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被暈染成一片紫色,我猜山也是歡喜的吧。漫長的白天揮動著畫筆,日光漸弱,沉入黑暗當中,然后,篝火在搭建營帳的大平原上閃亮,如花盛開。
本書的封面可能就是根據這段話而設計的吧?一大片的薰衣草田園,漫天的霞光也是一片紫色,那么耀眼奪目,兩個穿戴整齊的少年,奔著跑向希望,夢中的海市蜃樓方向。
帶著這種希冀,我慢慢地翻開此書。我以為的華美的詞藻堆砌、沒有!我以為的浪漫愛情、沒有!我以為的曲折離奇、沒有!我以為的審美疲勞、沒有!我以為的欲罷不能,這個我可以有!
本書主要講述主人公約翰,一個愛爾蘭少年,在家鄉鬧饑荒的時候,聽說美國是幸福的樂土,他只身一人義無反顧奔向那里,一路上都是滿目瘡痍,尸體遍野也無所懼怕與退卻,心中唯有那股對生的熊熊烈焰,對活下去的本能執念,那一年他也才十四五歲。
約翰和托馬斯偶然間相識,同樣衣衫襤褸的兩個少年,一路跌跌撞撞地攙扶同行。時間會流失和終了許多的人與事,每個人在歲月中留下的痕跡也會慢慢地淡去,可有些東西不會。
我沒有感受過真正的饑寒交迫,包括我祖上也是,即使在那個特殊的年代。但我知道,人們的悲喜從來都是互通的。本書用平時安靜的文字講述,沒有高亢激昂的語調,只用這種平穩的形態,娓娓道來徐徐展開。
約翰和托馬斯在苦堪難言的歲月中,不知不覺中已成為了彼此的依靠,彼此的希望。他們對彼此的信任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兩個少年流落異鄉,非常慶幸的是,他們遇上了好心的酒館老板,他們男扮女裝當上了舞女,為礦工們取樂的舞女的工作,這樣的生活,也使他們欣喜若狂,沒有什么比能活下去的事更重要。(包括之后的兵役生涯,無盡的屠戮手無寸鐵的“戰俘”,帶給他們的心靈創傷。)
時代的一粒沙就是個人頭上的一座山。上校指揮的部隊在印第安人的沖突中,是歷史的縮影亦是時代的悲劇。他們在戰爭中經歷著死亡、饑餓、嚴寒、洪水、瘟疫,這是故事更是現實的再現。
他們擁有著一腔孤勇,不,應該說是蠻勇。他們就像是天國的孩子,跑出去搶奪上帝果園里的果實,內心無所畏懼。因為他們不孤單,他們有彼此,更有給他們帶來心中的暗夜之光,一個被他們收養的愛爾蘭女孩。
人,為什么來到這個世上?就這樣走一遭?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其意義與目的又何在?窗外呼嘯過的風,落葉也無言。時光掌引著生命的流向,左起有風雨,右邊還朝陽,一切都會釋然,生活中的種種惆悵萬般,終究會曼妙成歲月的詩和遠方,因為那里有著不滅的希望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