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巫塔 原創
通過一張張臉,我們認出自己和他人。
從水面看,從鏡面看,從任何能夠反映的平面看,這是我,那是你。
我們一遍遍注視著自己,不放過臉上的每一個細節。
那些細節仿佛永久不變地組織在一起,卻又隨著年齡、身份、遭遇、心境等不同,而悄悄地發生著改變。倫勃朗為自己人生中重要的時刻、時期繪制肖像,他的自畫像就是他的傳記,他看著自己的身心在這世上流轉變遷,少年、青年、中年、老年。
我們用眼睛看自己的臉,記錄關于臉部一生的歷史。甲骨文的“面”字是一張臉的輪廓里畫了一只眼睛。
如果沒有任何圖像或者文字記錄,我們會逐漸忘記僅僅保存于記憶里的人。帕慕克《我的名字叫紅》里,黑離開了自己的戀人,遠走他鄉。四年、六年、八年、十二年……愛人的面龐忽隱忽現,撲閃撲閃,消失了。
四年后,漸漸淡忘了戀人的面容:
離開伊斯坦布爾僅僅四年之后,當我走遍波斯國那廣袤無垠的大草原、積雪覆蓋的山脈、哀傷憂愁的城市,遞送信件并收集稅款時,我發現,我已漸漸淡忘了留在伊斯坦布爾的小戀人的面容。
驚恐中,我努力地試圖記起她,但終究發現,無論你多么愛她,人是會漸漸地忘卻那張久未見面的面孔的。
六年后,那只是一幅幻想中的面孔:
在東方,當帕夏的秘書、受帕夏之命東奔西跑度過的第六年,我已明白我幻想中的面孔已不再是我留在伊斯坦布爾的戀人的臉了。
八年后,連幻想中的面孔也忘了:
之后,到了第八年的時候,我再次忘記了自己在第六年時心中誤認的那張臉,于是又編織出了一張截然不同的面孔。
十二年后,戀人的容顏在反復的忘卻中徹底不見了:
到了第十二年,我以三十六歲的年紀回到這座城市時,痛苦地察覺我早已如此這般地把我戀人的容顏忘卻了。
“忘”的金文字形,上部為“亡”,下部為“心”,表示失去了心中的記憶。
馬從白馬、黑馬、花馬中抽象出來,藍從天空、湖水、寶石中浮現;當戀人的容顏被忘卻,愛失去了直觀的附著,我們似乎才能提煉出愛本身。
“愛”的小篆字形,從心從夂,本義做“行惠”解,意思是加惠于人,也就是表現出福惠他人的心意、言語與行為。
……
你在哪里?
我無處不在。
無論在任何時候,在任何地方——
你好,
見字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