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予我們的是我們的肉體生命,自己決定生命真正的意義,選擇什么樣的生活,我們自己做主,選擇后的結果無論怎樣,我們必須坦然接受。
小玲40多歲了,帶了一個3歲的小男孩生活,迫于生活壓力,小玲把孩子交給了70歲的老母親,接送孩子放學上學,半個月回家一次,回去兩天。她從來不提丈夫,嘴里念叨的常常是她的三歲小兒。原來,小玲是一個苦命的女人,和丈夫是同事介紹的,媽媽對于她的婚事很反對,可小玲就是喜歡,而且實誠的她以自己為貸款主要責任人為老公貸款買了一輛車,在她生孩子的時候,老公以和她生活沒意思的理由提出離婚,她無奈答應,老公開著車跑了,從此杳無音訊。面對著車貸還沒還清,和剛出生的兒子,小玲甚至一度產后抑郁,人也越來越消瘦。孩子2歲半的時候,她把兒子送進了幼兒園,交給年邁的媽媽接送,來到了異地上班。一方面是想逃離那個傷心地,另一方面,這里工資高,她需要錢還債和養兒子。難怪她剛來的時候,很少說話,而且總是冷冷的,說真的,沒有多少人可以承受她的痛。
世界上單身媽媽帶孩子的很多,對于她,我感覺她應該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任,因為當初選擇那個人的人是她,所以有現在的結果她必須承受,選擇自己為主債務責任人的人是她,那么這筆債務如果她老公跑了,銀行找的人也是她,她必須堅強的承擔這個結果。挺的遭遇我們真的想想都會替她難過,可是,現實是我們選擇了什么樣的生活,就必須接受什么樣的結果。她必須要堅強面對,她可以留在家鄉找個工作或者做個小買賣,照顧年邁的媽媽和年幼的兒子,因為她們都需要監護人好好的照顧,如果她沒法面對那片傷心地,她還可以帶著孩子和媽媽重新開始,我只是覺得,孩子已經缺失父愛了,如果沒有母親在身邊,對3歲的孩子來說,真的很不好。面對生活中的不幸,我們逃避并沒有用,需要勇敢的面對現實,重新面對生活的一切,好好珍惜身邊的親人。讓缺失的人生更加美好,既然選擇什么樣的生活,就需要面對什么樣的結果,我們可以用我們的堅強把結果變得更好些。
小鑫是一個被嬌慣了的孩子,15歲的時候輟學去外地打工,不滿20歲的時候就談了一個男朋友,父母堅決反對,被愛沖昏頭的她直接從家里跑了,并揚言和爸媽斷絕關系,爸媽傷心極了,后悔從小對女兒的嬌生慣養。小小的她嫁給比媽媽只小幾歲的老公,生了個女兒,生完孩子后,老公露出了本性,對她拳打腳踢,她方才后悔自己為了這個男人放棄了父母。一天,她在做晚飯的時候,偷偷給飯了下了迷藥,等大家都迷倒的時候剛好天黑了,路上已沒了行人,她抱著女兒離開了老公的家鄉,她不知道自己該何去何從,就買了一張立即就能走的火車票,買到了火車的終點,做了很久的火車,終于到了終點,她想沒有人可以找到她了,她要重新面對新的生活。老公一家人本來就嫌棄她生了個女兒,剛好跑了,也就沒人去找了。單親媽媽的日子并不容易,她很辛苦,從開始抱著孩子打幾份工到后來孩子上學,她憑著自己的努力已經在一家飯店做到了分店經理,后來的副經理,她無論多窮多富,每個月都會給父母的卡上轉錢,從不留姓名。她知道自己的選擇,自己必須負責,生活把一個任性的孩子磨礪成了一位有擔當的媽媽。
生命中,總會遇到一些錯誤的選擇,但是選擇是你自己做的,結果你必須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