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有以為利,無以為用
原文: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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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1.這章老子講“有” 和“無” 的關系。二者是辯證統一的關系,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有無相生,沒有“無” ,也就無所謂“ 有” 。
2. “有” 和? “無”的關系,也就是“利” 和“用” 的關系。“有” 提供使用之便,“無” 對應內在價值。
3.一個人的修養只有“掏空” 自己的內心,讓心回歸清靜、無我、真我的狀態,才能做到 “無”,在無我忘我中投入做事,專心致志,才容易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