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出口的最后一個紅綠燈,我停車等紅燈,借機低頭用手機安排工作,突然聽到“碰”一聲巨響從我左側發出,伴隨著瞬間車的震動。往車外一看,對面來車的車主慌忙停車,一電動自行車卡在我和對面來車之間,一小伙子趴在地上一臉懵逼。
“我擦”,我下意識的看了表:8:14,打開雙閃,然后透過車窗拍了一張事故照片發到我正在著手的項目群里,告訴同事我去不成了,讓他們按照原計劃進行。
對面車主有些慌張的播不出電話,請我幫忙報警。
第一次遇到交通事故的我竟然不知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是啥,只好打了110。110幫我轉接了事故處理的122,說明有人受傷以及事故位置之后,對方提醒我們抓緊把三腳架支起來。
我搖下車窗,竟然對著對面慌張的車主微微一笑,我說“看來我也走不了啦,我已經報警。咱們得趕緊把三腳架支起來,不然警察趕到之后可要批評教育我們。”
我也挺納悶自己為什么這么平和,也許是因為我剛剛讀過一本書《活出最樂觀的自己》。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微笑緩和了對面車主慌張的心態,她趕忙下車支起三腳架。因為倒地不起的小哥堵住了我的車門,我只好從副駕爬了出來。
我看著對方車主逐漸回過神來,開始給家人、同事打電話。我圍著現場拍了幾張照片,看著小區朝北方向唯一的進出口被我們三堵得水泄不通,怪不好意思的。早高峰,大家都急著上班。
我隨手把照片發給先生,簡單描述了事情經過,告訴他不用擔心,我在等警察。
1 換做你會怎樣?
生活中10%是由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的事情所組成的,而剩下的90%則取決于我們對事物產生的反應。
三伏天的早上遇到一件窩心的開端,如果能迅速理性判斷結果,再衡量價值利弊,心情就真的不一樣了。
我在路人眼里是最無辜的受害者,我的車被刮了,我無法上班,應該找電動自行車的小伙和對面車主索賠!這是大家的第一反應,也是我的第一反應。如果得不到應有的補償,心中各種“憑什么?”“我招誰惹誰了”會讓我在警察到來之前就已經被自己的假設搞得一肚子火了。
幸運的是,因為這本書的力量,我在第一反應之后就冷靜了下來。
讓自己冷靜的步驟為三:
第一步:尊重理性事實,判斷事件真相
首先,電動車闖紅燈,并且壓了黃實線。對面來車綠燈正常行駛,車速正常(不超過40KM/H)初步判斷電動車主要責任。
第二,對面來車的司機視線存在客觀死角,我前面還有多輛車在排隊等紅燈,電動車從夾縫中出來,不容易被發現。
第三,電動車這小子當時竟然扭頭觀察來車相反的方向。所以當他探出腦袋的時候,對面來車已經第一時間發現并剎車。但是電動車自己卻沒有剎車,而是沖了出去(誰讓他當時看的是來車的相反方向呢),撞擊點已經接近對面車的前側方向,也就是對面車頭已經過了電動車。
基于這樣的判斷,電動車極有可能是全責。就算處于“行人劣勢原則”,對面車的責任也不會超過2成。
所以按照法律程序,對面來車也屬于無辜受害方,只不過它撞到了他,所以把停在原地的我顯得更無辜了而已。我的損失主要由電動車主賠償。
但是,大家也知道電動車賠付的幾率,前提還是我需要上訴法院。
第二步:分析得失利弊
不幸中的萬幸是電動車撞到了我的輪轂上,除了對我兩扇車門的下部造成了幾道擦傷,沒有其他傷痕。兩扇門重新噴漆1000元以內。
上訴法院的時間成本+心情成本遠大于1000元。
糾纏對面車主,最多索賠200元,我的好心情價值遠超過200元。
最糟糕就是自掏1000元+請假給項目組的誤工。而且這點已經客觀存在,不會隨著我去爭吵而消失。
第三步:及時止損
客觀存在無法改變的,就不要再搭上心情。
上午鐵定不能去上班,車子被刮,這都是客觀存在,甚至有可能被交警暫時“保管”車輛一兩天(有人受傷,正常程序通常需要將車輛暫扣)。那就平靜接受這個現實,然后主動爭取積極的補救。
補救一:先把自己可控的工作安排好,確保項目照常,再和領導簡潔的解釋清楚。領導很理解,今天不算誤工。
補救二:其實這個補救并非刻意而為之,更多的要遵循正義、寬容和真誠。
2 我的行為
對待對面來車的司機
由于分析了利弊得失,我已經不認為我是一個無辜受害人,我也不認為對面來車是肇事車,其實她也是一個無辜受害人。所以同理心讓我反倒安慰起她來,而我的平靜也讓她慢慢恢復鎮靜。
她始終擔心被撞人的傷勢,我也明白她擔心被撞人會不會訛詐。畢竟行人和司機之間扯不清理還亂的事件太多了。
我想起了事故第一時間我拍下的照片。我拿給她看,給她分析從當時的情況來看應該不嚴重。
對待警察的處理
警察到來之后,我平靜簡潔的講述了事情的經過,并將唯一能夠證明對面車輛無責的行車記錄交給了警察。(這里插播一句,對面事故車雖然有車載導航但是卡壞了……開車的小伙伴一定要重視這個關鍵時刻顯身手的行車記錄儀)
當警察表示“因為出現人員受傷,我屬于被碰撞一方也需要將車輛放置交管所保管一到兩天,待結果出來之后才可以提車”的時候,由于心情平靜,我只是請求能否盡快處理完畢,畢竟我上班路途遙遠,然后沒有再為自己辯護什么,只是協助處理現場。
在交管局等待處理的過程中,對方車主一直焦急的等待醫院那邊傳來的結果。
她詢問我要不要去看望被撞的人。我說“你別去了,畢竟很多老司機都給出過不墊付、不探望、不調節和沒有錢的三不一沒有戰略,況且還是他的責任。而且,退一萬步講,如果上天真的要在你我身上發生什么事故,那么今天咱們都已經很幸運了,一方面,對于你來講,幸好這是一個小伙子,如果真是一個大爺,那可真是說不清了,另一方面,對于我來講,這小伙子只是蹭掉了我的車漆,沒有撞出任何傷痕,所以我也很運氣。最重要的是,幸好事發當時仍然是紅燈,如果那個時候正好趕上綠燈放行剛剛起步,那后果真的不堪設想了。所以,你看,咱倆還是挺運氣的,也許只是老天想讓你我這樣相遇。”
也許因為我的樂觀,她也平靜下來,我讓她別總想著什么“萬一”,拿出手機看看有趣的事情吧。
我期望著能夠第二天提車,而不是在等待一個甚至多個工作日。
3 處理結果
警察從醫院回來,此時是上午11點半。警察告知我們電動車主沒啥事,而且初步判斷電動車主全責。警察當場讓我們簽字,還給我們車本,告訴我倆現在就可以把車開走了,他們隨后走完程序會給我們送達事故認定書。
3個小時,已經遠遠低于我的預期,甚至有點驚喜。
至于對方車主,我們彼此留下了聯系方式,她把我的車拉去噴漆了,她說她付錢。
今天其實真的有點小幸運呢。
我想起了書中的片段。書中告訴我,樂觀是一個習得的技巧,一旦學會,它就會終身跟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