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向著自然創造的,是栗子,是從火中取出來的。那些不相信太陽的人是背棄了神的人。
阿來的《塵埃落定》,就給我這樣的感覺。先說說阿來這個人,四川北部的馬爾康縣,四個土司管轄的地方。用他自己的話說,他是一個遠緣雜交品種。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偏遠的小城少年做著關于文學的夢,阿來也是如此。寫詩就可以吃一頓好的伙食。寫的詩越長,野心也綿綿長長。他想做民族文化的代言人。命中注定的,他便向著生養他的土地索取,在他凄楚又美麗的故鄉,塵埃落定了。
小說里面麥其土司家的二少爺,無疑是個傻子,但是又是有著聰明人所沒有的特殊天分的不一般的傻子。傻子少爺整日想著天邊的云,早晨醒來就要問些奇怪的問題。誰都知道他當不了未來的土司。而他勇敢的哥哥,聰敏又討女人喜歡的帥氣哥哥,注定是生來做土司的。傻子少爺的母親是個有著不好過去的漢人女子,被別人買來送給土司,土司醉酒之后有了他。他便是沖動酒精的兒子。因為傻,便也不用為了爭奪土司地位而和哥哥明爭暗斗,大家都不是很在乎他,誰會在乎一個傻子。傻子少爺在侍女卓瑪那里受到了啟蒙,漸漸懂得了男女之事。不過他還是整日想著天邊的云,畫眉鳥。傻子少爺處在一個安全不設防的境地。想著的也是?別人不會想的事。有時候說出一些就連聰明人也想不出來的好主意。大家不知道他是真傻,還是裝傻。故事結局還是悲慘的,傻子少爺被麥其土司的仇人殺了,土司再也不存在了。
整個小說的背景,我首先想到的竟是一種顏色。那是一種只有在藏地才能看到的顏色。大石塊的壘砌的顏色,散發出高原冰冷空氣的寨子的顏色,形形色色各路女人的顏色,命運不同的男人的顏色。所有這種顏色綜合起來,就是塵埃的顏色吧。塵,取自世間萬物,又消失于世間萬物中。你或許可以在一個干凈的一塵不染的姑娘的鞋底下見到它,也可能在乞丐的破帽子上見到它。它既是飄散著的,又是落定的。阿來這本小說的名字極具象征意義。我認為,塵就是我們。我們不管地位身份有多么高,終將還是要落在地上的。歸于堅實踏實的土地。成為它千億萬分之一的構成,一粒塵。一粒曾經瘋狂舞蹈,最后又落定的塵。說到底,故事都是平淡的,英雄故事也好,哄小孩子睡覺的故事也好,最后的結局是文字或者口頭,故事本身也不知道。說故事寫故事的人,是有責任把這個故事說好寫好的。讓故事在故事本身中完成它的意義。還有一點有趣的是,將一個故事放入時代的大潮中,在時間維度上增加它的吸引力,往往會取得非常不錯的結果。讀者會買賬的痛快多。可是話又說回來,任何故事都是在時間里發生的,沒有脫離時間的故事。發生在偏遠地方的故事,發生在大城市的故事,發生在懷孕女人身上的故事,都是不同地點不同時間的故事。阿來的故事,就發生在他的偏遠故鄉,有著土司歷史的特殊時間里的故事。土司的故事既是說給知道土司的人聽的,又是說給我們這些不知道土司的人說的,既是寫給藏人看的,又是寫給漢人看的。看完了《塵埃落定》,我知道了,原來,在中國的那塊高原上,還有這么一群熱烈的人,還有一個關于土司,和土司傻子兒子的故事。小說是以第一人稱視角所寫,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傻子少爺自己的故事。值得一提的是,傻子少爺特別喜歡那個傳教的喇嘛翁波意西,后來在他被割舌頭后,他做了土司家的書記官。傻子少爺更喜歡他了,總是想讓他記點什么,放到歷史里面。歷史自然也是故事,是故事的發生開始,也是故事的重復。傻子少爺的故事是土司的開始,也是結束。
我在這里不談阿來小說中的語言,而是僅僅就我所讀的《塵埃落定》中我所想到的,說是莫名其妙也好,整體感覺也好,總之是我自己真實感受到的。阿來的語言自然不用我夸,自然有人去夸,對于小說我想說我也只能說,真好看,是一部非常有意思的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