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作業-Pokémon GO為什么火了?

7月22號實習時一個小作業。當時都沒好意思交。

Pokémon GO 是什么?有多火?

Pokémon GO 是一款移動平臺增強現實游戲,由任天堂、精靈寶可夢公司授權,Niantic.Inc 負責開發和運營。于 2016 年 7 月起在 iOS 和 Android 平臺上發布。該游戲允許玩家以現實世界為平臺,以 AR 技術為輔助,捕捉、戰斗、訓練和交易口袋怪獸。玩家在游戲中的移動是基于玩家在現實世界中的位置,例如要孵化口袋怪獸,需要玩家在現實中行走或移動來達到一定距離才可以孵化成功。[1]

裝機量上,截至7月7日周四,Pokémon GO 在美國 Android 手機上的安裝量已經超過 Tinder;日活躍用戶量上,已經讓 Pokémon GO 能夠與 Twitter 旗鼓相當;日均被使用 43 分鐘 23 秒,高于 WhatsApp、Instagram、Snapchat、Messenger 等廣為流行的移動通訊應用。[2]

為什么 Pokémon GO 這么火?

因為 AR?(環境)

這款游戲在視覺互動上最吸引人的要數 AR(Augmented Reality,增強現實)技術的實現,實時地計算攝影機影像的位置及角度并渲染出圖像效果。但如果只看 AR 技術,會發現在 2016 年之前,就出現過數款 AR 的手游,如:Ingress,Warp Runner,Table Zombies AR,Augmented Resistance[4]。他們沒有真正進入到大眾視野,但是游戲的 AR 效果和現在的 Pokémon GO 相比,也毫不遜色。

Table Zombies AR

上圖為 Table Zombies AR 游戲的畫面。畫質很好,把傳統二維平面場景放在了實景的桌子上,三維且可轉動的上帝視角。
因此,通過 AR 技術能把虛擬的場景穿插到現實中,給了玩家之前沒有過的新鮮感,但離現象級的火熱還差很遠。為什么憑借 AR 技術的 Pokémon GO 做到了?

因為好的 IP?(環境下的游戲)

Pokémon GO 并不是開創性的第一款 AR 手機游戲,但現在幾乎已經肯定它是一款分水嶺式的將 AR 帶入游戲主流的歷史性游戲/事件[5] 。要知道,Ingress 也是一款 AR + LBS 的游戲,并且和 Pokémon GO 一樣,都是由 Niantic 團隊開發[8]。Ingress 火了,但遠遠沒有 Pokémon GO 流行。造成這個差距的原因一定有很多,但有一個原因是沒法避開不談的,即 Pokémon GO 得益于《口袋妖怪》這個強勢的 IP。

《口袋妖怪》動畫來源于《口袋妖怪》的游戲,但使廣大青少年認識到這個神奇的世界設定與故事線的,還是其動畫。《口袋妖怪》從1997年4月1日開始在東京電視臺播出[1],現在已經過去了將近 20 年,那時候的小朋友和青少年已經成為了如今消費的主力軍。加上智能手機設備的普及,使得了解動畫背景又有智能手機的人群能覆蓋各個年齡層,且人數極大,都是潛在的游戲玩家。

但流行的原因止于這個強大的 IP 顯然又是不足的。優秀的日本動畫有很多,為什么是《口袋妖怪》,而不是《七龍珠》,《百變小櫻》,《灌籃高手》?

因為寵物養成?(環境下,游戲的類別)

《口袋妖怪》區別于其他優秀動畫的一點是,不僅有大眼睛的人物角色,還有大眼睛的小動物。我們本能地覺得具有幼態特征(Neoteny)的動物比較萌,體格小,頭大,短手短腳,圓滾滾,大眼睛,小嘴巴等等[3][6]。我們之所以有這樣的主觀認識,僅僅是因為頭大眼大圓滾滾的特征恰好又是人類嬰兒的特征而已。

一個很著名的例子,是美國生物學家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測量了不同時期米老鼠的漫畫,結果是米老鼠一直在向更幼態的方向進化:眼睛的大小在頭長中的比例從27%增加到42%,頭的大小在身長中的比例從42.7%增加到48.1%。頭更大,眼更大,更萌[3]。

所以回頭看看皮卡丘,妙蛙種子,杰尼龜,他們天然地具備獲取人類眼球的能力。到這里,一款游戲應該具備的硬件設備基礎,豐富的故事設定,討人喜歡的動畫角色都具備了。最后,需要用恰當的方式將游戲與人連接起來。

因為團隊?(大環境下,特定類別游戲的特定團隊)

游戲,可以看成是人與世界的一種互動。在最初,這種互動只發生在現實場景中的人與人之間,如捉迷藏,丟手絹兒。后來,科技的進步讓這種互動進入了另一個維度——電子游戲。我們的娛樂擺脫了現實生活的約束,一個人和一個電子屏就能玩得不亦樂乎,如俄羅斯方塊,貪吃蛇。再后來,游戲網絡化,玩家得以在虛擬世界中相遇,被《征服》征服,《奇跡》真的成為了奇跡。

現在,Niantic 借著 Pokémon GO 再次改變了這種互動,把虛擬世界搬進了現實。通過手機屏幕,玩家可以通過游戲的電子地圖,或者打開攝像頭通過全景地圖來發現附近的虛擬精靈,并“扔”出精靈球捕捉[7]。同樣巧妙的地方在于精靈球的孵化需要玩家身體力行的移動。低門檻的參與感、恰到好處的娛樂性,這里面既有 Niantic 的功勞,也有任天堂的老道。

總結

可能 Niantic 和 任天堂當初也不會想到 Pokémon GO 會這么火,但我們不妨抱著馬后炮的心態,嘗試在這個“偶然”的現象中找到“必然”。

如果把 Pokémon GO 事件看成一場正兒八經的策劃,那么 AR 的互動方式則給產品添足了新鮮感和噱頭;《口袋妖怪》這個優秀的 IP 讓廣大的潛在用戶輕易知道怎么玩;恰當的 IP 和萌萌的寵物讓人想去玩,保證了良好的轉化率;任天堂恰到好處的拿捏讓它好玩,收獲了驚人的留存。

我們能從中學習到什么?

一千個看客就有一千種看法。但比 Pokémon GO 流行原因分析更重要的是,我們能從這一現象級事件中學習到什么?

  1. 降低用戶對產品的認知門檻
    《口袋妖怪》,皮卡丘,精靈球 ... 這些詞都是陪很多人度過了他們的童年,也許下載進度條還沒有完成,用戶就已經對游戲有了一半的認識與預期,游戲需要做的只是管控他們的預期。
  2. 最小可行性產品的驗證思維
    2014 年,Google 與口袋妖怪的公司共同演出了一出愚人節騙局,讓網友在 Google 地圖上尋找神奇寶貝,這則視頻在網絡上造成瘋傳。瘋傳后,Niantic 的帶頭人認為,Pokémon GO 是可以動手做了[10]。也許只是一場愚人節騙局[11],但我更愿意把它看成是 MVP 的驗證。與 Pokémon GO 相比,這個 MVP 的成本是小之又小,但獲得的對用戶的認知回報卻是巨大的。
  3. 用游戲化方式提高用戶的參與感
    Pokémon GO 有參與感強的元素,如精靈球、孵化、捕捉、身體行走等。

參考

[1]. 口袋妖怪 wiki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2%BE%E9%9D%88%E5%AF%B6%E5%8F%AF%E5%A4%A2GO
[2]. 從數據看 PG 有多火?
https://www.similarweb.com/blog/pokemon-go
[3]. 不傳之秘:怎樣擁有一只真正的皮卡丘/杰尼龜/妙蛙種子?
http://chuansong.me/n/447250831677
[4]. 你從未感受過的游戲體驗:AR 虛擬現實游戲合輯
http://sspai.com/31536
[5]. “走!去抓神奇寶貝” – 20年換來Pokemon Go“一夜”成功
http://www.rcinet.ca/zh/2016/07/17/58606/
[6]. 楚楚可憐的外形是寵物為了得到更多的寵愛而進化出來的嗎?
http://www.guokr.com/question/153855/
[7]. Pokemon Go這么火究竟能為帶來什么?
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BS0NDG40051183UD.html
[8]. Ingress 臺灣官網
http://ingress.tw/
[9]. 神來之筆,《Pokemon Go》的成功你學得來么?
http://www.huxiu.com/article/156287/1.html
[10]. Here’s The Inspiring Story Of The Creator Of Pokémon GO, John Hanke!
http://www.storypick.com/john-hanke-pokemon-go/
[11]. Pokémon GO 讓你抓個夠!
http://cn.kantar.com/%E5%AA%92%E4%BD%93%E5%8A%A8%E6%80%81/%E7%A7%BB%E5%8A%A8/2016/pok%C3%A9mon-go-%E8%AE%A9%E4%BD%A0%E6%8A%93%E4%BD%8F%E4%B8%AA%E5%A4%9F%EF%BC%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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