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祝你生日快樂。
想寫你,但又不知道咋寫你,總之文筆的拙劣都體現(xiàn)出來了。
從小我就夢想著揮舞著熒光棒,在演唱會現(xiàn)場和你一起嗨。
經(jīng)過我多年的奮斗,我成功地實現(xiàn)了一半的夢想,
我終于有了可以揮舞的熒光棒,
不好意思,
演唱會還得再等等。
從什么時候開始喜歡你的呢。
哦,
忘了。
我當時一個小屁孩能知道啥呢。
就是記得當時姑姑買的光盤里有江南這首歌,挺好聽的,對,就是單純好聽,我也說不出所以然,小伙人也可愛,眼睛小小的,還留著齊劉海。
后來知道了小伙叫林俊杰。
不知不覺就飯上了。
小學同學錄上問我最喜歡的明星,當然是JJ Lin啊!
那時候曹操發(fā)行,就把買辣條的錢都省下來,買了曹操的海報。
就是這張放到現(xiàn)在像打了馬賽克的海報
上了初中,買了JJ陸。
買的第一張專輯,記不得多少錢了,反正省吃了好久才買到。
每次有同學來家里,都會打開VCD,手拿著遙控當話筒,一伙非主流年輕人經(jīng)常鬼哭狼嚎地要把屋頂掀翻。
你和阿Sa的小酒窩更是成了男女對唱經(jīng)典。
哼了十幾年,我從來沒在調上。
和金莎唱得《被風吹過的夏天》吹得我少女心都醒了,滿世界的粉紅色啊,就連空氣都齁甜齁甜的。
還給你和金莎扯CP,認為你倆就是一對兒。
當時多單純,多大度,二話不說就把自己的老公拱手讓人,
現(xiàn)在就機智多了,林俊杰是我老公,不接受任何反駁。
買了MP3,興奮地纏著姑姑給我下載歌,通通都是你的歌。
晚自習時,耳機線藏到校服里,死命把校服領立起,然后用手捂著偷聽你的歌,
那時候耳機不是用來聽歌的,是用來裝逼的,感覺只要一戴上耳機,全世界我最酷。
大二的時候,知道你要來太原開演唱會,我特意下載了大麥的客戶端,時刻關注搶票動態(tài)。
我還記得開始搶票的那天,我冒著被老師沒收手機的風險在課上開著流量,眼睛死死盯著大麥的頁面,嚴陣以待,無奈網(wǎng)速不給力啊,還是沒搶到票。
瞬間我就覺得我和你又隔了一整個銀河系。
于是乎,五十分鐘的課,四十分鐘在發(fā)呆,十分鐘在嘆氣。
姑父問我,林俊杰的演唱會看去沒
我說沒,三百多的被搶光了,八百多的沒錢買
姑父說,一看你就不是真心喜歡,他在你心中怎么就值三百塊
姑父說得有理,可我是妥妥的腦殘粉啊。
事后,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下次林老公再來太原,砸鍋賣鐵也要去,刀山火海也要去。
而且不知道什么時候,你就變成了我的考神,每次考試都要提前和你打招呼。
注意,是逢考必拜,并不是逢考必過。
林俊杰,我喜歡你。
我這輩子要至少三次去看你的演唱會。
第一次要一個人。
和JM們一起大聲呼喊你的名字,還要大聲告訴你,我是愛了你好多年的老婆,盡管你還不認識我。
第二次要和真正能陪我走一輩子的人。
我要把你安利給他,指著臺上的你,跟他說,以后你就是他的楷模,一切行動聽指揮,要努力賺錢帶我看演唱會。
不高興的時候要唱你的歌哄我。
難聽不要緊,因為我也唱得很難聽,
重要的是你的歌。
第三次要攜家?guī)Э冢乙液⒄f,臺上是你的林爸爸,我的林老公,你親爹的情敵。媽老了,追星的重任由孩替我完成!
你在舞臺上堅持了十四年,你說只要你有聲音,你就會一直唱下去。
我希望你在舞臺上的生命力是持久的,我喜歡看你在舞臺上意氣風發(fā)的樣子,喜歡看你傾力高歌青筋暴起的樣子。
我喜歡的樣子你都有,你有的樣子我都愛。
我能做的,就是在你發(fā)光閃亮的日子里狂熱,在你冷靜沉淀的日子里等待。
林俊杰,我喜歡你。
我要把你安利給我的家人,我的朋友。
盡力讓你貫穿于我的生活。
這點,我還是做的蠻到位的。
人生格言變成我要嫁給林俊杰,每次看到林太的備注就感覺整個世界都在冒粉色的泡泡。
一開始,家里人是不理解的,說我神經(jīng)病。
家里人凈說實話。
不過,在我潛移默化下也習慣了我要嫁給林俊杰的偉大理想。
家人還開玩笑說,你這嫁得太遠了,將來想去找你還得飛新加坡了。
? ?我咧開嘴大笑,沒事,我林老公給你們報銷機票。
是我想太多,
是我們?nèi)叶枷胩唷?/p>
但是當你的名字從家人口中說出的時候,就會有種奇妙的感覺。
就像最愛我的人和我最愛的人連接在了一起,我就是他們的凝結點。
恍惚有種是一家人的感覺。
或許開始是似有若無的幾個字,
日子長了,就會磨叨的多了,閑聊時也會說起心愛的他,
當他出現(xiàn)在電視上時,奶奶也會說,哦,這就是林俊杰啊,
然后心里會想,這就是我孫女想嫁的人啊,
咦?這不就是我孫女婿么!
而我竊笑,日日灌的迷魂湯終于起作用了。
林俊杰,我喜歡你。
我要為你寫好多好多文字。
你陪我走過的路,我都會記得。
或明或暗的情緒,字里行間都是你。
我希望有一天能捧著沉甸甸的日記站在你面前,笑嘻嘻和你說,請你觀賞一個懷春少女的獨白,
拿走,不謝!
謝謝你闖入我的世界,愛你的日子全都閃著光。
一切的起點都要記得,這樣才能走更遠,
而你,就是我的起點,
我想像你一樣,把愛好發(fā)展成為自己的事業(yè)。
你的每首歌都有著你的特質,你的世界觀,
細細聽你的歌,再去反芻,就會發(fā)現(xiàn)里面也有著我的精神,我想要的世界。
那些你很冒險的夢,我陪你去瘋。
36歲的老林,心還滾燙,還在路上。
林俊杰,我喜歡你。
我要把你的名字呼喊千遍,直到嘶啞。
每一次的呼喊都是發(fā)自心底的喜歡。
在每一個平常的日子里,在每一個失眠游蕩的夜,在每一個流淚的瞬間。
我?guī)е憬o我的信仰前進,更好地生活。
雖然我們之間很遠很遠,可是十三年的陪伴,你已經(jīng)滲透了我生活的點點滴滴。
為你熱淚盈眶,為你瘋狂吶喊。
我希望因為我的喜歡而讓你變得平凡。
走下舞臺,逃離聚光燈,你還是DOTA目標5000分的林三歲,美人魚第一句歌詞總唱不清的林阿瓜。
我們愛你,更心疼你。
我也希望因為對你的喜歡而讓我變得不平凡,
一直以追到你為我的終身目標而不斷努力。
多想有一天能親眼見到你,對你說,
別在舞臺上脫衣服了!撩了那么多人又不負責!
很幸運,喜歡了一個正確的愛豆,
你在燈光絢麗的舞臺揮灑著汗水,
我在普通的街頭形色匆匆,人頭涌動。
上天還沒有讓我們相遇
我在想是讓我有足夠的時間去變好
去見更好的你
合上電腦,去擔起原本的角色,找到現(xiàn)實與理想的支點。
我還是蓬頭垢面在電腦前碼字的我,
但又有點兒自以為是的不一樣。
我和你,
總歸是有點相通的——所有的不甘心都會變成一步一腳印的踏實,
愛他,是本性,是注定,是天然。
在各自的世界里用力地活,
得以挽留自己遇到的美好。
? ? ?我把我寫了十三年的情書送給你,
所以。。。。。。。你能和我結婚么?
不能啊~~
那算了,我再接著寫第十四年的情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