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號實習時一個小作業。當時都沒好意思交。
Pokémon GO 是什么?有多火?
Pokémon GO 是一款移動平臺增強現實游戲,由任天堂、精靈寶可夢公司授權,Niantic.Inc 負責開發和運營。于 2016 年 7 月起在 iOS 和 Android 平臺上發布。該游戲允許玩家以現實世界為平臺,以 AR 技術為輔助,捕捉、戰斗、訓練和交易口袋怪獸。玩家在游戲中的移動是基于玩家在現實世界中的位置,例如要孵化口袋怪獸,需要玩家在現實中行走或移動來達到一定距離才可以孵化成功。[1]
裝機量上,截至7月7日周四,Pokémon GO 在美國 Android 手機上的安裝量已經超過 Tinder;日活躍用戶量上,已經讓 Pokémon GO 能夠與 Twitter 旗鼓相當;日均被使用 43 分鐘 23 秒,高于 WhatsApp、Instagram、Snapchat、Messenger 等廣為流行的移動通訊應用。[2]
為什么 Pokémon GO 這么火?
因為 AR?(環境)
這款游戲在視覺互動上最吸引人的要數 AR(Augmented Reality,增強現實)技術的實現,實時地計算攝影機影像的位置及角度并渲染出圖像效果。但如果只看 AR 技術,會發現在 2016 年之前,就出現過數款 AR 的手游,如:Ingress,Warp Runner,Table Zombies AR,Augmented Resistance[4]。他們沒有真正進入到大眾視野,但是游戲的 AR 效果和現在的 Pokémon GO 相比,也毫不遜色。
上圖為 Table Zombies AR 游戲的畫面。畫質很好,把傳統二維平面場景放在了實景的桌子上,三維且可轉動的上帝視角。
因此,通過 AR 技術能把虛擬的場景穿插到現實中,給了玩家之前沒有過的新鮮感,但離現象級的火熱還差很遠。為什么憑借 AR 技術的 Pokémon GO 做到了?
因為好的 IP?(環境下的游戲)
Pokémon GO 并不是開創性的第一款 AR 手機游戲,但現在幾乎已經肯定它是一款分水嶺式的將 AR 帶入游戲主流的歷史性游戲/事件[5] 。要知道,Ingress 也是一款 AR + LBS 的游戲,并且和 Pokémon GO 一樣,都是由 Niantic 團隊開發[8]。Ingress 火了,但遠遠沒有 Pokémon GO 流行。造成這個差距的原因一定有很多,但有一個原因是沒法避開不談的,即 Pokémon GO 得益于《口袋妖怪》這個強勢的 IP。
《口袋妖怪》動畫來源于《口袋妖怪》的游戲,但使廣大青少年認識到這個神奇的世界設定與故事線的,還是其動畫。《口袋妖怪》從1997年4月1日開始在東京電視臺播出[1],現在已經過去了將近 20 年,那時候的小朋友和青少年已經成為了如今消費的主力軍。加上智能手機設備的普及,使得了解動畫背景又有智能手機的人群能覆蓋各個年齡層,且人數極大,都是潛在的游戲玩家。
但流行的原因止于這個強大的 IP 顯然又是不足的。優秀的日本動畫有很多,為什么是《口袋妖怪》,而不是《七龍珠》,《百變小櫻》,《灌籃高手》?
因為寵物養成?(環境下,游戲的類別)
《口袋妖怪》區別于其他優秀動畫的一點是,不僅有大眼睛的人物角色,還有大眼睛的小動物。我們本能地覺得具有幼態特征(Neoteny)的動物比較萌,體格小,頭大,短手短腳,圓滾滾,大眼睛,小嘴巴等等[3][6]。我們之所以有這樣的主觀認識,僅僅是因為頭大眼大圓滾滾的特征恰好又是人類嬰兒的特征而已。
一個很著名的例子,是美國生物學家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測量了不同時期米老鼠的漫畫,結果是米老鼠一直在向更幼態的方向進化:眼睛的大小在頭長中的比例從27%增加到42%,頭的大小在身長中的比例從42.7%增加到48.1%。頭更大,眼更大,更萌[3]。
所以回頭看看皮卡丘,妙蛙種子,杰尼龜,他們天然地具備獲取人類眼球的能力。到這里,一款游戲應該具備的硬件設備基礎,豐富的故事設定,討人喜歡的動畫角色都具備了。最后,需要用恰當的方式將游戲與人連接起來。
因為團隊?(大環境下,特定類別游戲的特定團隊)
游戲,可以看成是人與世界的一種互動。在最初,這種互動只發生在現實場景中的人與人之間,如捉迷藏,丟手絹兒。后來,科技的進步讓這種互動進入了另一個維度——電子游戲。我們的娛樂擺脫了現實生活的約束,一個人和一個電子屏就能玩得不亦樂乎,如俄羅斯方塊,貪吃蛇。再后來,游戲網絡化,玩家得以在虛擬世界中相遇,被《征服》征服,《奇跡》真的成為了奇跡。
現在,Niantic 借著 Pokémon GO 再次改變了這種互動,把虛擬世界搬進了現實。通過手機屏幕,玩家可以通過游戲的電子地圖,或者打開攝像頭通過全景地圖來發現附近的虛擬精靈,并“扔”出精靈球捕捉[7]。同樣巧妙的地方在于精靈球的孵化需要玩家身體力行的移動。低門檻的參與感、恰到好處的娛樂性,這里面既有 Niantic 的功勞,也有任天堂的老道。
總結
可能 Niantic 和 任天堂當初也不會想到 Pokémon GO 會這么火,但我們不妨抱著馬后炮的心態,嘗試在這個“偶然”的現象中找到“必然”。
如果把 Pokémon GO 事件看成一場正兒八經的策劃,那么 AR 的互動方式則給產品添足了新鮮感和噱頭;《口袋妖怪》這個優秀的 IP 讓廣大的潛在用戶輕易知道怎么玩;恰當的 IP 和萌萌的寵物讓人想去玩,保證了良好的轉化率;任天堂恰到好處的拿捏讓它好玩,收獲了驚人的留存。
我們能從中學習到什么?
一千個看客就有一千種看法。但比 Pokémon GO 流行原因分析更重要的是,我們能從這一現象級事件中學習到什么?
- 降低用戶對產品的認知門檻
《口袋妖怪》,皮卡丘,精靈球 ... 這些詞都是陪很多人度過了他們的童年,也許下載進度條還沒有完成,用戶就已經對游戲有了一半的認識與預期,游戲需要做的只是管控他們的預期。 - 最小可行性產品的驗證思維
2014 年,Google 與口袋妖怪的公司共同演出了一出愚人節騙局,讓網友在 Google 地圖上尋找神奇寶貝,這則視頻在網絡上造成瘋傳。瘋傳后,Niantic 的帶頭人認為,Pokémon GO 是可以動手做了[10]。也許只是一場愚人節騙局[11],但我更愿意把它看成是 MVP 的驗證。與 Pokémon GO 相比,這個 MVP 的成本是小之又小,但獲得的對用戶的認知回報卻是巨大的。 - 用游戲化方式提高用戶的參與感
Pokémon GO 有參與感強的元素,如精靈球、孵化、捕捉、身體行走等。
參考
[1]. 口袋妖怪 wiki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2%BE%E9%9D%88%E5%AF%B6%E5%8F%AF%E5%A4%A2GO
[2]. 從數據看 PG 有多火?
https://www.similarweb.com/blog/pokemon-go
[3]. 不傳之秘:怎樣擁有一只真正的皮卡丘/杰尼龜/妙蛙種子?
http://chuansong.me/n/447250831677
[4]. 你從未感受過的游戲體驗:AR 虛擬現實游戲合輯
http://sspai.com/31536
[5]. “走!去抓神奇寶貝” – 20年換來Pokemon Go“一夜”成功
http://www.rcinet.ca/zh/2016/07/17/58606/
[6]. 楚楚可憐的外形是寵物為了得到更多的寵愛而進化出來的嗎?
http://www.guokr.com/question/153855/
[7]. Pokemon Go這么火究竟能為帶來什么?
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BS0NDG40051183UD.html
[8]. Ingress 臺灣官網
http://ingress.tw/
[9]. 神來之筆,《Pokemon Go》的成功你學得來么?
http://www.huxiu.com/article/156287/1.html
[10]. Here’s The Inspiring Story Of The Creator Of Pokémon GO, John Hanke!
http://www.storypick.com/john-hanke-pokemon-go/
[11]. Pokémon GO 讓你抓個夠!
http://cn.kantar.com/%E5%AA%92%E4%BD%93%E5%8A%A8%E6%80%81/%E7%A7%BB%E5%8A%A8/2016/pok%C3%A9mon-go-%E8%AE%A9%E4%BD%A0%E6%8A%93%E4%BD%8F%E4%B8%AA%E5%A4%9F%EF%BC%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