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文 [shuō míng wén]
說明文是一種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章體裁[1]。它通過對實體事物科學地解說,對客觀事物做出說明或對抽象事理的闡釋,使人們對事物的形態、構造、性質、種類、成因、功能、關系或對事理的概念、特點、來源、演變、異同等能有科學的認識,從而獲得有關的知識。說明文的中心鮮明突出,文章具有科學性,條理性,語言確切生動。它通過揭示概念來說明事物特征、本質及其規律性。說明文一般介紹事物的形狀、構造、類別、關系、功能,解釋事物的原理、含義、特點、演變等。說明文實用性很強,它包括廣告、說明書、提要、提示、規則、章程、解說詞等。說明文有的是以時間為序,有的是以空間為序;有的由現象寫到本質,有的由主寫到次;有的按工藝流程順序來說明,有的按事物的性質、功用、原理等順序來說明。
特點
以說明為主是說明文與其他文體從表達方式上區別的標志。
在各種文章樣式中,說明文體是一種客觀的說明事物,闡明事理的一種文體。在人們的社會生活中,說明文越來越顯示出它的重要作用和實用價值。現實生活充分表明,說明文不是一種無足輕重的文章形式,而是運用范圍極為廣泛的常用文體,它與人們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的關系相當密切,而且由于社會生活的需要,說明文寫作正在大量涌現,并更多地融入到我們生活。(內容具有高度科學性;結構具有清晰的條理性;語言具有嚴密準確性)。
說明文的特點是“說”,而且具有一定的知識性。這種知識,或者來自有關科學研究資料,或者是親身實踐、調查、考察的所得,都具有嚴格的科學性。為了要把事物說明白,就必須把握事物的特征,進而揭示出事物的本質屬性,即不僅要說明“是什么”,還要說明“為什么”。應用性說明文一般只要求說明事物的特征,闡述性說明文則必須揭示出問題的本源和實質。
說明文是客觀地說明事物或闡明事理的一種文體。目的在于給人以知識:或說明事物的狀態、性質、功能,或闡明事理。《中國石拱橋》屬于前者,它以趙州橋和盧溝橋為例說明中國石拱橋“不但形式優美,而且結構堅固”的特征。《大自然的語言》屬于后者,文章科學地說明了物候學知識。說明事物特點和闡明事理是說明文的兩種類型。
為了把事物特征說清楚,或者把事理闡述明白,必須有相適應的說明方法。常見的說明方法有舉例子、分類別、作比較、列數字、下定義、作詮釋、打比方、摹狀貌、引用、畫圖表(作圖表)等。寫說明文要根據說明對象和寫作目的,選用最佳方法。采用什么說明方法,一方面服從內容的需要,另一方面作者有選擇的自由。是采用某一種說明方法,還是采用多種說明方法,是采用這種說明方法,還是那種說明方法,可以靈活,不是一成不變的。
說明文雖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類文種,但若沒有其他表達方式(如敘述、議論、描寫等)的恰當配合,則無法圓滿地完成向讀者介紹事物、解釋事理的任務;而從學習寫作說明文的角度講,如果能確切了解表達方式的綜合運用在說明文中的重要作用,注意準確使用敘述、議論等方式來輔助說明,說明文就能寫得有聲有色,文采斐然。
區別:
平實性說明文純用說明的表達方式,語言樸實簡明,內容具體,切實使人讀了就能明白。如自然科學的各類教科書、技信息資料、實驗報告、說明書等。
文藝性說明文以說明為主,輔以敘述、描寫、抒情等多種表達方式,并常用借助一些修辭方法,形象化地介紹事物或闡述事理,使讀者在獲得知識的同時,還能得到藝術的享受。
按說明特點分:
自然科學說明文(如《大自然的語言》)
社會科學說明文(如《中國石拱橋》)
分類
按說明對象分
事物說明文:事物說明文旨在介紹某一事物的形體特征,例如:《核舟記》、《恐龍》。語文課本上的《中國石拱橋》《海底世界》、《蘇州園林》《看云識天氣》等等。
事理說明文:事理說明文旨在解釋事物本身的道理或內部的規律,如《敬畏自然》、《大自然的語言》。同程序說明文一樣,寫作事理說明文也需要遵遁三個原則;①了解事理。可以通過親自觀察研究或是查閱資料來了解事物的道理。只有自己先弄懂了道理,才可能向別人介紹;②安排寫作順序。事理說明文所遵循的首先是邏輯順序(事物的因果、遞進等關系),也就是事物的內在聯系和認識事物的規律。邏輯順序不但要運用在段落關系上,句子之間也要按照這種順序來寫;③選用合適的使用方法。
區別:依據的不同,把說明文分為事物說明文和事理說明文兩大類。但是,有時在一篇說明文中,介紹事物與闡述事理往往是交錯使用的。事物說明文的說明對象是具體事物。通過對具體事物的形狀、構造、性質、特點、用途等作客觀而準確的說明,使讀者了解、認識這個或這類事物。事理說明文的說明對象是某個抽象事物。將抽象事理的成因、關系、原理等說清楚,使讀者既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明白這個事理“為什么是這樣”是其主要目的。因此,不管是事物說明文還是事理說明文都要求作者對說明的對象進行真實的介紹,這其中,我們不乏感受到文中的科學精神。事物說明文是對事物進行詳細介紹的文體形式,而事理說明文是對道理進行詳細介紹的文體形式.區別是前者針對事物,后者針對道理。說明文的說明對象是你要說明的事物。
按語言風格分(說明語言的特色、說明語言的生動程度等)
平實說明文:平實說明文常常是直截了當地說明對象。不描寫,不夸張,沒有弦外之音,像數學、物理、生物等教科書。選用平實說明的說明文一般是以解釋科學原理,說明制作過程、步驟,或介紹建筑物等為主的文章。適用于說明科學性及條理性較強的說明文,更多的是給讀者以理性認識。
生動說明文:生動說明文又叫文藝性說明文(或科學小品文、知識小品文)。常常用較形象的手法來說明事物,使被說明的事物具有生動性和形象性,易于引起讀者的興趣。能使語言達到生動效果的方法有:1.使用比喻和擬人的修辭方法(擬人一定要形象、恰當,否則事物形象性會減弱),使被說明的事物形象性加強;2.現身說法,利用生活感受,可使文章在準確性的基礎上添真實性和生活情趣,易于讓人接受;3.適當運用敘述和描寫,可使被說明事物栩栩如生,而不是枯燥無味。采用生動語言的說明文大多是文藝小品和科普讀物,這類文章在給人知識的同時,又強調文章的生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