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貓的對立,讓你看到真切的“人性”

文/葉老巫

||? 每天絮絮叨叨,堅持日更, 第155篇

||? 跟著課文學寫作010

1、

在文章鄭振鐸《貓》:平淡的瑣事,也能寫出有節奏的情感中,我主要分析了作者對情感的把控,很時到位,拿捏有度。

有人把這篇課文看成是散文,而我則認為它是一篇小說。即使不是小說,也是一篇經過加工之后的“散文”。不管它是散文,還是小說,目的是整合材料,更好的表達一個“意義”。

我來梳理課文:

第一次養貓:從隔壁要來了一只花白毛的小貓,給全家人帶來得了新鮮與快樂,可惜只養了兩個月,小貓就死了。“我”心生一縷的酸辛。

第二次養貓:從舅舅家要來了一只黃色的小貓,比第一只更有趣,更活潑。而且這小貓還能捉老鼠,夜間家里安靜多了。沒想到,這小貓被路人捉走了。“我”悵然地,“我”憤恨地。自此,“我”家好久不養貓。

第三次,收養了一只流浪貓,毛色花白的。這貓天生的憂郁,還懶惰,吃得胖胖的,不得人喜歡。家里的一只鳥死了,大家都懷疑是貓干的,被“追殺”。其實,吃鳥的真兇乃黑貓。貓忽然死在鄰家的屋脊上。對于這只貓的亡失,“我”比以前的兩只貓的亡失,更難過得多。自此,永不養貓。

如文章開頭所說:養貓的結局,總是失蹤或死亡。這樣的結局真巧呀,所謂無巧不成文。

2、

我認為:為了文章的表達需要,第三只貓的結局,是作者“整合”出來的。從日常生活來看,這樣的養貓的經歷,太霉了,可以上吉尼斯紀錄大全了。

我們可以這樣去想作者成文的過程:

第一只貓是張三養的,養了一段時間,貓死了。第二只貓是李四養的,沒想到某一天它失蹤了,也許就成了流浪貓,流落街頭,讓人牽掛心痛。

作者聽到這樣的故事,感覺也是很難過。如果如實敘述張三的貓和李四的貓,文章能表達什么東西來?肯定不能,跟一個流水賬似的文字沒有區別。

這樣子,就有了第三只貓的出場。一只不受待見的貓,被家人“追殺”。最后的結局是死在外面,很是凄涼。

這樣對比,才能寫出意義來。葉圣陶先生說,文字就是表達“重大關系的人生意義”。僅僅是寫貓,那肯定不行。

于是就有了貓和人的對立:貓天生憂郁,遭人嫌棄;貓肥胖懶惰,被人懷疑吃鳥;貓沒法申辯,被人冤枉很深;貓無力抵抗,遭人“追殺”。貓跟人對抗,那就跟用雞蛋碰石頭一樣。貓能奈何人?

當人和動物對立的時候,永遠都要比人與人對立起來更能看到真實的“人性”,而且看得更真切。

3、

我們的生活,沒有戲劇的曲折波瀾,沒有小說的離奇意外,所見所聞都是很普通的事,大大小小的瑣事。

這樣的瑣事,如果不加工整合,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沒有意義的文字寫出來,就是流水賬。不管是散文,還是小說,都要朝“有意義”的方向努力。

什么算“有意義”?能凈化人的思想,能給人正能量,能讓人去深刻反思,……一句話:能讓讀者產生共鳴的文字,就是好文字。能讓讀者采取行動的文字,就是有意義的文字。

這是《貓》,告訴我關于寫作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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