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老巫
||? 每天絮絮叨叨,堅持日更, 第151篇
||? 跟著課文學寫作007
1、
文字靠什么打動讀者?
在組織文字時,不會割裂情節、人物和情感之間的關系。刻畫人物,當然也離不開情節的助力,更需要情感的渲染。作者會根據主題的需要,側重于某一個方面。
有的靠情節。引人入勝的情節,讓讀者欲罷不能,非看(聽)完不可。記得小時候,聽單田芳說評書《三國》,從不間斷一次。一到中午12點30,準時打開收音機,牽掛“且聽下回分解”的結果到底怎樣了。
有的靠刻畫人物。《儒林外史》中的范進,典型的封建社會知識分子,只會讀書,考試。到了50多歲,終于中了舉人,卻發瘋了,丑態畢出。
有的靠情感。平淡的故事,本沒有什么可讀性。但,情感的起伏,給文字增添了不一樣的色彩,讀者亦喜歡。
2、
一件平平淡淡的家庭瑣事,寫出了很有節奏的情感,鄭振鐸的《貓》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今天來學習這篇文章,作者所用的寫作方法,希望對你有用。
第一次養貓:從隔壁要來了一只花白毛的小貓,給全家人帶來得了新鮮與快樂,可惜只養了兩個月,小貓就死了。“我”心生一縷的酸辛。
第二次養貓:從舅舅家要來了一只黃色的小貓,比第一只更有趣,更活潑。而且這小貓還能捉老鼠,夜間家里安靜多了。沒想到,這小貓被路人捉走了。“我”悵然地,“我”憤恨地。自此,“我”家好久不養貓。
第三次,收養了一只流浪貓,毛色花白的。這貓天生的憂郁,還懶惰,吃得胖胖的,不得人喜歡。家里的一只鳥死了,大家都懷疑是貓干的,被“追殺”。其實,吃鳥的真兇乃黑貓。貓忽然死在鄰家的屋脊上。對于這只貓的亡失,“我”比以前的兩只貓的亡失,更難過得多。自此,永不養貓。
這件瑣事,用一句話來說:養了三次貓,結局或者失蹤,或死亡。這樣的事,還值得來寫嗎?
鄭振鐸的《貓》一出手,寫出了精彩,寫進了人教版的教材里。
3、
這篇文章,能上人教版的教材,靠的是“有節奏的情感”。
第一只貓和第二只貓,在家人的眼里,是寵物,得人喜歡。喜歡的“東西”,突然不見了,是酸辛,或者是悵然憤恨。時間久了,這樣的難過,也會逐漸消失。因為,人并沒有虧欠這些可愛的小精靈什么。
第三只貓呢?并不得人喜歡,甚至還討厭這胖胖的小家伙。小鳥的死,都歸罪于這只貓。而貓沒法申辯,只好愴惶逃走。真相大白后,不久貓就死了。這貓的死,是被冤枉而死的。“我”和家人都冤枉了這只不會說話的小貓,一只胖胖的憂郁的小貓。
原本貓的亡失的難過是可以消失的,但第三只貓的死亡,讓“我”的心,沒法安寧,永遠沒有了改正過失的機會。這樣的如針刺心,是永遠的!
對前面兩只貓的亡失,“我”是難過。而對第三只貓的死亡,“我”是此生不得安寧。全文的情感,由弱到強,被推至了頂峰。
把控情感的節奏,是如此的自然,高手也。
《貓》(有刪減):
我家養了好幾次的貓,卻總是失蹤或死亡。三妹是最喜歡貓的,她常在課后回家時,逗著貓玩。有一次,從隔壁要了一只新生的貓來。花白的毛,很活潑,常如帶著泥土的白雪球似的,在廊前太陽光里滾來滾去。……又一天中午,我從編譯所回來,三妹很難過地說道:“哥哥,小貓死了!”
我心里也感著一縷的酸辛,可憐這兩個月來相伴的小侶!當時只得安慰著三妹道:“不要緊,我再向別處要一只來給你。”
隔了幾天,二妹從虹口舅舅家里回來,她道,舅舅那里有三四只小貓,很有趣,正要給人家。三妹便慫恿著她去拿一只來。禮拜天,母親回來了,卻帶了一只渾身黃色的小貓回來。……
某一日清晨,我起床來,披了衣下樓,沒有看見小貓,在小園里找了一遍,也不見。心里便有些亡失的預警。
“三妹,小貓呢?”
……
午飯時,張媽訴說道:“剛才遇到隔壁周家的丫頭,她說,早上看見我家的小貓在門外,被一個過路的人捉去了。”
于是這個亡失證實了。三妹很不高興的,咕嚕著道:“他們看見了,為什么不出來阻止?他們明曉得它是我家的!”
我也悵然的,憤然的,在咒罵著那個不知名的奪去我們所愛的東西的人。
自此,我家好久不養貓。
冬天的早晨,門口蜷伏著一只很可憐的小貓,毛色是花白的,但并不好看,又很瘦。它伏著不去。我們如不取來留養,至少也要為冬寒與饑餓所殺。張媽把它拾了進來,每天給它飯吃。但大家都不大喜歡它,它不活潑,也不像別的小貓之喜歡游玩,好象是具有天生的憂郁性似的,連三妹那樣愛貓的,對于它,也不加注意。……
春天來了,它成了一只壯貓了,卻仍不改它的憂郁性,也不去捉鼠,終日懶惰的伏著,吃得胖胖的。
這時,妻買了一對黃色白芙蓉鳥來,掛在廊前,叫得很好聽。妻常常叮嚀著張媽換水,加鳥糧,洗刷籠子。那只花白貓對于這一對黃鳥,似乎也特別注意,常常跳在桌上,對鳥籠凝望著。
妻道:“張媽,留心貓,它會吃鳥呢。”
張媽便跑來把貓捉了去,隔一會兒,它又跳上桌子對鳥籠凝望著了。
一天,我下樓時,聽見張媽在叫道:“鳥死了一只,一條腿沒有了,籠板上都是血。是什么東西把它咬死的?”
我匆匆跑下去看,果然一只鳥是死了,羽毛松散著,好象它曾與它的敵人掙扎了許多。
我很憤怒,叫道:“一定是貓,一定是貓!”于是立刻便去找它。
……
它躺在露臺板上曬太陽,態度很安詳,嘴里好像還在吃著什么。我想它一定是在吃著這可憐的鳥的腿了,一時怒氣沖天,拿起樓門旁倚著的一根木棒,追過去打了一下。它很悲楚地叫了一聲“咪嗚!”便逃到屋瓦上了。
我心里還憤的,以為懲戒的還沒有快意。
隔了幾天,李媽在樓下叫道:“貓,貓!又來吃鳥了。”同時我看見一只黑貓飛快地跳過露臺、嘴里銜著一只黃鳥。我開始覺得我是錯了!
我心里十分難過,真的,我的良心受傷了,我沒有判斷明白,便妄下斷語,冤枉了一只不能說話辯訴的動物。想到它的無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針,刺我的良心的針!
我很想補救我的過失,但它是不能說話的,我將怎樣地對它表白我的誤解呢?
兩個月后,我們的貓忽然死在鄰家的屋脊上。我對于它的亡失,比以前兩只貓的亡失,更難過得多。
我永無改正我的過失的機會了!
至此,我家永不養貓。
1925.11.7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