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自由,莫衷一是,多數人以為自由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這種說法合乎情理,小編竟無言以對。然而細思,卻發現并不是這么的簡單。如果說,自由就是這樣定義,顯然是無法站穩腳跟,因為我們想做的事情那么的多,未必就能隨心所欲一一的付諸實踐,你想不去上班就不上班,你想不去上學就不去上學,這可能嗎?千萬種規則秩序籠罩著我們,我們很難做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正因為如此,自由才顯得那么的難能可貴,才會有那么多的人前赴后繼的去追求,也有那么多的人高歌頌揚。而實際上,這并非自由的真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總統羅斯福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表達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匱乏的自由、免于恐懼的自由。前面兩個十分容易理解,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主觀意識去爭取,想說什么就說什么,想信什么就信什么。后面的兩種自由就顯得被動,因為在客觀環境下,我們難以主動去選擇,假使所有人都是匱乏的,所有人都在恐懼當中,這兩種自由便無法獲得。所以,我們不難看出,自由的定義應該升級,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便是真自由!
上世紀初,著名學者晏陽初提出了“第五種自由”,即“免于愚昧無知的自由”,再后來,索爾仁尼琴認為,人們除了知情權以外,更加應該獲取的是“不知情權”,這被熊培云在著作中總結為“第六種自由”—“免于傾倒信息垃圾的自由”。
隨著人類整體文明程度的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也越來越好,多數人都能根據自己的個性需求可以獲得相應自由,這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巨大體現。正因為時代的飛速發展,在今天,“第六種自由”就越發的顯得彌足珍貴。
當初索爾仁尼琴說:“除了知情權以外,人也更應該擁有不知情權,后者的價值要大得多。它意味著我們高尚的靈魂不必被那些廢話和空談充斥。過度的信息對于一個過著充實生活的人來說,是一種不必要的負擔?!?/b>
很多時候,叫醒我們的不是鬧鐘,也不是夢想,而是手機里頭傳來的嘈雜的信息提示音,我們不得不揉著自己惺忪的睡眼,一一的把那些泛濫的信息點成已讀狀態。互聯網時代的興盛,信息的獲取要比以往便捷的多,每一天的我們都能收到無數的宣傳信息,其中絕大部分并不是我們想看到的。在網絡世界,濫行之自由更是大顯其威,網絡暴力、廣告宣傳、緋聞八卦、謠言、炒作等等鋪天蓋地,擾亂視聽。我只想關注一下奧運會的進展,我只想玩一玩游戲,我只想看一看電視劇,我只想淘兩件寶貝,如若想不被那些無用的信息干擾中斷就不被這些信息打擾該是多大的自由啊。
另一方面,移動網絡的快速普及也為密集的信息找到了一個入口,傾瀉而來。大街上、地鐵里、商場里、餐廳里,甚至在家里,手機或者其他的移動設備被大家緊緊的捧在手里,手指上下翻動著,面無表情,它們正在吸食著使用者的靈魂,我們似乎成了一個又一個“信息成癮者”。那些遠在大洋之外的小事,那些國家的政黨斗爭,那些明星之間的花邊緋聞,很多都是與我們的生活毫不相干。而我們卻像是一個上癮的人,似乎有著手機恐慌癥,一旦手機離手就格外的坐立不安,甚至手機電量不足便好像與全世界隔離了一樣。我們每一天重復著打開不同的APP,去閱讀信息,有用的信息踏破鐵鞋無覓處,無用的信息就像是頑固的皮膚癬難以根除。我們看似是在篩選信息,內心隱藏著對某些信息的渴望,然而垃圾信息無孔不入,耗散了我們大量的精力。我們想要從各種各樣的信息當中逃離,卻最終還是被其他的信息吸引了回來。
說了這么多,小編的意思應該十分清楚。信息自由的社會反而給了我們極大的不自由,我們每一天都被各式樣的信息籠罩著,無處逃離。仿佛一插上網線,連上網絡,我們就擁抱了全世界,然后可以獲取海量的信息,然而,越是空虛的靈魂越容易被其吞噬,越深入其中靈魂就會越來越空虛,這根本就是一個惡性循環。
我渴望有一天,可以表達自己想要表達的,不被人詬罵和指責,社會上濃郁的戾氣可以遠我而去。
我渴望有一天,可以獲取自己想要獲取的,不被傾倒垃圾信息,網絡世界里讓人眼花繚亂難辨真假的信息可以被我避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