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誠〈孟子〉學習筆記442,10-7-5,萬章章句下7-5》

《金文誠〈孟子〉學習筆記442,10-7-5,萬章章句下7-5》

【"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將殺之。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鬃愚扇⊙??取非其招不往也。"

曰:"敢問招虞人何以?"

曰:"以皮冠。庶人以旃,士以旂,大夫以旌。"】

今天是丁酉年己酉月庚申日,八月十一,2017年9月30日星期六。

皮冠,是打獵時戴的帽子。旃,是整塊布做的旗子。旂,是布上繡了交龍的旗子。旌,是用羽毛制作的信符。

一個是召,一個是守,無論是召還是守,都有自身的立場。

讀書人要能立住立場,其前提條件就是清醒的身份認同,從這一點生發出來的卻并不是自私而是由衷的對他者的尊重,且是深刻得多的尊重,相反,立場未立,則雖有他者,也沒有資格論為尊重,此為精神潰乏意義上的依附,枉道循人輕如墻草,何重之有,又何尊可重!

孟子說,為什么領導人對君子不可釆用召見的方式?上一節講了子思不悅于魯繆公,繆公以友道待賢,且頗有自許大國諸侯風范的自得之意。把"禮賢下士"理解為跟賢者交朋友,這是糊涂!身為決策者,手握權柄,就別把自己弄成跟布衣雅士一樣。身份和責任是天平兩端的砝碼,配套好的,不能裝??鬃诱f,素貧賤則貧賤,素富貴則富貴,意思是說,你是什么就是什么,要在自己的時區生活,如果沒地位沒官職沒權力,窮得叮當響,就要在叮當響的生活里自立自強,力爭上游。如果有權有勢有影響力,富貴無敵,就要在富貴的生活中追求意義和更高的價值,不玩物喪志。作為國君,為國尋找賢者是當務之急,堯帝一心以訪尋人才為職,找到了就舉薦,培養,任用,授權,給人給錢給物資,安排他們分任各職,這是當權者應盡的天職。不是讓你跟賢者交朋友而已,這是沒有權力的雅士們能做的,不是國君該做的事。

不僅有子思和繆公的例子,還有一個例子,故事發生在齊景公時代。

有一次,齊景公打獵,他打獵的地方,按現在通俗意義上來說是在"皇家獵場",他有事要傳喚"虞人",就是獵場園長,是一位最基層的官員,就交給手下一個羽毛做的信符傳喚園長,園長一看,不去,懟回去了。手下回來報告說園長不來,齊景公氣壞了,行,你有膽抗命,我就論罪處死。

獵場、沙場、戰場,雖程度不同,但都是殺伐之地,如果按照軍法論處的話,抗命是可以處死的。

孔子卻贊美這位園長說,志士不忘棄尸山溝,勇士不怕丟掉腦袋,這句話,這位園長擔得起!

為什么孔子這么激賞這位園長呢?因為齊景公使用的信符不對,信符不對,就算殺頭也不去,所以孔子贊嘆虞人!

萬章問,那么,按照規定的話,召喚園長應該用什么信符呢?

孟子說,用皮冠。這個有意思,獵場就用皮帽,就地取材,符號性強。至于沒有官職的平民,則用整塊布做的旗子,只有顏色,沒有繡工,以顯示樸素之意。如果召喚官員,就要用繡有交龍的旗子,以示變化之象。只有召喚諸侯時才使用羽毛裝飾的信符,以示文明富貴,區別于平民和官員,齊景公用它來召喚園長,這是園長之所以寧死而不敢響應號喚的原因。

這樣一位基層官員,尚且知道守住自己的立場,難道說讀書人不應該守道嗎?守道有應召而往的道理嗎?那是連虞人都不如了。

【學習參考書目】

《四書章句集注》朱熹著

《張居正講解<孟子>》張居正著

《資治通鑒直解》張居正著

《讀四書大全說》王夫之著

《孟子正義》焦循著

《孟子與萬章》南懷瑾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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