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劇不終姐的一篇文章發到大號上,好評如潮,但相對那些動不動爆款的雞湯文而言,十多萬的閱讀量卻并不高。姐自嘲說,可能是我文章跟你們讀者年齡層相距有點遠吧?
但我并不這么看。那種帶有強烈情緒的謾罵,讓人在短時間內眩暈的雞湯,他們像是街頭的吵架事件一樣,能夠迅速地圍攏一群人駐足,圍觀,品頭論足。
而一篇溫暖,走心,帶有深度思考的稿子則像是地鐵口賣唱的流浪藝人,他們固然也能吸引一群人,但天地悠悠過客匆匆,真正駐足停留,靜下心來聽一首好歌的人終究是少數。
所以真正高質量文章閱讀量高不了,而文字功底一般,整天研究如何迎合,激發讀者情緒的毒雞湯,辣雞湯,八卦,卻一爆一個準,這是有道理的,是符合傳播學傳播規律和心理學的。并且無可厚非。
但是是不是為了追求量我們也要去罵人,去要讓自己去制造噱頭呢?
不是。八卦的東西,街頭吵架的事件,終究只是過眼云煙,來得快,圍觀的人多,但散得也快,事件本身和圍觀者并不構成事件之外的任何關系。
但街頭歌手就不一樣了,他是在傳遞一種溫暖,傳遞一種價值觀,傳遞一種生活方式。一時之間他可能只有三五個人關注,七八個人傾聽,但只要長久地站立在一個地方,久而久之就成為一個品牌,一個文化現象,一個城市的風景線。有很多國外的城市,街頭藝人已經成為一個城市包容和開放的象征,成為游客們必須要去欣賞的一景。
做娛樂,做八卦,做雞湯有沒有價值?有。吸引關注度也高。但是求仁得仁,求智得智,每個人對于價值的理解是不一樣的。我們想要些不一樣的價值,就得耐得住一些寂寞,抗拒得了一些誘惑。
前段時間一直在討論一個問題,我們究竟應該迎合讀者還是應該引領讀者。不論是新媒體還是傳統媒體,我們都當然負有引領時代潮流的職責,這是媒體人應該擔負的職責。
《新周刊》發了一篇關于各地人喜歡看什么書的文,后臺有人留言說,不喜歡你們這種調調,書無貴賤,小編回復說,不,書有貴賤。
書當然有貴賤,文自然也有貴賤。只不過在這個流量為價值衡量標準的時代,文的貴賤暫時很難區分。但公道自在人心,眼睛最亮的人是群眾,真正有品牌價值的文,是真正有回頭客,也是真正能留得住回頭客的。這也是為什么像新世相的號被封了之后,又能迅速地招兵買馬,迅速壯大,因為在這個山頭,他們立住了,他們的旗子插穩了。
越是在這樣的時代,越是要堅持自己的格調。越是有自己的格調,越是能凸顯自己的價值。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黃沙始見金,這個時代,太容易腐朽,太容易經不起推敲,等到時辰一到,該倒塌的倒塌,山高月小,水落石出,真正能留下來的,能傳世,能讓人慰藉的,才能真正稱得上為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