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恨
在之前的文章:《查理·芒格的人類誤判心理學(2/25):愛》里,我提到了“愛”會促使人們忽略所愛對象的缺點,并且會扭曲事實。
那么,恨呢?
對于恨,我會想到恐懼與憤怒。恨而不敢表達,產生的是恐懼。恨而敢于表達,最先觸發的情緒可能是憤怒。兩者都有可能會因為夾雜著“恨”的情緒,而無視所恨對象的真實情況,從而做出錯誤的評判。
但是,我認為,由恨產生的憤怒,如果利用的好,則是救贖自己的機會。因為,恨意本來是積聚在自己內心的能量,那是一種能摧毀自己,消耗自己的死能量。而由恨產生的憤怒只要能合理地發出來,它只要能找到可接住它的人,那么在相互碰撞中有可能觸碰到真相。不但排解了自己的恨意,而且還有機會看到所恨對象的“好”。
《延禧攻略》里的魏瓔珞就是典型的把恨意的表達做得淋漓盡致,甚至感覺表達得有點目中無人的感覺。在我看來,她恨意的表達里面透露著一種很大的堅韌。無論身處各種境地,她都可以找到不死的能量。無論她在強勢狀態還是弱勢狀態,她都能用她的堅韌讓她的生命能量得以流動。
那么,芒格又是怎么談論“恨”的?
人類天生具有恨的傾向
芒格說,剛出生的人類會“天生就討厭和憎恨”對他很壞的人。
人類史很大程度上也是一部戰爭史。據說,過去大多數印第安人部落會把戰俘帶到家里的婦女面前,讓她們也享受把戰俘折磨死的快感。
人類這種恨意哪怕有了“家庭”這個容器來得以容納,但是,實際上,也不會因此而減少。芒格提到巴菲特常對他說一句話:
“窮人和富人的主要區別是,富人能夠一輩子起訴他們的親戚。”
只不過這樣的現實也許太過赤裸裸,以致于學校的法制教育甚少提及罷了。
政治與恨
芒格有個很有意思的說法,他說,當今世界,很多國家,如瑞士和美國,人類巧妙的政治制度將個體和群體的討厭與仇恨“引導”到包括選舉在內的非致命模式當中。
英國也有句格言有類似的言論:
“政治是正確地處理仇恨的藝術。”
以我的淺見,政治是個與人性共舞的藝術。不單是人性的恨,還有各種人性的惡都可以在“政治”這個大容器中找到流動的機會。沒有政治,我們所看到的這個世界可能要是另外一副模樣。
恨的不良后果
跟提及“愛”的不良后果類似,芒格也說到“恨”的不良后果:
1、恨會促使人們忽略所恨對象的優點;
2、恨會促使人們討厭那些能讓自己聯想起所恨對象的人、物品和行動;
3、恨會促使人們為了恨而扭曲其他事實。
所以,恨會使人產生各種刻板印象,容易偏離客觀事實。
例如,因為我討厭某個大佬的說話方式、做事風格,所以,只要一切跟他沾邊的正面信息我都要詆毀,而一切負面信息我則不假思索地接受。然后,只要由他主導、站臺的項目,我通通保持懷疑。任何跟我說這個大佬好話的人,我都覺得不爽,并且予以攻擊。
這種模式其實很恐怖。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要類似的模式,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結果自然是,我們會有很多的錯誤判斷,我們認知世界的角度會越來越窄。
解決的辦法我覺得有兩個方向:
1、訓練自己容納兩種立場不同、相互矛盾,包括相反的觀點。這個很難,需要刻意練習。我自己的做法是做記錄,包括利用“懸掛”的方法。
具體是,每當我想要評判這個人時,我嘗試把自己腦子里的想法記錄下來,然后把這些想法先“懸掛”起來,不要急著下結論。然后,去找更多的信息來重新審視那些想法。
任何“違人性”的解決問題的辦法,都是需要長時間刻意練習的。
2、把自己的恨意,借助憤怒,表達出來。
例如,你不是討厭某個大佬嗎?你去試著去發布一些攻擊這位大佬的言論(當然,要文明的攻擊),這個時候,你肯定會聽到很多不同的聲音。在這種碰撞中,你不但發泄了自己的恨意,還有可能觸碰到你原來沒有想過、看過的真相。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