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合理財也叫券商集合理財屬于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于資產管理業務類型;
2、證券投資基金、資金信托產品、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分別由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具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管理、運作;
3、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可以將所持份額贖回或轉讓。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和資金信托產品不得公開發行,因而也不能在證券交易場所流通;
4、集合理財與委托理財的區別
① 集合理財需要?證監會審核批準,而委托理財是券商與機構或個人私下簽訂合同;
② 集合理財不允許簽訂保底條款,而委托理財協議雙方一般都簽訂保底條款;
③ 集合理財透明度較高,目前暫定其每3個月披露一次信息,而委托理財大多是暗箱操作,沒有信息制度;
④ 集合理財簽訂的條款有法律作用,而委托理財簽訂的條款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一般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⑤ 集合理財的托管人是商業銀行,而委托理財的托管人由券商自己承擔,存在挪用客戶保證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