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唯物主義的無神論者,記事起所受的教育,形成一種難以剔除的執拗,我對它也毫無辦法。所以即使曾經對佛教和基督教產生過濃厚興趣,甚至有著皈依的打算,但最后還是說服不了自己。其實這也是一種尊重,雖然不信神,但對宗教依然心懷敬畏,事關信仰,如果有一絲懷疑,也不能列身于信徒的位置,不能因有所祈求而自欺和欺人。
曾經背誦和抄寫《心經》,僅僅是因為它開宗明義的字面意思,它意蘊無窮,但又明白易懂,像凈土宗的念佛一樣易于使用。抄經和背經,也曾讓紛亂迷茫的心安靜下來,進入短暫的忘我、虛無的狀態,起到了撫慰和麻醉的作用。
但是無法從宗教中獲得真正的歸屬感,雖然也曾在教堂莊嚴慈悲的音樂和誦經聲中不由自主的流下淚水,但我仍然是迷途的羔羊,無法獲救,也沒有依靠。能相信和依靠的只有自己,從來沒有寄希望于神靈或他人,即使無助,即使一直缺乏安全感,仍然清醒的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所以對于《圣經》的閱讀,并沒有把它完全作為宗教的書籍來讀,一直覺得《圣經》就是國外版的《史記》,同樣有著迷人的故事和語言,有著浩瀚悠遠的歷史記憶,有著博大深邃的思想,有著影響深遠的文化傳統。相比之下,《圣經》的內涵更為豐富,影響更為廣大,如果想了解人類和歷史,這兩本書不可不讀。
《圣經》還在讀《舊約》部分,其中關于猶太民族的歷史,使我第一次了解了“以色列”這個名稱的由來,原來它曾是一個人的名字,在那個民族的源頭和分支,繁衍、遷徙伴隨著無數興衰和故事,開始時想畫一個人物關系圖,但隨著看到的人名太多和年代跨越的久遠,遂打消了念頭。以色列這個古老智慧的民族,在出埃及后,單是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人數就已達六十萬以上。他們的神在引領他們離開埃及前往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的過程中,對人的行為準則、祭祀的禮儀進行了詳細的規范,細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和祭祀用面餅的油與面粉的用量,讓人嘆為觀止。
而《創世紀》中亞當形容夏娃所說的“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簡直可作為最深情的情話。“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里得吃的”和“你本是塵土,仍要歸于塵土”,可以說是人類自開天辟地以來恒久的宿命。
宗教就是哲學,就是人對自身命運的追問和思考,對幸福永不停止的祈求與追尋。為受苦的肉身的靈魂尋找一個依靠,萬千年以來,渺小的人類仍在跋涉不止。
也許信神的人是幸福的,但面包和房子,只能使用雙手來創造。
相信自己,依靠自己,是否能夠得到最后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