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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撿大觀園”一回中,因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告密, 那“并未十分打扮,自為無礙”的晴雯,還是被王夫人認出,她便是那“上月在園子里水蛇腰,削肩膀,正在那里罵小丫頭子”的丫鬟。
曹公還用了 “輕狂樣兒”和“浪樣兒”倆兒詞,來形容王夫人眼中的晴雯。最終導致了她在第77回,被他的舅哥嫂給領了出去。結束了她在怡紅院中,5年零8個月的“二層主子”生活。
晴雯的離開,小說家并沒為其刻意營造天翻地覆的故事情節,唯有寶玉的凝愁里,帶著幾家歡喜——幾個婆子笑道:“阿彌陀佛,今日天睜了眼,把這個禍害精給退送了,大家清凈些?!?/p>
似乎,趕走寶玉十分慣嬌的大丫鬟――晴雯,是稱著許多人的意兒了。
接著,小丫鬟――四兒、芳官,也以各種與寶玉的親密糾葛,被逐出賈府。
寶玉似疑襲人等人向王夫人告密。這“一堆自以為慎密、卻又不假思索”的疑,不曾想卻被后世讀者認為是――構陷襲人告密的“有利證據”。
只是,僅憑寶玉的一疑心,就能坐實此所謂“告密”嗎?
寶玉是《紅樓夢》的主角,無疑。然此書卻不總以夫子自道的方式,敘述故事。
且在第1回中,作者對成此書之目的,做了如下鋪陳——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萬不可我之不肖,自護其短,一并使其泯滅。即本書乃為“閨閣昭傳”而作。
所以,若真把寶玉之言,當成作者的價值取向,恐怕還真是涉書未深哪!
罔顧文本,僅見自己愿見,是很多讀者閱讀《紅樓夢》的通病,即便是已將書濫熟于胸的學者,亦不例外。
且不論作者費了多少筆墨,來敘述怡紅院中眾丫鬟之間的姐妹情深。單看第77回晴雯被逐后,襲人仍將晴雯素日所穿的衣裳和錢銀打點進來,晚間又密遣宋媽送了出去,就應當知曉,襲晴關系并非有心人眼里的明爭暗斗、勾心斗角。不然,襲人何苦再作此態,不管不顧,豈不樂哉!
顯然,襲人早在寶玉提醒之前,已盡了姐妹應盡的情分了??蔁o論作者如何費心,近三百年來,總有許多讀者對襲人始終放心不下!
也罷,此議非本文重點,暫且不表,且先說說這個少男與這一群少女,他們在怡紅院里,是如何相處的?
2
《紅樓夢》是細節文學。其中,隱藏著許多魔鬼。也因此,不同的讀者,總能讀到了不同的虛虛實實。其中有是非、有真假、有對錯、有能說不能說、可說不可說……。于是在閱讀上,產生歧義甚多,這與讀者的精讀程度、人生閱歷、看待問題的立場與角度、小說片斷的細致把握等息息相關。
且說第77回,晴雯回到家后,有一段關于她人格屬性及親屬之描述,筆者認為著實精彩且耐人尋味――
……賴家的見晴雯雖到賈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卻倒還不忘舊,故又將他姑舅哥哥收買進來,把家里一個女孩子配了他。成了房后,誰知他姑舅哥哥一朝身安泰,就忘卻當年流落時,任意吃死酒,家小也不顧。偏又娶了個多情美色之妻,見他不顧身命,不知風月,一味死吃酒,便不免有蒹葭倚玉之嘆,紅顏寂寞之悲。又見他器量寬宏,并無嫉衾妒枕之意,這媳婦遂恣情縱欲,滿宅內便延攬英雄,收納材俊,上上下下竟有一半是他考試過的。若問他夫妻姓甚名誰,便是上回賈璉所接見的多渾蟲燈姑娘兒的便是了。(第77回)
晴雯念舊,自己得了好去處,還不忘眷顧舅哥,請求賴家將哥哥也收進來吃公糧。她舅哥進來后,還“很幸運地”說得了一房媳婦,那便是“上回賈璉所接見的多渾蟲燈姑娘兒”。
21回中,因大姐兒(巧姐兒)見喜,得日日供奉娘娘,除兩醫生外,所有人等十二日不放家里,賈璉只得搬出來齋戒幾日,便與多姑娘勾搭出一段風流——
那個賈璉,只離了鳳姐便要尋事,獨寢了兩夜,便十分難熬,便暫將小廝們內有清俊的選來出火。不想榮國府內有一個極不成器破爛酒頭廚子,名叫多官,人見他懦弱無能,都喚他作“多渾蟲”。因他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個媳婦,今年方二十來往年紀,生得有幾分人才,見者無不羨愛。他生性輕浮,最喜拈花惹草,多渾蟲又不理論,只是有酒有肉有錢,便諸事不管了,所以榮寧二府之人都得入手。因這個媳婦美貌異常,輕浮無比,眾人都呼他作“多姑娘兒”?!粫r事畢,兩個又海誓山盟,難分難舍,此后遂成相契。(第31回)
前些年,也曾為第21回里的“多姑娘”,何以到了第77回,陡然變成了“燈姑娘”?
心下存疑并向前輩探問:說曹公筆誤有之,也因書中確實出現過多次筆誤,這似乎可以解釋;說抄書者抄錯有之,因是抄本,《紅樓夢》的版本爭執,向來都是我國古典小說之最,也當然亦有可能;……,各家之說,各置一辭。
多年來,這也成了心中一段“懸案”。
這幾年,隨著閱歷漸增,再對照書中多處燈的出現,才發現此一變換,乃是作者嘔心瀝血成書之用心所在。
3
語言,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它的后面都帶有相應的文化積淀。古人說:“無一字無來歷?!?,我們今天使用的每一個字,都是古人遺產的繼承。如果說一種沒有用過說過的語言,別人就沒法懂。
關于“燈”,印象最深的莫過于許多年前,臺灣歌手鄭智化的成名曲《星星點燈》:“……星星點燈,照亮我的家門,……星星點燈,照亮我的前程……”燈,照了家門,照亮了前程,當年聽來非常勵志,如今回想起來,除了感知世態的況味,還有其積極與深刻的哲學意涵。
《紅樓夢》中,也有各種燈的大量運用――
“大門上門燈朗掛,兩邊一色戳燈,照如白晝”;元宵時“大觀園正門上也挑著大明角燈,兩溜高照,各處皆有路燈。”;“一對聯三聚五玻璃芙蓉彩穗燈”;鏨琺瑯荷葉燈的“活信可以扭轉,如今皆將荷葉扭轉向外,將燈影逼住全向外照,看戲分外真切。”……;各種門燈、戳燈、角燈、路燈、燈燭、燈籠、戳燈,荷葉燈……,除了本身的命名之外,不消遠溯文學史那么繁復,僅從文本便可得知,這些燈無一不有著“照亮”、“看清”、“光明”等的功能和意涵。
而在第77回,寶玉與晴雯永訣之際,安排多姑娘多處以“燈姑娘”之名,加入敘事,恐怕就不僅只是恰巧抄錯、或是筆誤那樣單純——
“……可知人的嘴一概聽不得的。就比如方才我們姑娘下來,我也料定你們素日偷雞盜狗的。我進來一會在窗下細聽,屋內只你二人,若有偷雞盜狗的事,豈有不談及于此,誰知你兩個竟還是各不相擾??芍煜挛乱膊簧?。如今我反后悔錯怪了你們。既然如此,你但放心。以后你只管來,我也不羅唣你?!保ǖ?7回)
“燈姑娘”,無疑成了一盞昭然若揭的明燈,佐證了寶玉與晴雯之間的清白,成了晴雯品性高潔的有力證據。
而在本回中,作者有一段關于寶玉與襲人關系的旁述――“原來這一二年間襲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越發自要尊重。凡背人之處,或夜晚之間,總不與寶玉狎昵,較先幼時反倒疏遠了”。
襲人被王夫人擢升為準姨娘后,不肯與寶玉親近,以前貼身服侍寶玉的活兒都交與晴雯、麝月等大丫鬟來打理。
且不說素日里寶玉何等寵溺晴雯,甚至很多讀者認為晴雯才是怡紅院中最重要、寶玉最愛的丫鬟。其實,這些都無所謂。
“燈姑娘”的刻意安排,這一“多”到“燈”的變換,若能澄清寶玉與晴雯關系,那非得說他與其它丫鬟的相處是一片混濁,又何以見得?
“燈”的出現,無疑也照亮了怡紅院中,看似復雜的人際關系,澄清了這位怡紅公子與眾丫鬟之間的相處模式:那個甘心為眾丫鬟們充役的傻小子;那個喜歡吃丫鬟嘴上胭脂的混世魔王;那個拘約的火星亂迸,只和那些丫鬟們無所不至,恣意耍笑作戲的呆公子;最終都止于近之“才子佳人”故事里,常見的“情既相逢必主淫”的――情欲泛濫。
這也正好關合《紅樓夢》第5回中,作者以警幻仙子角度對寶玉進行人物定位的一段文字:“淫雖一理,意則有別,如世之好淫者,不過悅容貌,喜歌舞,調笑無厭,云雨無時,恨不得盡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時之趣興,此皆皮膚濫淫之蠢物耳。如爾則天分中生成一段癡情,吾輩推廣之‘意淫’?!庖?,惟心會而不可口傳,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闊怪詭,百口嘲謗,萬目睚眥……”。
寶玉的“意淫”,讓他區別于賈家東西二府里一眾“好色即淫,知情更淫”的子弟。他與怡紅院中眾丫頭們,必定不似賈赦“略平頭正臉的,他就不放手了” 般好色;也不會象賈璉般“獨寢了兩夜,便十分難熬,便暫將小廝們內有清俊的選來出火”肉欲橫流;更不會如“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干凈,只怕連貓兒狗兒都不干凈”寧國府一票男眾般墮落……
我們有理由相信:除第6回,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之事外,他與這群朝夕相處,耳鬢廝磨丫鬟們之間的關系,必定是日月可鑒。
這,大概才是作者將寶玉塑造“情癡情種”真正的人物走向。
或許正是因為夠愛,才有對《紅樓夢》的百年爭執。因為愛,才有了各種陰謀、探佚、索隱、解讀。更有甚者,已經完全脫離紅樓,有的甚至被利益驅使,走到另外一個極端,何其熱鬧,何其戲謔。
無論怎樣,惟愿自己不要成為其中的那一個。同時也希望,自己在《紅樓夢》的世界中,始終保持單純,且陪作者看繁華落盡,感受紅樓戲里戲處的精彩,領悟經典之書外吵雜與書內孤獨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