怎么了?跟父母的關系就那么差嗎?還是做父母的與孩子交流存在的問題。我想這兩方面都有原因。隨著時代的發展,孩子們已經有了自我的意識。更看中了自己的面子。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人身權益。父母往往存在著這樣的共性問題。孩子小的時候都把孩子留給了父母。等大的時候接過來自己帶。平時又忙于工作賺錢,很少與孩子交流。與孩子之間存在著代溝。與孩子之間的關系沒有父母與孩子之間真正應該有的那種關系。這時父母又想按自己的標準來要求孩子。沒有關系的基礎上強加內容,這是很容易出問題的。很多的時候關系要遠遠重于內容。
父母的要求往往是基于自己的社會經驗,和自己的親身經歷總結出來的,是非常有價值的。他迫切希望子女們能按自己的理想來發展。可是父母往往忽略了走路的是孩子。我們不能替孩子選擇,也不能替孩子走路。我們只能給他提供意見。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自己人生道路的權利!父母更應該是,在尊重孩子的前提上給孩子愛,提供幫助。而不是自以為是的愛。
最后我想用一句話來總結:發生在別人身上的都叫故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叫事故。讓我們帶著尊重與愛的建議對孩子進行教育。避免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