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從來不是一個講道理的地方,因為我選擇你做我的家人,并不是由于你講的多有道理。
所謂有錯必究的問責制,那是在公司、在單位,而不是家。因為在公司,同事之間出了公司這個大門,誰還為能誰負責,誰又認得誰,但是家人不一樣。
退一萬步講,即使是在單位,因為同事的失誤而使我也蒙受了損失,難道我就非要同事向我懺悔、向我低聲下氣地道歉,我才能釋懷么。難道他不寫個深刻檢討,我就要一直覺得他虧欠于我、對他耿耿于懷嗎?如果是這樣,那我得是個心胸多么狹隘、多么沒本事的人??!
一般家里出了事情,無論大小,所有人都不好過的。大家都會悲傷、難過甚至失望,但是否有必要每個人都將自己的消極情緒宣泄出來,找到一個所謂的責任人,讓他去檢討、懺悔、認錯呢?難道這樣,問題就能迎刃而解嗎?家人之間分出來誰對誰錯沒有意義,只是浪費時間、消磨感情而已。一家人,無論發生什么大事小情,都一起扛,一起解決,就足夠了。
出了問題,知道彼此都不好受,于是彼此安慰,一起去想解決辦法、用積極的態度去解讀消極的結果,用積極的姿態去做最壞的打算,這才是一個家庭的氛圍、一個家庭的正能量。人生苦短,有緣分成為一家人,就是要把彼此當做真正的家人,而不是平時發號施令、總想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等到出了問題就只有怨懟和指責。
對于家人來說,最重要的是在一起,如果有一天認為什么事情是比在一起還重要的,金錢也好、能力也好、對錯也好,那只能說明,沒有必要再做一家人了。
我從前看過一句話,說一家三口在一起生活,就像是跳一支三人舞。那么我想,這支舞的精髓一定是在于如何跳的和諧一致、共同進退,而不是糾結于誰的姿勢更標準、誰的節奏感更好。如果跳的好的去指責跟不上的,節奏好的去埋怨節奏亂的,那三個人只能互相踩腳而已。互相踩腳去糾結于誰跳的對誰跳的錯,那結果只能是大家都跳不好這支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