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如今幾千種版本的文學史書籍,看起來都千篇一律,似乎僅有一種?那都是因為,國人實在過分熱衷編寫體系完整卻大同小異的文學史??梢哉f,如今到了一個反思的節點。文學史的寫作實際上也是一個“破”與“立”的過程,總在一個打破與重建的鏈條中,伴隨著“重寫文學史”的口號,不斷循環著。古代文學史寫作,相對于現當代文學史來說,“重寫”和“重建”的論爭盡管稍微平和一些,但也有愈加激烈的傾向,重新書寫的嘗試也從未停止。
古代文學史寫作,從時間跨度上來看,有上千年的文化淵源(前身為詩文評),借西學東漸的大潮,才有了如今百年歷史的、學科化的宏大敘事(Grand Narrative)文學史。且不討論文學史寫作的可能性的元話題(因為這個問題討論起來,又會陷入虛無,“中國文學,卒于《中國文學史》開始寫作之時”就是其中一種否定性的論調),也不討論其他獨特形式的文學史寫作(目前尚未出現),就宏大敘事的文學史而言,我認為,重新書寫至少應該包含三個關鍵詞——文化學視野、情懷和閱讀。
文學文化學視野——當下真實
如今的學術前沿,早已不是曾經紅紅火火的后現代主義,而是文化研究。因此,在文學史書寫中加入一個文化學的視野,也成為現今文學史重寫的一個標準。也就是說,不能再像以前一樣,以文學文本為主體,將文本至于“前景”中,成為聚焦中心,而將當時的文學現場和社會歷史投射在“背景”上,成為人們余光掃射的布景板。要知道,如今強勢的“文化詩學”語境,恐怕已經不能容忍對于當時的社會、歷史、現場感的忽略。在這個語境下(也就是現今環境),只從作者、問題、風格等問題來討論文學,無疑落入了小道,是遠遠不夠的。
那么,如何書寫才是如今的“大道”?簡而言之,就是要回到當時的歷史文化現場。也就是說,文學從原始現實的進入,到文本書寫、傳播和接受的整個文學過程,都應該納入討論和考察范圍。
海外的中國學家用他們隔岸觀火的視野,撰寫的獨具特色的中國文學史——《劍橋中國文學史》,就不僅僅關注了文學本體,同時還把眼光投射到了當時的諸多文化現象中,比如“北方”和“南方”的建構問題、文學選集、團體結社、宋朝都市娛樂、印刷文化、青樓文化、文字審查、移民文化等,將“文學”納入了“文化”的溫暖的母體中。有“天下第一才子”之稱的龔鵬程,也頗兀傲,他獨立撰寫了一部上下卷本的《中國文學史》,也在追求一種文學文化的“身臨其境”感。他關注當時的“文人”本身和當時的文化環境,所以,你會看到文人的宗教性崇拜、文人結社、出版情境、復古論者的審美偏執、文士炫才等等當時有趣的文化現象。
文學文化學視野,可以說,就是要追尋文學在某時某刻的當下真實。這一種當下真實,如果細追究起來,也離不開文本,因為所有埋藏于歷史深處的文人、文學現場,最終還是要從文獻中去細細搜尋。但是,與如今的“文本本體論”不同的是,擁有文化學視野的文學史,會通過文本中的社會歷史細節,以及與當時細節密切相關的歷史文物,懸想一個歷史文化場景,讓讀者借由這個場景,真正地回到歷史中去,細細品味這一文化孕育出來的文學。
這樣的文學場景,因為帶有經驗,帶有想象,成為一個擁有情懷和細節的文學文化環境,而非之前白茫茫的一片。如此,讀者閱讀文學史,才能浸潤于文字中,有當下真實的“身臨其境”感,而非如今遭遇一排排作家作品目錄的無趣感。
擁有文學文化學視野,是如今撰寫文學史最為關鍵的前提。
文學史家的情懷——詩性
許多一成不變且不帶任何情懷的,用朝代分期、下分文類(genre)的做法實際上和編寫一個文學作家作品目錄無異。如今1600余種的現有文學史中,大多只是知識的灌輸,全不考慮文學史中應當傳達的文學美感和史學素養。過于注重“學問”,導致“性情”培養嚴重缺乏,那么學生也將變成知識背誦的工具,呆頭呆腦,全無情懷可言。陳平原在《作為學科的文學史》中這樣稱贊臺靜農:
臺先生確有他的文學史觀;而在他的文學史書寫中也確實寄托了他個人的性情襟抱與生命情調……在我所見的中國文學史著作中,從未有如此‘詩人’之作;換言之,唯臺先生這種‘史筆’,斯可謂真正的‘中國’文學史書寫?!?br>
研修文學的,需要知識與眼界,也需要鑒賞與品味……可惜的是,當初從注重技能訓練的“文章源流”,轉向知識積累的“文學史”,過分強調科學性和系統性,相對忽略了文學感覺和寫作技巧。這是個遺憾。
關于將詩學方法融合文學史寫作之中,聞一多先生的《宮體詩的自贖》可以說是一個光輝的范例。詩句的美感、文學史的敘述、評論者的情感在文中全然體現,讀者不僅接收了關于宮體詩的知識,還浸潤于文字的美感和寫作者充沛的感情之中。這樣的審視、體味和理解的審美感受也是文學史中的應有之義。因為文學史不是僅有“史”,還應有“文”。難道只有詩人的情懷,才能將高頭講章的文學史和文學批評與自己的審美體驗結合起來?恐怕不是這樣。
直面文字——閱讀
龔鵬程的《中國文學史》和《劍橋中國文學史》,與現有的文學通史最大的一個區別就是——沒有作品選。這是不是說明文本閱讀的不重要?不然。大部頭作品選的存在,也未必能夠讓人專注于文學文本的閱讀。因為需要指出是,我們的教學仍然以文學史為中心,作品選是根據文學史來進行篩選的,實際上處于邊緣的地位。換言之,我們強調以“史”為中心,文本的直接閱讀只是作為輔助作用。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我們尚未從粗淺的文本閱讀中獲益,便迅速上升到了龐大的結構論述 。
舉一個通俗的例子,一塊豬肉的鮮嫩我還未細細品味,你卻告訴我牛肉何時開始用于烹調、可以有三四五六七八九成熟、還有煎烤燉炒炸諸多風味、做牛肉的大家有誰誰誰……牛肉講完,接下來是羊肉、魚肉、蝦肉,還有各種蔬菜……也許我記憶力驚人,全部記誦下來,但其實是——表面上博學宏闊,實際上我全沒嘗過。
此自然是戲謔語。但這種現象的確顯示了如今人文學的困境。恰如朱熹所言,“今之學者,看了也似不曾看,不曾看也似看了?!?于是陳平原有感于過分注重系統的“文學史”講授,導致了教師和學生的不懂裝懂,認為喜歡文學的讀者完全可以“跳躍式閱讀”。他說“沒讀楚辭,不見得讀不懂唐詩宋詞。”陳平原還認為“直面‘經典’,而不是借道‘概論’或‘文學史’,更能激發起讀者對于語言文字、歷史文化、精神境界等的強烈興趣。” 此語不差,但是不是說文學史的撰寫沒有必要?自然不是。我認為他給我們的啟示是:“閱讀”應該成為中心,文學史實際上可以作為文本閱讀之外的“索引材料”。從文字出發,通過審美感動的驅動,去了解作者的生平和當時的文學現場,然后去延長從而發現歷史;比諸從一個龐大的史學架構下拉一條條支線,直接遭遇一排排作者,究竟那個更理想呢?
既然文學史作為“索引材料”,而不再作為中心的話,那么龔氏的《中國文學史》和《劍橋中國文學史》不出配套的作品選就完全情有可原。此二書不錄作品選,一定程度上就是對于“文學史-作品選”結構的打破,作品選作為輔助工具書的功能實際上被淘汰。那么我們要討論的便是,文學史不作為中心,而作為“索引材料”的話,它的寫作又應該如何呢?或者說,只是當做索引的話,文學史就不重要了嗎?這又是不是與前文“文學史的情懷”相矛盾?
事實上,這只是打破了文學史的“神壇”局面,重新認識它的真正位置。陳平原說,早年北大的文學教育中,“文學”和“文學史”并重,本是極好的設計。但1950年代以后,“文學史”課程一家獨大,才造成了如今“教書的蜻蜓點水,聽講的走馬觀花”的教育偏差 。自文學史成為學科以來,傳統的“詞章訓練”早已經被拋棄于歷史的沙塵中。但是,如今“創意寫作”的興起也告訴我們“文”的技能訓練仍然必不可少。因而我理解的文學課程應當是這樣的——以“閱讀”和直面文字為中心,文學史和技能訓練并重。換言之,即關注文學文本的同時,注重“史的傳授”和“文的練習”。于是,回答前面的問題,文學史的撰寫仍然重要,文學史家的情懷和學人品味的培養則更不會與作為“索引”的文學史相矛盾。審美趣味和情感教育才是“一以貫之”此三者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