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互聯網上普遍奉行羊毛出在狗身上,豬買單的運營策略,大家都想著前期先以一些免費的東西吸引到一定的消費者之后,后續再提供一些增值性服務來獲取利潤。
本來這是一個互惠共贏的事,可是隨著平臺越做越大,有些平臺為了把用戶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里,動不動就以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封殺內容創業者辛苦耕耘多年的平臺賬號,事后給出的解釋無非就是什么什么違規、誘導分享之類的,真可謂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
要知道,這些平臺平常也沒少干誘導分享的事啊!怎么他們自己就可以獨立于規則之外呢?
有些人覺得平臺的這種做法是對的。因為這是平臺自己辛辛苦苦搭建起來的地盤,所以理所當然地,他們想發什么就發什么。但我們這些內容創業者就不能這么任性了,如果我們想在他們的地頭混,就必須遵守他們所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不管我們認不認同,我們都不能越雷池半步,否則他們就要找個借口就把我們KO掉。他們覺得:反正我又不差你這一個,你愛去哪去哪,不關我的事。
是的,平臺不僅不肯給錢,還不讓我們提供點附加服務賺取點生活費,他們只想讓我們每天按時按點地更新內容,白白替他們打工圈住用戶。
恩既然平臺不肯給錢,那我們應該找誰要呢?找用戶嗎,要他們為自己的閱讀行為買單?
呵呵,想想就好了!同樣的道理,用戶覺得:網上有那么多免費的內容,我愛看誰的就看誰的。想讓我付費,門都沒有!你要掙錢養家,跟我有一毛錢關系嗎?我只知道你這一秒收費,我下一秒就取消關注了。
于是,原創內容的創業者,特別是我們這些相對初級的創作者,陷入到一個死循環里面——免費分享創作內容沒飯吃,想提供點增值性服務混口飯吃,又得想方設法規避平臺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同行說不清道不明的各種羨慕嫉妒恨。加上互聯網的無邊界性,跨界打劫的事經常發生。有時候,打死我們的不是同行,而是我們根本就聽說過,壓根就不知道從哪里冒出來的跨業競爭者,他們直接把我們的增值性服務免費提供給廣大的用戶,讓我們毫無招架之力,只能乖乖地收拾包袱回老家了。
我想大家都不愿意看到這種局面,但是它又偏偏出現在我們的面前。作為一個初級的內容創業者,我們應該怎么應對呢?是怪那些將我們辛辛苦苦創作出來的內容免費批發到各個渠道的盜版者,還是拿到免費資源后,為盜版侵權者搖旗吶喊、頂禮膜拜的我們呢?
當然,我們都知道埋怨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所以我們不想去怪誰,我們迫切想知道的是:究竟誰應該為我們的原創內容買單?
我們先不去說我們的原創內容好不好,值不值得用戶去買單。這里我們就想知道誰應該為有價值的原創內容買單呢?作為既得利益者,平臺是不是應該多給我們一點空間,而不是狡兔死、走狗烹,動不動就翻手為云、覆手為雨呢?
有些人覺得不能把全部的責任都推倒平臺方身上。作為內容創業者,我們應該認真地反思自己的所做作為。要知道平臺之所以這么做,是因為有些老鼠屎經常通過誘導分享的方式盜取平臺用戶的個人資料、財產,破壞了整個平臺的良性發展,所以平臺只能痛下殺手了。加上現在大部分誘導行為還無法直接通過技術性手段自動識別其是否合理,平臺方無意也無力為此支付大量的人工成本,所以為了讓自己省心,讓用戶放心,干脆就一刀切了,至于切的是人是鬼,他們管不了,也不管。
可以說,大部分平臺只想留住那些市場知名度比較高且相對正規的內容創業者,對于這些大咖,平臺方會因地制宜地做出一些適當性的讓步。但對于我們這些初級的創作者,他們最多建議我們:“實在不行,你們去那些大號投稿吧,至于是要稿費還是要提成,你們自己商量著來。“
恩我們承認只要出了事,不管事后如何追究都無法令各方滿意。既然如此,為什么平臺不進行事前審核呢?這一點,新浪微博就做得挺好的,現在發任何營銷信息都得在官方那里備案。這樣一來,不僅保障了各方的合理權益,也大大降低了用戶、平臺所需要承擔的風險。就算真得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狀況,平臺方也能在第一時間找到相關的責任人,給用戶一個合理的交代。可以說,這一招就能實現兩全其美的結局!但是讓人不解的是,大部分平臺還是喜歡他們的一刀切,難道他們賺了那么多連這點錢都舍不得出嗎?
還是馬太說得對啊:凡有的,還要加倍給他叫他多余;沒有的,連他僅有的那點都要奪取過來。
是啊!我們不強,喝口涼水都塞牙啊!作為一個內容創業者,我們要想擺脫現在這種不利的局面,只能倒逼著自己盡快地成長起來,做到不依附于任何平臺,自己自成一派!否則一天到晚,被別人當成個軟面團,捏搓揉壓的,想活得長點都難!
你說對不對呢?內容創業者們!
一起向上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