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慧慧是高中同學(xué),既是學(xué)友,又是閨蜜,大學(xué)校園離的不遠(yuǎn),每逢星期天都要出來聚聚,逛逛街,吃吃飯,由于我的家庭條件比她要好,幾乎每次花費(fèi)都是我出的錢,在感情和金錢之間我還是選擇了后面。
我學(xué)的是旅游管理,畢業(yè)后留在了北京一個大酒店里,而她回了老家,在洛陽一個藥店打工。一次電話聊天,她問我每月工資多少,我說四千多元,在北京夠少了,她說她在洛陽一月只一千多元,從那以后,每逢聊天她就動員我回洛陽上班,和她在一塊兒租房住,在她再三的鼓動下,我終于此辭了北京的工作,到洛陽進(jìn)了一家旅游公司上班,由于我的努力,業(yè)績一路飆升,工資也不斷長高。
這時候,慧慧是滿眼的妒忌,她說我現(xiàn)在的成績是靠的運(yùn)氣,而不是我的能力。生活中,除了交房租是我們平攤外,其余的花錢,包括買水果,出來吃飯,看電影等都是我掏腰包,這時候,我才有些明白,她為啥要我從北京回來,又非要和她在一塊兒租房了,除了想沾光還會有別的嗎?可是我當(dāng)時一直都以為她是想跟我在一塊兒,是為我著想。為了照顧她的情緒,我裝作無所謂的樣子,寧愿吃虧也不愿點(diǎn)破,只是為了一份曾經(jīng)的友誼。
這還不算,她還以借錢的名義揩油,少到幾十,多到幾百,從來不還。最后我不想再忍受了,就以房間太小,兩個人不方便為由,自己出來另外租房居住,她滿臉的不高興。
就在昨天,她又給我打電話,說她哥要買電腦讓我給她拿出2000元,我問她何時能還錢,她不回答,卻說你那工資反正也花不完,放那不是放嗎,還不如借給我。
我聽了就火了,當(dāng)即就說:我的錢花不完,就是放在支付寶里還有利息,再說了,你哥買電腦你也借錢,那以后娶媳婦是不是還要借啊?
她生氣了,說了一聲真小氣,就掛了電話。我有錯嗎?這樣好占便宜,得寸進(jìn)尺的閨蜜不要也罷,寧可斷交,也不能再慣了。大家說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