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林俊杰:就是我

圖片來源于百度

大多的人或者說至少我身邊大多數的人,認識林俊杰是從《江南》開始的。其實早在2003年,林俊杰就發表了第一張專輯《樂行者》,其中主打歌《就是我》,就是我對林俊杰的第一印象。

還得得益于我姐姐,她那時候正上高中,典型的八零后,在還是小學生的我看來,他們那個年齡的人都是很fashion的。

我曾羨慕他們那個時代的年輕人,小時候有玻璃球、《黑貓警長》,還能上樹爬墻,滿村跑。長大之后他們開始看韓寒、郭敬明,聽樸樹、任賢齊、ENERGY。

說到ENERGY,當初我姐姐和她幾個朋友可都是他們的鐵粉,很可惜,他們后來解散了。現在的同學可能都沒怎么聽說過他們了,我有時候想起來,也會找找他們的歌來聽聽,就好像回到了過去一樣。

可以說,我所有認識的新鮮事物,都是從姐姐那里知道的。比如CD光盤。那時候姐姐有好多張看起來很貴的CD光盤。放假的時候,她就連上電腦的音響,一邊拖地一邊聽。

我知道潘瑋柏的時候,他正唱著《壁虎漫步》。開始我還以為他是個三四十歲的大叔,因為覺得他的名字很老(吼吼,我也不知道為什么覺得很老)。直到看見光盤上面的封面,才知道,原來他不光年輕,而且還很帥。

再說我們那時候,也算是典型的九零后了。那時候我們還在小學,我感覺我的青春期是從四年級開始的,表面憨憨的,其實特叛逆。跟著班里的男生學罵人、打架,差點成了混混兒。我現在跟別人說我的從前,聽者還一臉懵逼的樣子,以為我在吹牛逼。真的是截然相反的兩個人。

我們那時候班上都有各自的小圈兒,我所在的圈算是比較牛的了,里面有班上最帥的體育委,還有跟他一起混的幾個學習很渣的男生。對,還有暗戀體育委的女班長。她那時在課外補英語,有一次,我們班上英語測試,我就把卷子給她寫了,沒想到還考了個一百分。我們那個圈也是很時尚的,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文青。

體育委是典型的文青,別看長得高,跑得快,像四肢發達的樣兒。但人家沒事的時候就插個耳機,偷偷地聽阿杜。一到聯歡會的時候,他必定會來一首《他一定很愛你》。惹得在座的女同學一邊犯花癡,一邊給他鼓掌。
我則跟幾個女同學合唱羽泉的《奔跑》,我不知道我唱歌會跑調,但我知道,那時候會唱歌的人都很酷。

我們這個圈兒私底下會偷偷地交換磁帶和隨身聽。為什么偷偷的,因為對我們來說,磁帶和隨身聽都還是個稀奇和貴重的東西,萬一被班上的混混兒看見,就會被他們搶走。

現在想想,要怪就怪當初自己還是混得不到位,就是不上不下的那種。所以我們那個圈子的地位也比較尷尬的。

我那時候窮,家離學校只有一條街,所以完全沒有中午在學校吃的理由,一個星期的零用錢也沒幾塊。就這么跟您說吧,那時候我要買一根辣條都得想半天,有時候去學校對面刷個五毛錢的雞架,都覺得奢侈,吃得時候都尋思著下次一定不買了。

當《江南》被唱變大街小巷的時候,我幾乎每天都能從廣播中聽到這首歌。以前姐姐給我唱《就是我》的時候,她就說過,林俊杰以后肯定會火的。直到現在,姐姐還在為她以前圈粉林俊杰的舉動感到欣慰呢。

確實,至少對我來說,如果沒有姐姐,也許我喜歡林俊杰的起點也是從《江南》開始的。現在說來,其實也沒什么好得意的地方。畢竟喜歡不分前后,而要長久。

從小到大,我沒有什么偶像,也不像其他粉絲那樣瘋狂。在我這里,沒有誰是偶像,只分喜歡、討厭和無感三種人。不管對于明星還是身邊的人。林俊杰就是我喜歡的一個音樂人,雖然后來又出現了很多唱作很優秀的音歌手,但林俊杰在我心里的地位始終都排名第一。可以說,他的歌陪伴了我整個青春。

就像人們喜歡邁克爾,Beyond、周杰倫一樣。或許吧,如果我那時候聽的是周杰倫,那如今他就是我的第一名。我以為這就是所謂的情懷吧,這是不同于瘋狂的粉絲的那種喜歡。

你可以不去花大筆的錢去買他演唱會的門票,也可以不千里迢迢趕到有他的城市去為他接機,更可以不費盡周折去弄一張有他的簽名,你只要在某個時候看見關于他的新聞,看見他還平安地在忙著自己的喜歡的事情,就已經很好。

去年看見林俊杰參加《夢想的聲音》的時候,我第一時間告訴了姐姐,因為里面還有她喜歡的蕭敬騰。那個節目我一期沒落地給看完了,大多時候,我都在聽林俊杰和蕭敬騰。節目之后,林俊杰被人稱為“行走的CD機”。或許以前就有這樣的稱號吧。今年《夢想的聲音》第二季開播,身邊的人依舊說,還是林俊杰唱得最好。

我不作評價,卻覺得很開心,因為誰都希望自己喜歡的人得到別人的認可。那天舍友突然說起一些韓國男星的長相問題,說是全靠化妝,不然沒法看。說著說著就到了林俊杰、周杰倫,說他倆多丑,放到大街上就是丑八怪。我想這話,如果被一腦殘粉聽到的話,肯定又是一場撕逼大戰了。我只是聽聽,不作辯解。

我想起,小學的時候,有人討論關于林俊杰、周杰倫、潘瑋柏三個人誰最帥的話題。我問姐姐,因為我也不好作出判斷。姐姐毫不猶豫地說當然是潘瑋柏。我一想,的確是這樣。

其實我不愿意拿一個長相去評斷這人怎樣怎樣。現在的小鮮肉有的是,可沒一個能讓我覺得他可以拿去和林俊杰作對比,或者跟周杰倫,陳奕迅對比也好。朋友您拍著良心說,有得比嗎?可比嗎?
(恐怕這話出口后,又得罪了不少人吧。沒事兒,反正我寫的東西看的人少,吼吼!)

我記得我買的林俊杰的第一張磁帶是《江南》。現在很少或是幾乎沒有賣磁帶的了,我們這一代正好趕上了磁帶和CD光盤的尾巴。現在的正版光盤也很少有人買了,一是嫌貴,二是手機代替了所有。所以人們都說,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

那盤磁帶好像是五塊錢,對于那時候連吃個辣條都要考慮半天的我來說,五塊錢也許是我一個星期的飯錢呢。我當然是偷著買的,回家還得偷偷地用我那步步高復讀機放著聽。寫作業的時候也聽,我爸媽還以為我在聽英語聽力。

若是他們知道當初我聽的是什么了的話,估計也就不納悶為什么我到現在連四級還沒有過呢吧。嗨,我要是當初知道有四級這一說,我就聽點英文歌了。

小時候有了點什么好東西就把持不住地想得瑟一下,但我沒傻到跟每個人都炫耀我買了盤《江南》。嘿嘿,我只跟我喜歡的體育委炫耀了一下下,然后就順其自然地借了他聽了一個禮拜。

那我也不忘囑咐他一句,別給班上那幾個混混兒看見。那時候的孩子都挺講信用,說一個禮拜就一個禮拜。不像現在的人,借個錢你要是不好意思沖他要,他就好意思假裝不知道。

后來我還給我的同桌聽了一個禮拜。說實話,我那時候挺不待見我同桌的,沒事就跟他找茬兒,有一次還跟他打了起來。不過我沒吃虧,我連打了他好幾個嘴巴子,連鞋都給踹壞了,然后在班主任那可勁哭。那時候我以為這就是當女生的好處。

同桌對我倒挺好,現在想想,我還挺后悔的。同桌也是個文藝小青年,他愛用鋼筆寫字,聽《秋天不回來》的時候,還拿鋼筆畫了一幅畫,送給了我。我到現在還留著呢,只不過忘了是夾在哪個日記本里了。

同桌說這盤磁帶里《美人魚》還挺好聽,言外之意就是別的歌不好聽。我忘了當初怎么回應他的了。

《編號89757》出來的時候,是我們女班長喜歡體育委正濃的時候。她也是愛聽歌的人,想想那時候好像每個人都挺愛聽歌的,一來覺得新鮮,二來覺得能裝逼。

也不知道女班長是怎么學會《編號89757》的,有一天就搭著我的脖子,跟說悄悄話似的給我唱上了。她唱得挺驕傲的,從眼睛里能看出她想戀愛的光。

我早就知道她是我的情敵,哎,我的情敵多了去了,多一個也不算什么。你知道每個班級都會有那么一兩個大眾情人吧,體育委就是我們班的大眾情人,所以喜歡他的人也都習慣了情敵無處不在的現實。其實那都不算是喜歡吧,只是欣賞而已。但那時候還是小屁孩呢,哪能分得這么清楚。

大學的時候,體育委不知怎么加了我的QQ號了,聊天的時候,卻怎么都找不到那時候喜歡他的感覺了。他說當時的好多同學都結婚了,我說我還在上學,然后就沒有然后了。所以,我知道,他不是我喜歡的第一個男生。怪不得他來回換女朋友的時候,我沒啥太大感覺。反正怎么換都不會是我,誰叫我是他哥們兒呢。

所以,女生一定不要跟男生混成哥們兒。我姐姐高中那會兒就跟個假小子似的,所以周圍的男生雖多,都沒能早戀一次,都是哥們兒,不好下手。后來姐姐上大學那會兒,收拾打扮了一番,竟然在一個高護的專業里,談到過兩個男朋友,成為其他女生羨慕嫉妒恨的對象。

說說就跑題了。

還說《編號89757》的時候,那時候不覺得這首歌好聽,只因為是林俊杰的新歌,便愛屋及烏,畢竟學會了,能成為裝逼的資本。我又跑去商場買了一張磁帶,很薄的那種,封面上,林俊杰流著一顆銀色的淚。在我看來,那是流行。

回到家一聽,靠,竟是個盜版的。有的歌還沒完事,就沒了,這盜的也太明顯了,當我們小學生的錢是那么好攢的嗎?但我還是拿著這張盜版磁帶去跟體育委炫耀,然后又借給了同桌聽。

大多數的人都很喜歡里面的《一千年以后》,那時候家里電腦能上網了,我特地讓姐姐在上學之前,給我下載了這首歌。其實《簡簡單單》也很好聽,我一朋友就很喜歡唱這首。還有《無盡的思念》,那天在某個音樂APP里看到一個林俊杰的歌單,其中第一首歌就是這個,于是我就選擇聽了這個歌單,邊聽邊打字。

其實有的歌愿意聽,也不是因為它有多好的旋律,多好的歌詞,大多還是情懷這兩個字。聽著這樣的歌,能想起與之有關的日子,能重溫一下那時候的美好,也或者是傷心。從而越發覺得這首歌好聽,好聽到能讓你笑出聲來。

在后來,我就沒買過林俊杰的磁帶了,因為身邊的人都從那個時代奔向了另一個時代了。我就莫名地小學畢業了,體育委不在了,女班長也不喜歡體育委了。我的同桌和我上了同一所中學,但他也不再是我的同桌了。他后來被一個很漂亮的女生追求,我們偶爾會在上學的路上遇到,只是打個招呼就走了,然后漸漸地我們就不打招呼了。

我認識了新的朋友,我開始了人生中最慫的三年,變成了我最討厭的自己。那個時候也是我現在最不想回去的時候,可惜,我喜歡的第一個男生就出現在了那個時候。

他不喜歡林俊杰,他喜歡五月天和《斷點》,他是個愛追女生的不怎么文藝的憂傷小青年。沒事的時候愛損人,愛欺負班上最胖的男生,也愛打籃球,他長得高不知道跟這個有沒有關系。他不怎么好看,但他像小學時候的體育委一樣,是班上的大眾情人,也或者是小眾的,總之很惹眼。

我就喜歡他的爺們兒樣,所以,直到現在我都很煩那些磨磨唧唧跟個老娘們兒似的男生。

但我的新朋友喜歡林俊杰,那時候還沒有“腦殘粉”這個詞兒,如果有的話,那她一定是。林俊杰的專輯,有他封面的雜志、粘貼、海報她都會買,在我眼里她是土豪。我總沖她要林俊杰的粘貼,受她的影響,我買了一個林俊杰封面的日記本。我用它記滿了日記,里面的喜怒哀樂,啥都有。但現在看來,那時候的林俊杰,真的不怎么好看。

我還記得有一次體育課上,新朋友跟我爭辯了《西界》里的歌詞。就是那句“就漆黑一片”里到底有沒有“了”字。我這人唱歌雖然跑調,但我記歌詞絕不含糊。我說沒有“了”,她偏說有,而且振振有詞,后來我妥協了。我說過,初中那三年是我最慫的日子,慫在無時無刻里。

現在想那時慫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有真正喜歡的人了吧。以前以為是喜歡體育委的,所以就成天跟在他后邊,瞎得瑟。后來的喜歡就不一樣了,那真是情竇初開的好時光,可惜敗在了我個人身上。我開始變得靦腆,以為那是矜持,不跟男生打鬧,以為那是淑女,而后我就成了男生們的取笑對象,我不反抗,以為那是寬容。

其實那是慫包最真實的神態。

我輸了,遍體鱗傷。

也不知從何時起,林俊杰就成了少女們心中的情人了。他以及他的歌就順其自然地流行起來,他迎來了屬于他的好時代,可我卻覺得那并不是屬于我的好時代。

我沒有感到高興,反而還有些失落。就像我看到體育委偷偷地跟女班長牽手的時候,也像我知道我喜歡上一個很討厭我的男生的時候。人們都不聽磁帶了,MP3流行起來的時候,人們都學會了手抄歌詞,然后聽著MP3跟著合。音像店也逐漸消失了,門口都掛著MP3下載的牌子,一首一塊錢。

現在去書店都看不到光盤了。市里有一家較大的書城,也只是留有一角,上面散落著落滿了灰,掉了色的光碟失去了當年的光芒。清倉處理,都處理不掉。

我家的VCD都送人了,我的“步步高”也不知飛哪去了,姐姐大學時的MP3都已經快廢了,后來買的MP4也只是圖一時的新鮮。

我忽然又懷念起小學時的日子,雖然窮,可還是有偷偷買一張磁帶的興致。插起耳機,寫著作業,一副與世隔絕的樣子,想想就特牛。姐姐出嫁收拾東西的時候。又翻出了從前的那些CD,潘瑋柏、任賢齊、ENERGY、林俊杰……那是她的青春。

她說她得好好留著,然后把韓寒、郭敬明,還有“新概念”作文大賽的作品集留給了我,那也是她的青春。

而我的青春呢?可能就是從林俊杰的《就是我》開始的。

“躺在星空下的草地上,心事全都攤開讓你看。滿天星星張大眼睛盯著我,想要說……”

那時候的林俊杰還不曾被眾人所知,而我們的青春也才剛剛開啟。我看《凍結》MV的時候,里面有一個畫面,是林俊杰吻那個女主角。他還是一副青澀的樣子,眼睛小,還有酒窩。他吻那個女生的時候,我都覺得不好意思。

后來阿妹的《記得》成為了經典,可它的旋律背后還有另外一首歌詞叫《不懂》,是“雨都停了,天都亮了,我們還不懂……”

與后面的幾張專輯比起來,這張《樂行者》還不是很成熟,從中還能聽出林俊杰稚嫩的聲音,沒有過多的技巧,復雜的說唱,甚至可以說成不完美。

但我就是喜歡聽他這張專輯里面的歌,比如《會有那么一天》我就曾聽哭過,《星空下的吻》我喜歡唱副歌部分,《讓我心動的人》,聽來有種心酸的甜蜜。

《女兒家》唱出了女生的心聲,《會讀書》也帶著一些偏見,好似我們學生黨的控訴。《星球》就很溫暖了,里面有那么多的承諾,我可能一輩子都不會聽到。

然后就是《翅膀》了,有種大男孩的堅韌或者是失戀了吧。對,還有一首《壓力》,昨天晚上我還在想這歌的調調來著,沒找到就睡著了,吼吼!

這么一看,我還是對最初的比較了解,如果你要我說出林俊杰的第三張專輯里都有什么歌的話,那我只能百度了。不是后來不關注他了,只是再沒像從前那種熱情了。只是知道,喜歡就好,但沒必要喜歡得那么熱血,放肆了。

好像,這是成熟的標志吧。

后來聽了好多人的歌,周杰倫、陳奕迅、蕭敬騰、趙雷……其實算來算去,還是離不開那個時代。手機塞滿的還是《晴天》、《好久不見》、《愛笑的眼睛》……前天突然想起了任賢齊,然后直到現在還在聽著他的歌。某天想起了言承旭,就反復聽起了他的《我是真的真的很愛你》,這個MV也讓我印象深刻。

可惜,那樣美好的時代還是太短暫了,所以我很羨慕八十年代里面的那些人。聽《曉說》講那時候的音樂的時候,感覺生活是很豐富也很有趣的。韓寒那時候的文字還是很鋒利的,而現在也從商了,書也不寫了。郭敬明的小說讓我一度落淚,可我現在也讀不了他的文字了。

好多新鮮的事物掩蓋了曾經的新鮮事物,只是當初的人老了。八零后都快當爺爺奶奶了,九零后的人也該買房成親了。很多從前的人就再也沒見到了,喜歡的也好,討厭的也罷,我們就這樣或牛逼或慫包地往前走著,不知何時,就遇到了下一個新鮮的事物,也不知何時,新鮮的就變成了曾經的。

曾經的就變成了消失的。

這樣的事物其實有很多,而我只能舉出一個例子,就是青春。

以上,是音樂人的第一期,抱歉,很多人肯定以為我是在單純地寫林俊杰,對不起,讓您失望了,我只是從他身上找回了我曾經的記憶。我想,這也是一個音樂人獨有的魅力。很多地方都跑題了,一寫就摟不住,文筆隨性了一點,還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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