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開始聽說余華,聽說這本書是因為胡歌曾說他最想把這部作品拍成電影搬上銀幕,很多年了,沒有看的欲望,想著又是魯迅血饅頭之類的情節(jié),無非又是困苦年代為生活所迫賣血拯救家庭的事件,特殊年代下的大悲劇,這一段書荒,除了剛讀完《李鴻章傳》,《太平天國興亡錄》,《陸游傳》外,買的幾本外國小說實在讀不下去,去公眾號翻書目推薦,翻到了這本,就買了來,17萬字也不多,中國小說讀起來也相對容易,所以一個下午和晚上差不多就讀完了!
? ? ? 讀完之后,才發(fā)現(xiàn),不能憑想當然去定義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
? ? ? 讀起來有點詼諧,有點無厘頭,有點可笑,又有點心酸~
? ? ? 許三觀是一個工薪階層,并不是貧窮到非要賣血的地步,他第一次賣血是出于好奇,但卻用掙開的35塊錢娶了整條街最漂亮的油條西施許玉蘭,還生了三個兒子,許玉蘭很會過日子,從每個人的嘴里省下米攢起來放在床底下的米缸里,把許三觀廠里發(fā)的手套拆開然后織成線衣,會在菜攤挑新鮮的最好的菜~
? ? ? 第二次賣血是因為大兒子許一樂把方鐵匠兒子的頭打爛了,需要支付醫(yī)療費,但讓他耿耿于懷的是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而是自己的老婆許玉蘭和何小勇偷情生的,他一直對一樂有特別復雜的感情,在他心里最喜歡的是這個大兒子,但卻不是自己親生的,他執(zhí)著的堅持唯有賣血的錢不能花在一樂身上,但卻一次次打破自己的堅持,足見他的善良!
? ? ? 可能是心里不平衡,許三觀和自己曾經(jīng)的夢中情人之一林芬芳偷情,為了幫林芬芳補身體,讓她吃上黃豆燉骨頭,她第三次賣了血。
? ? ? 第四次賣血是為了讓大兒子一樂買點好吃的~
? ? ? 第五次賣血是為了討好二兒子二樂的生產隊長,好讓他早日返城~
? ? 接著一樂得了肺炎要到上海治療,他一路走,一路賣血幫一樂治好了病~
? ? 最后,當生活重新好起來,許三觀年近六旬,不用再為衣食發(fā)愁的時候,他想起來每次賣完血都要到勝利飯店吃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這種久違的感覺促使他又一次走進醫(yī)院,當被告知他的血再也沒人要,只配刷在家具上的時候,他的精神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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