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一位女士被狗咬后不幸得了狂犬病去世了。首先我對逝者表示哀悼,然而有的人卻借著這個事件大發厥詞,宣揚養狗危險論,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我不是大家所謂的“愛狗人士”,我本人也沒有養任何寵物,就事論事,那篇文章的作者太過偏激了。該作者洋洋灑灑寫了幾千字的文章,有些內容確實有一定道理,比如應該加大對野狗的抓捕力度。然而文章的主要思想卻不是抓野狗,而是,不栓狗繩的狗,都可以視為野狗,都應該被無情捕殺!養狗人應該像看待犯人一樣嚴格控制狗的活動,甚至離別人近一點都是不合理的。首先說養狗帶狗繩是無可厚非的,但是沒有繩你就可以無情捕殺嗎?且不說這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作為個人的財產,你捕殺也是要負民事責任的。
作者在文中有這樣一句話,非常過分“你的狗再靠近我的孩子,小心我一腳踢死它”。我不知道這位作者是不是被狗咬過這么痛恨狗,你大可以讓狗主帶走他的狗,或者你自己離開,何必揚言踢死狗呢?只是因為你覺得狗有潛在威脅嗎?
我一度懷疑該作者有被害妄想癥,尤其是對狗。簡單說作者因為怕被狗咬,怕狗傷到家人,就認為不帶繩的狗都該死,帶繩的也要嚴格管制。那我想請問了,每年有多少人被狗咬?被咬致死的又有多少?和交通事故或者罪犯傷人比呢?那你能要求大家都不要開車嗎?
都說成年狗的智商大致相當于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那我們就說說孩子。火鍋店里一個熊孩子因為別桌不相識的女生不肯借手機給他玩,便用熱湯潑該女生致使女生毀容。熊孩子高空拋物砸死人。熊孩子公園玩耍,“打”傷年齡更小的孩子……這樣的事件太多太多了,事實證明,小孩子的破壞力似乎更加強大,如果按照該文作者的觀點,是不是別人家孩子離你家孩子近你也要“踢死”?因為其他孩子也可能會有傷害行為啊。有人說那是小孩子,是人!你怎么能和狗相提并論?我沒有侮辱人的意思,然而,對于被害者而言,無論傷害他們的是人還是狗,他們同樣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傷人的是狗,可能有些過激的人會殺了狗,這種行為也可以理解,如果傷人的是孩子呢?你又能怎樣?所有說某種程度上孩子造成的傷害更大。這可以說是比狗更大的潛在威脅,你是否也能說沒有家長看護的就都該打死?
我再擴大一下范圍,殺人案件可以說每天都在發生,甚至有很多喪心病狂的無差別殺人。你也不知道誰會因為什么突然攻擊你。換句話說,你周圍的人同樣具有潛在威脅,而且殺傷力更大,你能怎么辦?
所以說,問題根本不在于狗的潛在威脅,畢竟潛在威脅太多太多,而在于該文作者對于狗的偏見和他(她)本人的自私。我不相信他(她)真的有被害妄想癥,只是借著有人被狗咬死了來發泄自己對狗和狗主的不滿。狗主有錯,你可以發文提醒,但請不要帶著偏激的心態煽動群眾,“凡狗皆禍害”。這樣不負責的文章只會激起群眾的矛盾,影響社會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