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習概述
學習的概念
學習的含義
學習是個體在特定的情境下由于練習和反復經驗而產生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比較持久的改變。理解學習的定義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學習必須使個體產生行為或行為潛能的變化。
②這種變化是由于經驗引起的,而不是由自然成熟或先天遺傳的本能引起的。如青春期少年嗓音的變化是生理成熟的結果,不能稱為學習。
③這種變化是相對持久的。疲勞、藥物或疾病等因素也會引起行為或行為潛能的變化,如運動員服用興奮劑而提高了比賽成績,學生因疲勞降低了學習效率等。這些變化都是非常短暫的,不能稱為學習。
④學習是一個廣義的概念,既包括人類的學習,也包括動物的學習。人類的學習是人在社會生活實踐活動中,以語言為中介,自覺、積極主動地掌握社會的和個體的經驗的過程。
人類的學習與動物的學習的區別
- 人的學習是掌握社會歷史經驗和個體經驗的的討程,動物的學習只局限于其自身的直接的經驗
- 人的學習是以語言為中介的
- 人類的學習是一種有目的、自覺的、積極主動的過程,動物的學習是一種被動的適應過程
學生的學習
- 定義
學生的學習是人類學習中的一種特殊形式。學生的學習是在教師的指導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有系統地進行的,是在較短的時間內接受前人所積累的科學文化知識,并以此來充實自己的過程。
相對于一般的人類學習,學生的學習主要具有以下特點:①接受學習是學習的主要形式。②學習過程是主動建構過程。③學習內容的間接性。④學習的連續性。⑤學習目標的全面性。⑥學習過程的互動性。
- 學習內容
學生學習的內容包括知識、技能和學習策略的掌握;問題解決能力和創造力的發展;道德品質和健康心理的培養等。
學習的分類
加涅的學習分類
- 加涅的學習層次分類
加涅根據學習情境由簡單到復雜、學習水平由低級到高級的順序,把學習分成八類,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學習層級結構。這八類學習依次如下。
(1)信號學習,指學習對某種信號刺激做出一般性和彌散性的反應。這類學習屬于巴甫洛夫的經典條件反射。
(2)刺激-反應學習,指學習使一定的情境或刺激與一定的反應相聯結,并得到強化,個體學會以某種反應去獲得某種結果。這類學習屬于桑代克和斯金納的操作性條件反射。
(3)連鎖學習,指學習聯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刺激-反應動作,以形成一系列刺激-反應動作聯結。各種動作技能的形成,都離不開這類學習。
(4)言語聯結學習,指形成一系列的言語單位的聯結,即言語連鎖化。
(5)辨別學習,指學習一系列類似的刺激,并對每種刺激做出適當的反應。
(6)概念學習,指學會認識一類事物的共同屬性,并對同類事物的抽象特征做出反應。例如,將貓、狗、鼠等概括為“動物”,就是概念學習。
(7)規則或原理學習,指字習兩個或兩個以上概念之間的關系。例如,物理學中的“功=力×距離”這一規則的學習。
(8)解決問題學習,指字會在不同條件下,運用規則或原理解決問題,以達到最終的目的。
- 加涅的學習結果分類
為了更好地與教學實際相結合,加涅后來在上述八類學習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五種學習結果,并把它們看作是五種學習類型。
(1)言語信息的學習
言語信息的學習是指學生掌握的是以言語信息傳遞(通過言語交往或印刷物的形式)的內容,或者學生的學習結果是以言語信息表達出來的。這一類的學習通常是有組織的,學習者得到的不是個別的事實,而是系統的知識。比如,學習時鐘的識別、天體的運行、四季的形成等知識。有組織、有聯系的言語信息可以為思維提供工具。
(2)智慧技能的學習
言語信息的學習幫助學生解決“是什么”的問題,而智慧技能的學習要解決“怎么做”的問題,故又稱“過程知識”。每種水平的學習中都包含著不同的智慧技能,如怎樣把分數轉換成小數,怎樣使動詞和句子的主語一致等。加涅認為每一級智慧技能的學習要以低一級智慧技能的獲得為前提,最復雜的智慧技能則是許多簡單的技能組合起來而形成的。他把辨別技能作為最基本的智慧技能,并依據不同的學習水平及其所包含的心理運算的不同復雜程度,把智慧技能劃分為辨別、概念(具體概念、定義性概念)規則、高級規則(解決問題)等。
①辨別,指區分事物之間的不同點,如區分字母b、d、p、q,漢字已、己。
②具體概含,指識別具有不同特征的同類物體,如把大小、厚薄、封面顏色和圖案不同的書,都看作是“書”。
③定義性概念,指運用概念的定義特征對事物分類。
④規則,指運用單一規則辦事,如用數學公式計算半徑為15cm的圓的面積。
⑤高級規則是指同時運用幾條規則解決問題。
(3)認知策略的學習
認知策略是學習者用以支配自己的注意、學習、記憶和思維的有內在組織的方法,這種方法使得學習過程與控制成為可能。從學習過程的模式圖來看,認知策略就是控制過程,它能激活和改變學習過程。簡單地說,認知策略就是學習者用來“管理”自己學習過程的方式。
(4)運動技能的學習
運動技能又稱動作技能,是一種習得的能力,其行為結果表現在身體動作的敏捷、準確、有力和連貫等方面。如體操技能、寫字技能、作圖技能、操作儀器技能等,它也是能力的組成部分。學校學習中總是包含各種各樣的動作技能,從學齡前兒童練習涂色畫到人學兒童學習使用鉛筆寫字再到學習繪畫、唱歌、舞蹈、打球,從學習實驗操作到學習語言的發音等都屬于動作技能的學習。比如,小明在兩歲時就學會了背誦“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這首唐詩,按加涅的學習結果分類,這里發生的學習就是動作技能的學習。因為兩歲的兒童不可能體會唐詩表達的意境,只是按照一定的順序發出漢字的音來,這涉及口腔聲帶等肌肉的運動。
(5)態度的學習
態度即通過學習獲得的內部狀態,這種狀態影響著個體對事物、人物及事件所采取的行動。態度不同,個體所采取的行動也就不同。學校的教育目標應該包括態度的培養。態度可以從各種學科的學習中習得,但更多的是從校內外活動和家庭中習得。加涅提出了三類態度:①兒童對家庭和其他社會關系的情感體驗;②對某種活動所表現出來的積極的、喜愛的情感,如聽音樂、閱讀、體育鍛煉等;③有關個人品德的某些方面,如熱愛國家、關心社會需要和社會目標、盡公民義務的愿望等。
這五種學習類型分別屬于三個領域,前三項屬于認知領域,第四項屬于動作技能領域,第五項屬于情感領域。
安德森的學習分類
安德森從信息加工的觀點出發,根據知識的性質將知識分為陳述性知識與程序性知識兩大類,并認為動作技能、智慧技能和認知策略等實質上均屬于程序性知識。
陳述性知識也叫描述性知識,是個人能用言語進行直接陳述的知識。這類知識主要用來回答事物“是什么”“為什么”和“怎么樣”等問題,是關于事物及其聯系的知識,主要用于區別和辨別事物。目前學校教學傳授的主要是陳述性知識。
程序性知識也叫操作性知識,是個體難以陳述清楚、只能借助于某種方法間接推測其存在的知識。程序性知識主要用來解決“做什么”和“怎么做”的問題。
陳述性知識和程序性知識有著密切的聯系。陳述性知識學習是程序性知識學習的前提和基礎,大量的陳述性知識學習可以轉化為程序性知識學習。直接經驗的參與是“陳述性知識學習”變為“程序性知識學習”的必要條件之一。
奧蘇伯爾的分類
根據知識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復雜程度,知識學習可以分為符號學習、概念學習和命題學習。這也是奧蘇伯爾提出的有意義學習的分類。
- 符號學習(表征學習)
符號學習指學習單個符號或一組符號的意義,或者說學習符號本身代表什么。
符號學習的主要內容是認字及詞匯學習。但是符號學習不僅僅限于語言符號的學習,也包括非語言符號(如實物、圖像、圖表、圖形等)的學習。另外,符號學習還包括事實性知識的學習,如歷史課中對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學習,地理課中對地形地貌和地理位置的學習。
- 概念學習
概念學習即概念的獲得,就是要理解某類事物區別于其他事物的共同關鍵特征。概念學習以表征學習為前提,又為命題學習奠定基礎,是有意義學習的核心。
一般來說,概念學習有概念形成和概念同化兩種主要方式。
概念形成是指學習者可以對同類事物的各種實例進行分析,對比它們與其他事物的區別,從而發現這類、事物的共同關鍵特征。概念形成一般包括抽象化、類化、辨別三個階段,實施步驟為呈現實例,明確概念、強化練習、發展思維技巧。發現學習是概念形成的主要方式。
概念同化是指學習者利用原有概念來理解一個新概念的定義,從而明確一類事物的共同關鍵特征。概念同化是學生學習概念的主要方式。接受學習是概念同化的典型方式。
為了幫助學生有效地掌握概念,教師在教學中應注意:①以準確的語言明確揭示概念的本質特征;②突出有關特征,控制好無關特征的數量和強度;③提供概念范例,適當運用例證和比較;④引導學生形成概念網絡;⑤在實踐中運用概念。
- 命題學習
命題學習是指學習句子中由若干概念所構成的復合意義,即學習若干概念之間的關系。
學習命題必須先獲得組成命題的有關概念的意義。例如,在沒有了解電流、電壓、電阻、正比和反比這些概念的意義的情況下.不能獲得歐姆定律這個命題的意義。可見,命題學習要以概念學習為前提,以符號學習為基礎,旨在反映事物之間的關系,是一種更加復雜的學習。
奧蘇伯爾根據新知識與原有知識結構的關系,將知識學習分為上位學習、下位學習和并列結合學習。
(1)上位學習(總括學習)
上位學習又稱總括學習,是指當新知識的抽象、概括和包攝性高于舊知識,新舊知識建立上位聯系時的知識學習。
(2)下位學習(類屬學習)
下位學習又稱類屬學習,是指當認知結構中原有觀念的抽象、概括和包攝性高于新知識,新舊知識建立下位聯系時的知識學習。
下位學習包括兩種形式:派生類屬學習和相關類屬學習。
派生類屬指新觀念是認知結構中原有觀念中的特例或例證,新知識只是舊知識的派生物,即新的學習內容僅僅是學生已有的、包括面較廣的命題的一個例證,或是能從已有命題中直接派生出來的。
相關類屬指新內容納入可以擴展、修飾或限定學生已有概念、命題,并使其精確化。
(3)并列結合學習
并列結合學習又稱并列組合學習,是指新知識與原有觀念既無上位,也無下位的特殊聯系,而是一種并列或類比關系時產生的學習。
我國的學習分類
依據學習的內容,我國學者一般把學習分為知識的學習、技能的學習、行為規范的學習。
(1)知識的學習。即知識的掌握,是通過一系列心智活動來接受和運用知識,在頭腦中建構起相應的認知結構。
(2)技能的學習。技能的學習是通過學習或練習,建立合乎法則的活動方式的過程。
(3)行為規范的學習。行為規范的學習是把外在于主體的行為要求轉化為主體內在行為需要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