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睡前看了一篇文章,大抵講一個員工因堅持日更被認為沒把心思放在工作上而被解雇的事……其實看到這個故事梗概,我的職業尷尬癥又犯了,因為單就正?;蛘咧髁饕庾R來說,哪家公司也不可以說解雇就解雇員工,更不可以以日更為理由解雇一個可以稱為文學愛好者的雇員,所以第一反應就是這算是一個噱頭...轉念一想,所謂主流與否,完全是自己自以為是以偏概全的井底之蛙所見,未必就是真的...但真切的是我登記這個APP的喜悅瞬間冷卻了一半,我也許不會因這個文藝的理由被解雇,但可能會忘卻,忘卻自己多年的天天念著明日歌的文學夢...憤青少年成長為感時花濺淚 恨別鳥驚心一族,仿佛還是昨天的事情,如今卻已經在期望記下自己看透一切,什么爛事都擾亂不了寧靜心的豁然開朗了。一切的一切,都在變化,如果不及時記錄,是否就好比成長路上突然的斷片?那日更多半記錄的是這些內容嗎?那充其量就是一篇篇日記罷了……寫日記幾時也成為了丟飯碗的風險之一了?還是打著太大的幌子反而不得不面對比實際大得大的結果,抑或稱之為后果?不得而知……
還是有一說一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