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啊,最想最想的,無非是過生有生日蛋糕,以致于成了后來很長一段時間我從不說也不自己買的執念。
因為爸媽是節省的人,很節省的人,他們認為生日蛋糕是沒必要的花銷,連生日都是無所謂的,更別說蛋糕了。
印象中,第一次和大人買生日蛋糕,是一大家人去給別人過生,去了一個現做蛋糕的地方,也是那一次知道,蛋糕是用雞蛋做出來的,那天我們幾家的小孩開心極了,印象里小小的我問了好多問題,也好開心。那時候可能是讀幼兒園。
再后來,就是十一歲了,家里的親戚除了爸爸媽媽,回來了好多人去我寄住的地方過生,有好大一桌菜,關鍵的是有奶油蛋糕。很多年以后才知道,那天爸爸回來了,他把給我過生和給寄養的人的錢拿去打麻將了。
我希望過生日是希望被注意到,希望被重視,奶油蛋糕是我很少說出口的執念。甚至有時候,別人問我要不要,我想一想,吃不完,于是搖搖頭。完全繼承了父母的節省。
這么多年里,也有過幾次生日,其中也有過奶油蛋糕。
很多年以后,發現自己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喜歡奶油蛋糕,只是不停地給自己灌輸執念,像要證明什么一樣。
話說我有多少是很想要的呢?就算再想要,如果沒有,想一想也就無所謂了,真的想不到什么非有不可的東西啊,可能是我習慣了得不到,也就習慣了不爭取。
不哭不鬧的小孩子才乖,才會得到大人的表揚。
現在連大人的表揚我也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