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回家必去以前的學校轉轉,那是我度過六年初中高中時代的地方。在那里,我從一個膽小害羞的小女孩長成一個能夠獨當一面的大姑娘。我在那里第一次參加朗誦比賽,第一次做讀書報告,第一次認真地喜歡別人。總之,那是個非常有故事的地方。
書店。
那個小小的書店有個很好聽的名字,叫“文心閣”,夠詩情畫意的。它在假山旁邊,靠著那個“云在青天水在瓶”的人造湖。書店的老板在湖里養了很多金魚,時常見他拿著魚食喂魚。金魚們在水里打著滾覓食。金魚和書店的老板都悠閑。回家吃飯或是下課路過那里,偶爾會看看水里的魚再看看天上的魚。日子就那么一點點地流走了,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自己會如此懷念那段默默努力的日子。書店的門口擺了好多書法作品,都出自書店老板之手。老板的字寫得極好,擺在門口,賞心悅目。他們那個年代的讀書人大多寫的一手好字,讀書人字寫得不好看怎能稱為讀書人。本以為老板會是個剛正不阿,對物質很淡泊的人,然而六年的買書經歷讓我對此改觀。老板會賣盜版書,會斤斤計較,俗氣得很。我沒曾料到很多人雖然看過很多書寫得一手好字,但仍然沾染著或多或少的銅臭的俗氣。蕓蕓眾生大都如此,生活畢竟是艱難的。在這個物質本就不充裕還十分拜金的小城市,想要活得淡泊和清貧,想必是難上加難。大部分人都是世俗的,帶著煙火氣的。
書店里,教輔資料占了大半個江山,剩下的一角是少得可憐的課外書。而且那些閑書多是盜版書,可我不得不承認這些盜版書幾乎是我整整六年的精神之光。我曾在里面淘到余華的《活著》,之后便愛上了余華那種沉重銳利直指人生悲慘的筆鋒。我也在里面買過路遙的《人生》,開始知道文字確實是一種極具力量的武器。所以,當時魯迅棄醫從文不無道理。我想我應該感謝那個書店,它讓我有書可讀,并且我慢慢愛上了讀書。讀書,是一件讓我打心眼里高興的事。
我最喜歡的是中午下課了,和同桌一起去書店逛逛。還有就是體育課解散后手里拿著零食去書店,三三兩兩地在書店看書找書。那個時候的我們,對知識極其渴望。看看老板有沒有進新書,摸摸那些擺在書架上的雜志,或者聞聞書店里沉悶但讓我很踏實的書香。正午,太陽高照,踩著陽光,唱著跳著進了書店。轉一圈,有喜歡的書就買,沒有的話就打道回家。沒有又有什么關系呢,繼續等著,總會出現我想買的書的。有時候一下出了四五本我都想買的書,我便慫恿同學買,之后借著看。書總是借來借去的,有時候一本書,在全班人的手里輪一遍,最后才物歸原主。這樣的日子當真是如夢啊,回想起來都怪開心的。
今天在書店門口看到一句話,“網絡只能供給人們快餐式的瞬間消受,而唯有書籍最能經受歲月磨蝕,影響人的一生”。這個時代,大家都捧著手機,很少有人愿意坐下來安安靜靜看一本書。大家都覺得手機太便利了,想學什么都可以學,想看什么都可以看。便利確實是便利了,可這份便利和快捷,讓人丟了那份心。就好像把一粒石子扔進一片很靜的湖,激起幾個不大不小的漣漪的同時,也攪亂了一湖水。正因為手機電腦里什么都有,大家對知識變得不屑和無動于衷,沒有了那種對知識的熱切渴望。對于輕易就可以得到的東西,大家總是不當回事的。我仍然迷戀紙質書的那種質感,那是一種我摸得到看得著的踏實。它不會跑不會丟,不會瞬間消失,可供我慢慢享用。
家里這座小城市,沒有什么獨立書店,就只有草草的幾個書架和散漫堆著的書。我卻仍然覺得它是最本真的書店,它豐富了好多學生貧瘠的精神生活,它讓那些小城市的少年知道的外面的世界,它在少年的心里種下追夢的種子,也讓這些少年走出小城市走到大都市時心里多一份自信和軒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