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情吻痕跡
有人說,
寫文章有三個階段:
1、最初文章寫出來,非常希望人來看;
2、后來文章出來,心里說:看看吧,絕對對你有用;
3、再后來,我的想法是:憑什么給你看啊?
我覺得就一個階段:你愛看不看,反正我自己看,因為我喜歡。
我喜歡,這三個字就可以完全能解釋上面的“我覺得”。
不是有一首歌《很愛很愛你》唱到:
很愛很愛你
所以愿意 舍得讓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飛去
很愛很愛你 只有讓你
擁有愛情 我才安心
正因為我喜歡寫作,所以寫作才讓我安心、舒心、順心。
我說過,閱讀是一種心靈的放松,寫作是一種靈魂的延續。
簡書上有成萬成萬的作者,又有幾個是以此謀生的呢?不就是因為喜歡寫作,才進入“簡書”這個圈子的嗎?如果不是因為“我喜歡”,就不會有我們中華的詩、詞、歌、賦、曲中所謂的經典。正因為“我喜歡”,才能寫出經典之作及句。比如我寫作已經二十年了,我就有比較“精典”之句:流水無情獨入夢,? 落花有意笑離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