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莊是個工科男,不溫柔,不浪漫,穿著地攤二十塊錢的襯衫。
萊萊是個文藝女,愛做飯,會畫畫,笑起來春天都來了。
他們在一次下雨天相遇。
萊萊的棉麻裙子淋了雨有走光的趨勢,大莊撐著傘到便利商店買煙的時候看見她。
他把傘借給萊萊,與此同時,還脫了自己二十快的格子襯衫給萊萊,穿著背心沖進雨中。
大莊覺得自己無趣的細胞在那個下雨天里被激發出了浪漫情懷,他覺得自己的行為簡直帥爆了。之后每天下班,他總會去便利店待一會兒,他怕錯過要還傘的萊萊。
這樣一等就是一周。
萊萊沒有還傘。
格子襯衫也沒了。
他忘了自己是邋里邋遢的工科男,胡子沒刮,一身消不下去的肉,哪個姑娘見了都要怕。
大莊以為自己的浪漫邂逅到此為止,結果在又一次下雨天,遇到了萊萊。
萊萊聽覺損失。
所以那天她沒有聽到自己的名字,也沒辦法找到自己的地址。
大莊很激動,甚至萊萊失聰這件事都被他自動忽略了。
他用手機打字給萊萊看,說我以為你嫌棄我丑不來了。
萊萊笑,在本子上寫字,不丑的,你很帥。
她的字跡清秀好看,眉眼溫柔含笑。
大莊覺得一個心撲通亂跳,支支吾吾說,也不是很帥。
萊萊沒聽見,眼神疑惑。
大莊馬上在手機上打:我說我們很有緣。
萊萊笑得更甜了。
遇見是一件普通的事,一見鐘情卻不尋常。
大莊跟一個失聰姑娘戀愛的事情很快傳遍部門。
因為這個平時不注重穿著的人竟然刮了胡子,打起了領帶,雖然看起來更像一個買保險的了。
但大莊覺得一顆心被滋潤得柔軟不已,覺得這就是愛情了。
萊萊是先天失聰。
先天性失聰,所以萊萊沒有聽見這個世界上所有美妙的聲音,自然,也不會說話。
但大莊覺得他跟萊萊的交流沒有任何問題。
無非是速度慢了一點,因為他有時不自覺脫口而出的話好半天沒得來回應,才想起來,應該打字。
萊萊也很溫柔,她除了沒辦法說話,沒辦法聽見,卻能夠簡單交流。后來大莊才知道,萊萊學盲文學了多久,才到這個“交流交流”的程度。
他們去看電影,別的情侶有說有笑,他們一人拿著本子,一人拿著手機,但樂在其中。
只是很多事情,一開始像藏在海面下的礁石,時間的推磨會讓它露出原本的形狀。
大莊和萊萊的愛情,就是這樣。
他們交往了半年,大莊從一開始的神清氣爽,漸漸變成跟以往一樣邋里邋遢。
部門聚餐,大莊給萊萊發了信息:萊萊,今天的約會先取消,部門有聚會。
萊萊不會說話,當然只給回了一個字:好。
那天之后,大莊就變得不那么上心了。
他覺得萊萊還是很好看,但似乎沒那么吸引他了,比如不會說話的萊萊回應他一件事情要比常人多上幾分鐘。大莊那天做飯,問萊萊煎蛋要幾分熟,等他打完字萊萊回復,蛋已經糊了;
除此之外,聽不見的萊萊也變得有些笨拙,不如第一次看見的那樣靈動。情人節約會那天,大莊提前三天準備要給萊萊一個驚喜,他拍了他們第一次遇見到后來一起經過的每個地方,并在照片上附上一串文字——這磨光了他作為一個工科男所有的浪漫腦細胞,最后還是出了一點小岔子。
萊萊聽不見,所以在大莊撒謊沒去上班藏在家里準備給她一個驚喜,卻因為忘記了萊萊聽不見沒辦法隨著音樂提示驚訝打開房間門。
那天大莊在房間里待了一下午。
他覺得萊萊還是很好看,很動人。
但自己似乎沒那么喜歡她了。
大莊站在人來人往大街上,夜風把他沒空修剪的頭發吹得像狗窩。
他沒有去聚餐。
同事臨走時還打趣他怕女朋友不開心,是要回去陪著。
只有他自己清楚,萊萊永遠都不會說不要他去的話,永遠也不會對他吵鬧。
他甚至覺得自己有病,看見信息框里躺著的那個“好”字。
有一瞬間想要搖著萊萊問,為什么不跟他鬧一鬧。
他真的有病。
萊萊不會說話。
也聽不見。
一個月后,大莊跟萊萊分手了。
沒人問,但大家都知道。
因為大莊恢復了單身時的邋遢行為,又變成一個屌絲男了。
那個失聰女孩誰也沒見過。
日子還是一天天過。
只有在下雨的時候,大莊偶爾回去那個便利店逛一圈。
有時候你覺得這就是愛情,但現實會給你一個巴掌,告訴你:
愛情就是你喜歡我喜歡你?誰他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