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早晨的意外
其實靜靜每天都早起的,只是在家東磨磨西蹭蹭,最后掐點出門,這一路上再不能耽擱,不然鐵定遲到。
好在,雖說她一直這樣,路上緊趕慢趕總能準時到達。
我們都笑說她“技術高超”,暗里卻為她捏了一把汗。
這天,離上班打卡還剩一分鐘,左看右看不見她的影子。然后發現,她在公司微信群里吐槽“車被刮,正處理,請求領導支援”。
領導緊忙去到離公司不遠的出事地點。
原來,她一門心思的趕時間,前面倒車沒注意看,跟車太近碰到了,好在只是小傷。
那個火大,“真煩人,倒車也不看后視鏡的,你是怎么開車的”。
對方連忙下車道歉。因為確實是倒車碰到的,對方的責任大一些。
“我也不要你賠精神損失,趕緊的把車修好,下次可得注意”。
聽她得理不饒人喋喋不休,對方來氣了“你沒責任嗎?我打轉向了,你還跟這么近,你眼睛瞎了。”
“你眼睛才瞎了,自己不看后視鏡,還賴我”。
領導見兩人要吵起來,再加上也不是什么大事,如果僵持不下,對誰都沒好處。
“既然事情已經出了,爭吵沒有用處,看怎么樣解決吧?我看這也不是什么大事故。你們看是協商解決還是報警呢?”
兩人聽領導這樣說,安靜下來。回到車的問題上,報警似乎不必要,主要是小磕碰,當事人沒產生大的分歧。去修理廠看看修車得多少費用,錢的問題比較重要。
在領導的協調下,車進了修理廠,下午就可以修好,對方負責費用。事情完滿解決。
平息事件,只須直擊事情要害。
02 原因在此
回到公司,我們都來安慰她人沒事就好,給她壓驚。她還在絮叨別人的不是,絲毫沒有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俗話說,慢工出細活。反之,就會顧此失彼。
而靜靜的問題,就是掐點出門,正常10分鐘的車程,她只剩8、9分鐘時候才出發,路上一遇到塞車,或者車多速度慢。心不慌才怪。今天這事根就在此。
如果她提前5~10分鐘出門,時間從從容容,用得上跟得那么緊嗎?事情不就避免了。
而她還在怪別人,幸好有領導調停,對方也不是那種特別較真的主。這事也就過去了。
旁觀者清,我們都看得真切。當局者是不是要跳出來,看看自己呢?
事情發生后,擺明的事實是明眼就看得到的。在事實背后的才是真相。
03還原真相
換個場景,如果當時靜靜意識到,不只是對方倒車沒看后視鏡,她也因趕時間而沒有保持適當的跟車距離。那么,她還有理由和對方爭辯嗎?
明理的情況下,雙方是不是應該就各自的不是,向對方表示歉意。
場景就是這樣的,事故發生后,雙方立馬下車,查看各自的車,對方就事故的成因(倒車刮蹭)道歉。
而靜靜也反應過來自己的問題(跟gan車shi車jian距),情緒也就沒有那么大的反應,更談不上有理由去責怪對方。
整個變化看起來,靜靜由得理者變成應承擔責任方,但是縱觀以后,她將是這次事故的最大受益者。
靜靜因此排除了她一直自以為是,產生的最大隱患--上班路上的時間安排。她應該為自己感到慶幸。
導致情緒失控的原因,往往是只看事情對自己有利的一面,從而讓思維導向的結果出現偏頗。
正確的方式,跳出誤導的圈,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審視,直面自己的內心,做個強大的人,才敢面對真實自己,從而有效掌控情緒,把握事情的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