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那年,生如夏花,我們不懂,我們只是喜歡,也許覺得自己是夏花吧。
研一那年,平凡之路,我們覺得懂,我們覺得那都是我們自己。
研二,好好地,我們想哭又想笑。我們啥也不懂,就是愛樸樹。
十二年了,我們還是愛著樸樹,他已成大叔,我們也快奔三。
十二年改變了我們太多。
十二年前,我和好友惡作劇告訴班上所有人,樸樹自殺了,在那個沒有手機和電腦的學生時代,大家都信了。而十二年后,那個好友已經不記得這件事,我們也回不到以前了。
十二年前的前一半,我都在想著如何才能回到那個生如夏花的時光。直到死神帶走了她,告訴我別想了,你不可能回去了。
十二年的末幾年,我似乎才真正染指塵世。我不再平靜,不再單純,不再安逸。
我,變得急迫起來。
我只希望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心安理得的,讓它們盡可能有趣。這一點愈發清楚。它對我很重要。
我想做,卻發現不得不踩著那些令人作嘔的淤泥,這里有太多令你厭惡的人和事。這也是樸樹十二年逃離娛樂圈的原因吧。月亮與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蘭德應該也是如此。
其實我只是不想看到那些厭惡的東西,只想安靜地做我想做的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