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覺已經在一起十年,這十年算是人生中苦澀而又甜美的十年,從初中到現在,我們吵過鬧過,甚至快要走到了盡頭。
我常常說,不喜歡世俗的條條框框,我想去一個不那么熱鬧的地方,每次他的回答都是會的,這個回答我聽了好多年。
后來我們來了湘江,在書堂山腳下的小鎮上開了家書店,這是個安靜的地方,來往的人特別稀少。
在這個唐風古韻的地方住下其實是早早計劃好的,閑時無事就倒騰一下書,本來就喜歡安靜的地方,現在這恰到好處,時不時會有人來,然后寒暄幾句。
我是個懶人,他用書架給我隔出個小小的空間,剛好夠放一個沙發,一張桌子。在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天我就和他說過,以后我要睡在書堆里,現在可真的是睡在書堆里了呢。
到這已經快兩年了,每晚散步回家,燈光下的街景是最美的,我們房子在小鎮邊緣,不大,兩人生活剛剛好。他是寵我的,和我爸一樣寵我,從住一起之后我就沒怎么做過家務,這樣的生活很是平靜。
每晚翻身就能摟住某人的腰,然后把頭埋在他胸口里繼續睡,冬天,雨天這樣便是最舒服的。
他說他想養狗,我不喜歡小動物,在我軟磨硬泡之后他終于放棄。他是細心的,我養了很多的花,自己懶得照顧,可是它們依舊活的很好,還開了花。
我喜歡到書堂山看風景,那很美,可以看到腳下的小鎮,有時一去就能待一整天,待那寫寫東西,聽聽歌,有時也會帶一壺小酒,抽抽煙,喝喝酒,十分的愜意。
他不會抽煙,也不喜歡我抽煙,只有每次不開心了,才會偷偷去書堂山抽幾口。他知道我每次鬧矛盾都會跑書堂山去一個人待著,他會去接我回家,每次看到他在山下等我,總是感動的想哭。
我慶幸我遇到了他,原來得一良人便是如此。
后來我的第一本小說終于出版,我是欣喜的,他依舊是寵溺我的,任由我興奮的嘰嘰喳喳說著各種不著邊的話,這種寵溺有時真的讓人透不過氣,但是我依舊享受著,這是幸福的。
書店的書架上空出了一個特別顯眼的位置,那是他整理的,他說要把我寫的書放在最顯眼的地方。
他其實并不喜歡我喜歡的東西,很多時候會因為聊天不在一個頻率上而吵架,這種對牛彈琴的感覺真的讓人窩火,可又覺得他是那么可愛呢。
本來打算一直在書堂山一直住下,可是計劃趕不上變化,我們有了寶寶。
不會照顧孩子,只能回家麻煩爸媽,然后我們打算回大理,也許明天就走吧。自然是舍不得離開的,他說等孩子會走路了再回來。
這一生最美好最幸運的除了小腹中正在長大的小肉球,莫過于遇到他了吧。
最美不過得一良人,盡余生,便是如此。
【完】
作者簡介
十一:我想我是討厭世俗的,可是我是感謝世俗的,終是讓我活的像詩,像風,像煙,像酒,像你愛的人,也成了有韻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