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譯文:供奉先王的牌位,行先王傳下的祭禮,演奏先王時代的音樂,尊敬先王所尊敬的,愛護先王所愛護的子民。侍奉死去的人就如同他在世一樣,侍奉亡故的人就像侍奉活著的人一樣,這樣就是孝道的極致了。
感悟:這是第十九章“孝禮”中的一句話,孔子認為“孝”和“禮”應該結合起來。如果說孝道的精神本質是“敬”,那么如何表達出這種“敬”呢?這就是:行為要符合禮,而孔子則直接將此看作是孝,《論語·為政》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無論父母生前或死后,都應按照禮的規定來行孝。
? ? ? ? 又是一個“執行合一”的論調,結合現實,我覺得這個“禮”字,更要體現在“生”和“存”時。有些人對待在世的父母長輩沒有空關心,陪伴,而一旦他們故去,這些人似乎突然想起要盡孝了,于是各種排場,哭嚎,盡量搞大聲勢,唯恐別人不知道他(她)的孝心。對于這種人,孔子的話要反過來說:“事生如事死,事存如事亡。”做到了這些,然后再“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那就“孝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