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這事情完全沒可能”,陳軍握著手機說:“你不要胡說,不可能!”
他認定王芳必是和吳江之間鬧出問題,怕被拋棄之后走投無路,才厚著臉皮說孩子是他的,他就是再傻,也不能幫別人養兒子。
王芳也沒生氣,解釋說:“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知道。3個月前我回去辦離婚的時候跟你有過一次,算算時間正好,這孩子就是你的,你賴不了。”
陳軍仍然不相信,當即去了村里的衛生室。年輕的白凈村醫細聲細語地說:“盡管只有一次,也是很有可能懷孕的。”
王芳晚上再次打電話來說:“要不我們去醫院做親子鑒定,孩子要是你的,我就跟你回老家復婚,若不是你的,我絕對不賴在你頭上!”
猶豫了一下之后,陳軍還是答應了。
于是他第二次來到了如意招待所。
初冬細雨,道路泥濘而蕭索,正午時分,空氣中孕著一圈子飯菜味道。招待所老板娘坐在門口,碩大海碗白胖米飯上趴著碧綠青菜和肥瘦均勻泛著誘人光澤的香腸。她把頭從碗中抬起來,眼白上翻地瞅了瞅陳軍,粗聲問:“住店啊?”
陳軍訕笑著搓搓衣角搖搖頭,對著2樓喊了聲:“李芳!”他不想再上樓去見到吳江。
連喊幾聲之后李芳下來,仍舊穿著那件紅色棉襖,嘴角還粘著一粒米飯。陳軍想去幫她拂去,手動了一下還是沒伸出去,只是說:“你嘴角有飯粒。”
畢竟,三個月前他們已經離婚了。
02
醫院人多,繳費時候,陳軍攥著那筆借來的錢,很艱難地交給掛號處。
結果需要一周才能出來,陳軍決定不回老家,來回路費昂貴,城市偌大,總能尋到容身之處。
當醫生拿著報告單告知孩子就是陳軍的時候他不相信,得到醫生的再次肯定之后,他那苦大仇深的臉上擠出一絲笑容,拉著李芳的手說:“我們去復婚。跟我回家把孩子生下來。”
李芳撇了他一眼說:“你這錢就是白花的,早不相信我的話”
我們得回憶一下李芳和陳軍的感情經歷。
12年前,李芳18歲。彼時,她輟學打工已經3年,情竇初開的年紀遇到了比她大10歲的陳軍。他成熟穩重,憨厚老實,任打任罵,百依百順,李芳稀里糊涂跟他回了老家,一連生了4個孩子。
陳軍本分木訥,人雖勤快卻沒什么手藝,全家收入基本就靠田地和少量家禽。饒是他們再節衣縮食也無法養活一家6張嘴。前年,李芳一狠心丟下孩子只身來到省城尋找活路。
年輕又能吃苦耐勞的她很快就在廠子里謀得一份差事,每日累的喘不過氣,休息時候回家,面對陳軍那張黝黑滄桑的臉,無論如何也提不起半點興趣與他親熱。
離開泥巴黃土的李芳30歲了,城市的自來水把她身上的土黃色剝離地干干凈凈,露出她白凈美好的內里,眼神中的動蕩不安,搖擺的細細腰肢,把吳江的眼光直直地勾到了自己身上,再噼里啪啦地綻放著許多美好的小花火。
破落山村,瓢潑大雨中,陳軍泥塑木雕一樣地釘在搖搖欲墜的家門口,四個孩子鬼魅般躲在他身后,張大嘴巴大哭著找媽媽。大大的腦袋上只看到鼻孔和黑洞洞的嘴巴,細細的脖頸血管凸著小蛇狀,遠看過去,像是一群小蝌蚪。
李芳大叫著從噩夢中醒來,吳江拍拍她的肩膀,看穿了她的心思。
對,陳軍40歲了,枯木般的身體加上同樣憋屈的錢袋以及一群嗷嗷待哺的孩子,所有的一切都在吳江出現之后轟然倒地。
李芳不想和陳軍再一直窮下去,那是一種窮到極致之后的瘋狂和反撲,讓她義無反顧地決定回家和陳軍辦理離婚事宜。
離婚當晚,陳軍哀求李芳留下,那是兩人最后的溫存。
03
吳江未娶未育,但也不愿意和李芳終身廝守,他年輕力壯,風流成性,女子在他眼里,不過是取樂工具而已,上升不到感情高度。
李芳再一次心灰意冷,加之發現自己懷了陳軍的孩子,盤算著能和陳軍回去復婚。
周轉曲折之后,辦理復婚,他們又回到了那個低矮破舊的家。
幾個月后,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嬰,粉嘟嘟地煞是可愛。李芳疲憊欣喜之余卻發現陳軍的臉色一天比一天難看。隱約覺得哪里不對勁,每日將孩子寸步不離地抱在手中。
饒是她再小心謹慎,孩子還是失蹤了。
李芳頭上裹著坐月子的白色繃帶,縮在斑駁被子里的身子氣的發抖,睜大眼睛質問著陳軍:“你把孩子呢?”
陳軍背對著她,沒有搭話。
“我問你孩子呢?”李芳尖聲叫嚷著又問了一遍,手重重敲打著陳舊的床板發出噗噗聲。
陳軍木偶樣緩緩轉過來,沒看她,一個逼仄潮濕的聲音像是從遠方傳來: “我扔了……”
那是他們第五個女兒。出生僅僅十天。
又是初冬的清晨,李芳出現在街角,那件紅色的棉襖泛著灰色,她把圍巾裹得更緊了緊,目光看向不遠處的廠子大門。時間尚早,那里一片寂寥。
手機響了,李芳僵硬著手指打開。看到一條短信:你是李芳吧。記得那500塊錢嗎?
陌生的號碼,奇怪的語言。
她身后早點鋪子的水蒸氣擁擠推搡著漫向馬路上,空氣中。
她的臉裹挾在這蒙蒙的霾和熱熱的蒸汽中,漸漸地模糊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