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認為很有意思的一段小說對話情節
回家后,我問米粒:“如果世界上每個人的生命周期只有七天,你會做什么?”
她說:“我希望用六天時間來籌劃,在第七天早上引爆那座樓。你看到了嗎?我們窗外最高的那座。他們會抓住我,判我死刑。沒關系,我無非是比他們早翹幾個小時。”她的眼睛閃閃發亮,她又恢復了神采,就像架永動機。
我說:“我希望至少能每天愛一個人,一生中如果有七個男人,也許就和活70歲打平手了。如果我不幸只能愛上一個人,我希望七個日夜都和他在一起。好在那時候我發誓說永遠愛你,只是愛你七天,這使我更有機會做一個守信用的人。”
我倆都被只活七天的想法樂壞了,覺得這比活漫長的一輩子有趣許多。
是因為時間足夠短暫,我們才能夠卸下生活的責任嗎?如果真是這樣,那么繼續后退,人的壽命是一個月,半年,一年,兩年?……究竟從退到什么位置起,人們才開始假裝忘記了結束這回事,變得雄心壯志、步步為營、依賴承諾,關懷起子孫后代、世界和平?
讀完阿蘭·萊特曼,我明白了,“我們將如何生活”與時間長短無關,只和結束的那一天是不是確定有關。從我們確切知道結束發生在某年某月某日的那一刻起,生命就進入了絕望的倒計時。而絕望,有利于我們成為自由真實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