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的時候,我愛上過一個人。
那時候的我好像比現在要成熟、聰明、自信又無所畏懼。每每不動聲色,行動卻干脆爽落,滿世界好像都配合我裝不知,但我并不擔心和在意。從四年級升到五年級,“穿越”這個詞還沒出現,可是我總是在絞盡腦汁,幻想如何才能追趕上一段六年的時光。有些人是沒有童年的,像我,作為一個矛盾體,明面上規規矩矩懂事上進,留下離經叛道遺世獨立與自己相處。
他是來學校實習的語文老師,18歲。他長得像歌手品冠,一張溫和臉,干干凈凈。唱歌好,畫畫好,寫字也好,把班上一群小姑娘迷得亂轉。我是班上的好學生,他初來乍到,自然對好學生照顧有加,我并不刻苦,但是成績卻優秀,尤其是他的語文課。我已經忘記對他的喜歡是從何時產生,也忘記是否因為我在成績上的爭氣讓他對我有了一絲絲偏愛,還是他對我的偏愛才導致了我對他的喜歡。我那時候五官并沒有長開,頂著一張寡淡臉還自帶三分傲氣,小城市的民風很傳統,所以家人并不允許我過分的穿著打扮,可想而知我顏值并不足以人見人愛。
可喜歡上他的我,簡直像開了外掛虎虎生威,直到現在我依然覺得人的心智和年齡是沒關系的,我當時的表現簡直是毫不拖泥帶水,有禮有節有膽量。多數人的初戀并是不會發生什么驚天動地的事。可我做的每一件事,現在回想起來都那么讓此刻的我“自嘆不如”。在教育大院里長大的我,對于老師這個職業有著本能的親切感,所以我并不會像別人那樣,在他面前畏手畏腳,并深知在他面前塑造落落大方知書達理好姑娘形象的重要性。最重要的是,我還懂得從實際出發,明白要引起他的關注,一定得成績好,于是我不僅上課專注,課下更是看遍了所有能找到的一切課外書,僅僅為了在他提問的時候能第一個舉手。每次穿上漂亮衣服會積極尋找偶遇的機會,也僅僅為了能讓他第一眼看見我。那時候流行制作手抄報,我都是絞盡腦汁搜羅雜志上的新版式借鑒,辛苦做到半夜,僅僅為了能夠被他選中貼在學校報刊欄里……
那時候教室是平房,夏天上課的時候,窗外的知了會沒完沒了的響,我往往會以專注聽講為掩護,盯著他,百看不厭,渾然忘卻了炎熱和聒噪。下課后,在回家的路上會想著當天發生的一切,苦思明天再做點什么讓他看到。每天就這樣一邊走一邊想,當時回家的路因為返修已經阻斷車輛通行,寬闊的路被壓得很寬很平,我喜歡光腳走在上面,每一步都像踩在琴鍵上,反彈出好聽的聲音。
我本來就是一個不懂得掩飾真實感情的人,也許是我做事雖稚嫩,卻并沒有觸碰世俗的藩籬,所以除了情竇初開又調皮的男同學會偶爾起哄,一切安好。我想當時,我是調動了所有的能量,去營造出一幅特別正常又欣欣向榮的好女孩形象,掩蓋這樣可能會驚世駭俗的“早戀”。我拼命努力優秀,除了引起他的主意,更想讓我的感情有一把保護傘遮擋,免他被牽連,免感情被煩擾,也免自尋麻煩。
我做到了,而且很好。
也或許,并沒有人會相信,我一個小孩,竟懂得去愛一個人。很長時間我都在想他到底有沒有意識到我的心意,會不會覺得我只不過是個傻丫頭,亦或是我看到的他對我的好,只不過是我情竇初開的幻想。我那么大膽,喜歡盯著他看,一直等到他的眼神就忽而轉開,或者笑意盈盈對他笑,等他問我一句“你老傻笑什么”。背課文的時候,偷偷把筆扔地上,讓他經過的時候幫我撿起來。上寫字課,眼巴巴看著他寫得那么好的字,就要過來收下拿回家當寶貝。他要參加市里的繪畫比賽,我放學回家就托爸爸去找當幼兒園園長的姑姑借最好的顏料給他。每次上他的課,得意洋洋看他跑到第一排找我要抹布擦教桌,而我那段時間為此竟會去到處搜羅手帕,就是為了讓他每次都會用我精心準備干干凈凈又花樣百出的手帕擦桌子。
他對我的好,大概是一個老師對學生的關照,外加大哥哥對小妹妹的一點點寵愛和溫柔。而我一點都不貪心,他對我笑一笑,我覺得像擁有了全世界那樣開心。我也常常會暢想將來,在心里偷偷念想有沒有嫁給他的可能,然后想到他比我大六歲,這罪不可恕的“六年”,是我們永遠不能跨越的橫溝,就會很懊惱。
故事并沒有像電影里演得那樣出現什么轉折。接下來的是我順利升學,他調走,甚至走得時候都沒有好好告別,從此15年再未相見。關于他的記憶我不曾認真提起過,卻一直放在心里。
我們都不知道生活的軌道是如何延伸,有些人就這樣走入你的生命,又悄無聲息退出,不知此生能否相遇。我上高中,考大學,談戀愛,找工作,正常成長,正常受傷,正常痊愈。這些年我一直在默默尋找他,卻又不會瘋狂到布下“天羅地網”搜尋。直到我終于找到了他的聯系方式,雖然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我卻做到了。我用一個另一個不常用QQ賬號加了他,他竟然通過了,我卻遲遲不敢講一句話,就這么讓他一直躺在僅有一人的好友欄里。過了很久很久,有一天我終于鼓起勇氣用常用的賬號又加他,直接備注了自己的名字,他很快就通過了。
這一年我已經24歲,距離我們分別已經12年。
2013年的7月8號,我們正式聊天,他問我怎么找到他的,我笑著說這是個秘密。辦公室里的忽然放起了林志炫的《單身情歌》,我們倆相熟的時候,這首歌剛剛火起來,他在教室里唱給我們聽過,于是此后很多年每當聽到這首歌我都會想起他唱歌的樣子。感慨萬千,我想這應該就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打字的手一直在抖,世事變遷,我于他面前,仿佛又回到當年那個傻傻的小姑娘。我們問著彼此這些年的經過,想彌補上在對方生命里的那些空缺,那些錯過的片段。我的心還是像小鹿在撞,畢竟是我年少時愛慕的對象。他也是幾經輾轉,曾被外調到北京工作三年,后又回家鄉,又突然說到2010年結婚,2011年夏天有了自己的女兒。他問我過得好不好,我敲下原本想說的話:“要是現在你還是一直單身,如果你愿意等待我們之間差的那五六年,我可不可以不要去追求那些浮華無趣的勞什子,回到你身邊,我曾經愛慕的人,我守著這個秘密,淺淺的喜歡,卻再也無法開口……”
但我最終只是說了句還好。
我問他,你還畫畫嗎?他說早就不畫了,因為都沒有人給我送顏料。過了很久,他說,你是我帶過的第一批學生,這些年我唯一能想起或者說牽掛的也是你。
他問我,今年有考試,你想回來嗎?我在鍵盤上敲下了“你都結婚了,我還回去干啥呢?”然后一個字一個字刪掉。然后,一狠心,就全發了過去。他停頓了一下回復,“那早知道我就不結婚了,呵呵。”
我也回,呵呵。
那天我們聊了很多很多,說起過去,說起現在,好像很輕松,卻又彌漫著一股濃濃的刻制氣氛。那句“你都結婚了,我還回去干啥呢?”,是我說過的最大膽的話,我心里清楚我們早已不是當年的人,我把這句話說給曾經18歲的他聽,他也把回答說給當年12歲的我聽,算對曾經的自己有個交代。很多局面,可以看做是命運的安排,我們當年沒有勇氣去跨越或爭取什么,所以我們現在就要坦然面對這個回不去的事實。
那天他說提起一件事,說他一直記得當時班上最調皮的男同學總是問他,為什么對別人提問時都板著臉,唯有對我提問題會一直掛著笑臉。
他跟我說,其實他也不清楚為什么。
他曾是我的初戀,愛他是我做過的最勇敢又聰明的事。明明這份感情在心里掀起驚濤駭浪,我卻能營造出一片現世安穩的假象,讓全世界無所察覺這是一個12歲女孩子“不該有的愛情”。那時候的我好好地愛著一個人,不奢求占有他,不奢求他一直對我好,不奢求天長地久,不奢求有所依靠,我們偶爾的在不經意間做個鬼臉相視一笑,全世界都充滿了安全感,幸福的泡泡會四處飄舞。
我羨慕12歲的自己,貧窮卻不匱乏,動輒擁有了全世界;無知又無畏,上山入海也無所謂。我沒告訴他的是,后來我一個人獨自打拼生活,感情并不順利,每每有人幫我介紹結婚對象,我都會避開“六歲”,那是我心里很介意的一個秘密,是我不能觸碰的天意。
至今我也不能解釋為何當時會被“六歲”嚇倒,讓我后來只能在夢里一直追趕六年的時光。也許這才是生活的無常,曾以為大過天的事,原本沒什么大不了;而原本以為長大后會輕易可得的東西,才明白它矜貴得像奇葩,例如愛情。
故事的結局是,我們終于用成年人的方式重逢,開始沒說“你好”,結束沒說“再見”,卻再也不曾聯絡過。
初戀多好,就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自己的戲份可能就占了大部分,想念像絲蘿纏滿心房,期待在漫不經意的遮擋下呼之欲出,見面會心鹿亂撞,被冷落又會滿腹愁腸……
經歷帶來的到底是麻木還是成熟,那些在愛情中身經百戰的人,是否真得已經刀槍不入?在后來的很多日子里,是否也常常想起,當年的月亮很明亮,那時自己夠勇敢,愛一個人這件事,正正經經,一點不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