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訝的發現電影《Shame》中女孩在酒吧唱的歌曲是Frank Sinatra的《theme of new york new york》,倒并非對Frank Sinatra能熟悉到如此程度(畢竟女孩的唱法是完全聽不出原歌的影子了)我只是恰好對那句歌詞“If I can make it there,I'll make it everywhere”很耳熟,陳德政的這本書里把這句話單獨列出來,正如他把很多個關于紐約的歌詞列出來一樣。
紐約,是作者一開始就表明的動力。他說“沿著熟悉的省道騎向屏東東站,夕陽漸漸由金色轉為橘色,然后是紅色。我的心海突然通滿電流,傳來一股【去紐約闖闖吧!】的聲音。我不知它是從哪兒來的,過程有點像上帝從外太空垂下一根長長的繩子到我身邊,下端還裝著助聽器。我毫不猶豫的將它掛上耳朵,聽見上帝正對我說著悄悄話。
不!那更像一則無法違背的指令。”
這種僅僅憑直覺而達成的行為總讓人著迷。正如當村上春樹帶著無可比擬的命運感去尋羊冒險一樣讓我們著迷,這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帶著宿命般的摧枯拉朽的力量將人拖入一場不知終點的戰役。這聽起來像極了詩——雖然當我們回頭看,總能發現蛛絲馬跡,以此預示著遲早有一天我們會迎來這樣的命運——似乎只有詩人才有如此肝涂滿地的魄力和感知到這種神秘的召喚。
陳德政在臺灣算是小有名氣的樂評人,可惜大陸無法得知。起先我在敦南誠品見到這本書的兩個版本,一本裝幀的很寧靜素雅,實在難以與書籍的主題“rock and New York”扯上關系。于是我選了另一本有著Lou Reed身著皮衣的剪報貼畫封面的。說實話,我對封面也還是不滿意。
在誠品隨便翻了翻,看到對Arcade Fire,Oasis的描述,著墨并不那么太多。但是深得我心。是啊,如果你一樣也喜歡搖滾,你必然不能忽視掉那個英倫搖滾代言人的Oasis和飽受好評的Arcade Fire。
Arcade Fire在2004以《Funeral》甫一登場,立刻席卷了各大獎項,之后以《Neon Bible》再次刷新了人們的聽覺,“他們代表的是當下,是現在進行式”,陳德政在書里寫道。他在Chapter26 All Tomorrow’s Parties中寫了這個故事:他在27歲生日前夕,約上幾個朋友一起去了Hi Fi酒吧。酒吧有自助點歌的傳統,也正是因為每個人都可以點,誰也不知道聽到自己的歌要幾個光年。然而在午夜到來前的十五分鐘,他的三首歌順序出現,最后一首便是Arcade Fire《wake up》,而整個酒吧的人紛紛響應“wake up”從迷蒙中醒來。這種方式迎來27歲的門檻,簡直是幸福的佛光普照。
陳在紐約一邊求學一邊拜訪“搖滾圣地”。書后附了地址清單,從你我都聽過的Chelsea Hotel到過完地球上最后一天的CBGB的搖滾民謠爵士的地下演出場館,甚至還曾去過因為將其個唱引入臺灣而結識的Galaxie500和Luna的主唱Dean Wareham位于第一大道的家。最后Dean為此書做了序,一切都如此的洋溢幸福。
幸福著的幸運,這恐怕就是作者每一篇算是搖滾游記的最讓人感動不已的地方。陳,一個個的找到隱藏在紐約不知名小場所的音像店,名人舊址,酒吧,也有過和Talking Heads的主唱David Byrne偶遇的故事。對于這樣的故事,我在書的這端羨慕著,但是也深知換成我,是無法在一面之中認出David Byrne,多少面都不行——因為我壓根不知他長什么樣。
多悲傷的事。
陳從小時候便開始接觸搖滾樂,自然也包括吉他。這真是一件幸運的事。不像我,從小飽受流行音樂熏陶,直到大學的末尾才算正式接觸到搖滾樂。本想買一本所謂的“搖滾編年史”之類的玩意,結果買了陳的精彩的青春。
然而這青春還有些奇怪,雖然按道理來說這呼嘯而過的探尋舊地的行動本該從頭到尾咧大個嘴巴,卻還是在蛛絲馬跡中流露出淡淡的悲傷。最近看關于弗拉明戈的一些淺顯的評論,大約也說,這種熱烈的舞蹈,雖然充滿了熱情,曲調中還是最終帶著些哀傷的。這大約就是阿莫多瓦的《回歸》里佩內洛普克魯茲的那動人的演唱吧。
書中的知識并沒有系統到頭頭是道,對于我這樣的半吊子,適合一邊蝦米上搜歌來感受,一邊百度來明確人物的命運和關系,不過這樣才得以體會整本書的基調——正如列儂的那句話 “如果活在羅馬時代,我得住在羅馬城,還會是哪呢?而紐約,就是現在的羅馬城。”
列儂將人生的高潮,癲狂和死亡都獻給了紐約(披頭士時代的他還屬于頑皮),他在紐約的寓所Dakota緊鄰著中央公園,也緊鄰著“strawberry forever”的那個紀念地。我去的時候是早上十點鐘,旁邊的長椅上一個小哥一直抱著吉他在彈唱列儂的歌,唱到《imagine》時,果不其然,大家都跟著哼唱。
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 But I'm not the only one / I hope someday you'll join us / And the world will live as one
我掃視了周圍的人群,亞洲面孔僅有我和同伴,還有一對身著婚紗和禮服的日本人(他們之后還特地在這里拍了婚紗照)。列儂(披頭士)對日本的影響也可謂巨大,1966年披頭士在日本的演出可謂萬人空巷,之后受其影響誕生了J-pop, 之后的幾十年里又影響了那一代以及后代的年輕人,這些年輕人里有村上春樹,東野圭吾和伊坂幸太郎。
再回到書。這次再版的書其實是附加來紀念Lou Reed的部分。先者已逝,書中關于Lou Reed的故事仍還鮮活(上次和一個葡萄牙搖滾愛好者聊天,無意說到Lou Reed,他用他那夸張的藍眼睛和孩子氣的語氣說:Lou Reed is the best! 很可惜的是Lou Reed落幕的時候,國內并沒有如像紀念David Bowie一樣哀悼他)。
“路瑞德穿著棗紅t恤和淺灰卡其褲,手拿銀色涂裝的Fender Telecaster吉他,三人伴奏樂團全是江湖老手的架勢。”“他的外表和兩年前差不多,完全不像六十三歲的老人。當時我在Tower Records參加他的唱片簽名會。那是我生平首次接觸傳說中的任務,排隊時揪緊的心臟就快跳出胸腔。”
“1965年十二月,Velvet Underground在格林威治村的奇異咖啡館駐場...樂隊被解雇的前兩晚,臺下坐著一位聞風而至的貴賓,正是普普藝術(波普藝術)巨匠安迪沃荷(安迪沃霍爾),他的繆斯女神Edie Sedgwick也在現場。沃荷與Velvet Underground就像拖鞋與蟑螂,是天注定的一對...”?
Lou Reed和Velvet Underground,Velvet Underground和安迪沃霍,安迪沃霍和Edie Sedgwick,Edie Sedgwick和Chelsea Hotel,Chelsea Hotel和伍迪艾倫,伍迪艾倫和布魯克林,布魯克林和北六街,北六街和Wolf Parade…這些串起來的人物和地點,正如活生生的紐約,密密麻麻縱橫交錯的都是鏗鏘有力的人物的故事。
正如陳在書末加上的新的篇章里寫的一樣,有人看完這本書,也迫不及待的沖向了紐約。是的,沒有人能夠抗拒,就像是宿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