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輩子,我想做一個 掃大街的女人,天天守在街轉角的路口,看遍人來人往;經過每一條街道,掃過一世繁華。
---------一個魚販女兒的理想
<一>
認識沈默的時候,我九歲。那天的我頭發蓬亂,被一群比我大一兩歲的野孩子欺負的狼狽不堪,極其像是路邊流浪的小狗。這是沈默 告訴我的,這一年他已經初二,大了我整整四歲。
準確的說,迄今為止,我這一生,就沒有不狼狽過。
我的媽媽是一位魚販子,是為了養活我,才成了一位漁販子的。
六歲的那年,我爸爸喝完酒,打完我媽媽,然后把家里的錢全部搶走之后,便了無蹤跡。奶奶因為我是個女兒,從小便沒有給過我和媽媽什么好臉色。常常見到她對鄰居的孫子眉開眼笑,給各種好吃的。卻一直當著我媽的面罵我是賠錢貨。
九歲,浪跡天涯的爸爸終于回來了,在家呆了一個 星期,欠了一身賭債,在偷了我媽辛苦掙來的三千塊錢之后,再一次不見了蹤影。媽媽滿村子的尋找,等來的卻是一群要債的。而所謂的親奶奶,早在爸爸的蠱惑之下,偷偷賣掉房子,回到了老家妹妹那里。
無奈之下,我媽只好帶著我躲到了一偏僻的小縣城里,從新開始生活。
但是對我來說,縣城里唯一溫暖的地方,便是媽媽租的一間便宜的小房子,房頂上全是茅草,下雨天還漏水,因為一直租不出去,所以房租很是便宜。
在縣城的前半年,我跟媽媽一直在街上流浪,撿過汽水瓶子,易拉罐瓶子,以及各種紙盒子。凡是能賣錢的,都不曾逃過我和媽媽的眼睛,再后來還賣過氣球,給人送過牛奶。
我忘了告訴大家,我的媽媽,不僅是一位不識半字的農村婦女,還是一個侏儒。所以,即使給飯店洗盤子的工作,老板都把她拒絕的毫不留情。
一零年的春天,寒冬還沒有過去,媽媽突然告訴我,她有了錢,我可以回去讀書了。這兩天的飯,還是我從菜市場里撿回來的白菜葉子,對于她突如其來的話語,我很是疑惑。知道后來上學,才知道,她為了不讓我過上跟她一樣的日子,為了供我上學,她賣掉了外婆留給她唯一的嫁妝。
所以我暗下心發誓,一定要對得起她。
那時候,要強的母親終于發現了能夠養活我們母女倆的工作,就是在菜市場販魚。為了不讓我滿是腥味的去上學,她從不讓我去菜市場找她。而我跟沈默,便是我在放學撿垃圾的時候認識的。
那天我拖著一個別人扔在路邊的廢舊的大紙箱子,和自己攢了一個星期的汽水瓶子,卻被鄰居家小孩哄搶一番。那時候沈默正好從旁邊經過,據他說,我那時候紅著眼睛,像極了一匹小餓狼。他要是再晚一步,我就會被那群小孩拖進臭水溝里。
后來我還是紅著眼睛對他說,沈默,其實每次沒有你的時候才是我最最不狼狽的時候。這是后話了。
<二>
自從那次誤打誤撞的救了我之后,沈默像是中了邪一樣,每次在我放學的時候,必會起一自行車在我放學的路上跟在我的后面。有時是幫我撿瓶子,有時是給我帶點好吃的零食,還有一些漫畫書。也會在我星期天的時候,去給我講我拉下的功課。
大概是心理有了小期待,日子過得很快。
一 一年暑假,沈默以全縣第一的成績考入了市里最好的高中。也就是說,他大概要走了。
為了感謝他兩年的幫助,我用攢了兩個月的買紙盒的錢,給他買了一個小禮物。
在他家門口等了半天,沒成想,那天正好是他生日。他毫不猶豫的拉著我在他同學一片驚異的目光中進了他家。
那是我目前進過的縣城里最豪華的房子,兩層的小樓房,一群跟他一樣穿的漂漂亮亮的同學。低頭看了看我自己,鄰居阿姨穿不了的大紅格子上衣,上面是母親歪歪扭扭的針線,褲子上已經磨出了許多的線頭,只有鞋子是我媽親手做的,還算沒有破,但是卻布滿灰塵。
我紅著臉,對著沈默說道,沈哥哥,聽說你考上了最好的高中,這是我送你的禮物,謝謝你。
于是便跑了出去。
認識沈默之前,我從來不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好多的漂亮的東西。
認識沈默之后,我才發現,這世界上所有的好東西,大概都不屬于我。
<三>
沈默去了市里讀書。而母親因為生意的原因,轉去了西街,我與沈默,從此便再也沒有了交集。
高中畢業,我的成績還不錯,足夠上一本了。只要畢了業,我就能努力工作,喚回母親的辛勞。
那年暑假,我幫母親在集市上賣魚。
令母親滿意的是,十九歲的我,不僅沒有遺傳他的個頭,還長了一張如花似玉的臉。她已經五十歲了,粗糙的臉龐,樹皮一樣的雙手,看起來,整天穿著皮褲,看不出來是男是女。我知道,她生活中唯一的盼頭,就是我能過得幸福。
沒有了父親的日子,我一直覺得自己過得很幸福。
八月,我那個所謂的父親,不知道從哪里知道我們的蹤跡,跑到集市問母親要錢,母親不給,他便擾亂母親的生意,甚至還當眾打罵。從小的委屈,不甘,就像過電影一樣地擠在我的心頭,我發瘋了一樣,用盡了畢生的力氣,一下子把他踹倒在地,拿起平時刮魚的刀子,狠狠地指著他到:
徐二賴子,你要是再欺負我媽,你信不信我把你剁了?
你敢,好得我是你爸。
你看我敢不敢。
我作勢便沖了上去,母親死命的攔著,生怕我有所閃失。而,徐二,看我不像說謊的架勢,邊瘸著腿死命的跑開了。
晚上回了家,便發現,家里門被撬開了,里邊本不值錢的東西被砸亂一通,母親辛苦攢的錢,欠人家的貨錢,以及給我攢的學費,都不見了。
打聽之后才知道,這是父親干的好事。
報警已無濟于事,我告訴母親,我不想上學了。母親氣的從病床上跑下來打我:
不行,我不能讓你跟我一樣,一輩子當一個魚販子。
<三>
“我的愿望是做鄰居家的小狗,天天有肉吃”
-----------上大學之前我的愿望
聽說讀師范學校便宜,我在老師的建議下,就讀了本市的師范大學提前批,學費全免。
每個月,母親會托人給我捎來二百塊錢的生活費。盡管我再怎么節省,還是捉襟見肘。無奈之下,我接了一個家教。
所以每個星期天早上,我會坐公交車去市中心的一小孩家里輔導小孩作業,然后走一個半小時趕回學校,就為了省下兩塊錢的公交車費。
記得月底的早晨,天還蒙蒙亮,我在站臺前等公交車,摸了摸全身的口袋,就剩僅有的三個硬幣。突然被背后的人撞了我一下,硬幣不小心掉到了一個被扔掉的易拉罐旁邊,處于習慣,我撿起硬幣的同時,順便把易拉罐瓶子也撿了起來。
突然,旁邊一個聲音道:大姐,你在撿垃圾?
我抬起頭,一個人高馬大的身影,跟我一樣是一個大學生的打扮的男生。同宿舍室友異樣的目光與委屈又想了起來,不知道怎磨回事,我竟然哭了起來。
男生看見我抬頭看他,楞了一下,突然束手無措的說道:“姑娘,對不起,我看錯了。不好意思,我給你道歉好嗎”
我撿起易拉罐,扔進垃圾箱,然后把硬幣放進口袋,上了公交車。
不解的是,男生跟著我一塊,到了一路的歉。下車的時候,我說道:
我沒有生你的氣,你走吧。
結果,男生卻等著我做完家教,又一路把我送了回去。
就這樣,來來回回,送了我四年的時光。
<五>
畢業之后,我在市里邊找了一份中學教師的工作,工資不高,但足以養活我跟母親。學校里分了一間小房子,條件還不錯。我便讓母親跟我住在了一起。
2015年春天,我跟王楠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王楠,便是我大學四年的男朋友。
去見王楠家長的那天,母親特別興奮,提前帶著我去買了好幾套衣服,生怕被他家人看不上。我握著母親的手告訴她,你女兒優秀著呢。
王楠家里條件果然比我家要好上太多。他父母都是老師,對我也特別滿意,怪不得能培養出這么陽光開朗的大男孩。
七月,他父母便急著跟我母親商量訂婚的事情。但是,見到我母親,他們態度卻突然變化了,至于什么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他父母再也不說讓他跟我結婚的事情,態度也冷冰冰的。
前前后后,大概有半年的時間,王楠鬧過,甚至威脅他父母要離家出走,準備終身不娶。他父母終于妥協,但是有一個條件,婚禮的時候,我母親不能到場。也不能把我母親的身份對外公布,因為,他家人,都是市里邊有頭有臉的人。
我的母親,我相依為命二十五年的人。那個最最愛我希望我幸福的人,卻不能來參加我的婚禮。對于別人,我不知道這意味著什么,但是對我來說,我寧愿一輩子不結婚。
王楠怒了,你還想怎樣?
我說,王楠,我知道我對不起你,也知道你的心意。但是,我們還是分手吧。這一次,沒有任何理由。
<六>
回到家后,王楠在我家樓下鬧了一個晚上,我都忍住沒有開門。母親看了不忍,讓我出去看他。我擦了擦眼眶里的淚水。告訴我媽,誰都可以委屈我,但是您,沒有任何人可以有這個資格。
樓下,我問王楠,你知道我從小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嗎?就是做鄰居家撿來的那條小狗,有人可以天天抱在懷里,天天有肉吃。我天天省錢摳門,你不理解,那是因為,我是一個極其沒有安全感的人。曾經,你就是我眼中的那個鄰居。但是,見了你父母后,我天天晚上哭到半夜。我怕你總有一天會拋棄我,是我對不起你,即使一個正常家庭的女兒,是我做夢都想的。楠哥,我愛你,但是沒有尊嚴,我會活不下去。
母親知道我的脾氣,看著我看了一個晚上。
第二天,我告訴母親,工作兩年,加上補習班的錢,可以在小縣城買一套二手小房子了。我知道她不習慣住大城市,上不慣太高的樓層。而那套小房子,有獨立的小院,正好可以種一些小菜。
而我,把她接過去后,打算辭職,出去走走。
九月份,我徒步穿過了洛城大大小小的街巷,走過了無數我跟王楠一塊走過的每一條路,回憶了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個心酸歷程。是的,即使沒有忘掉他,我也不可能再擁有他了。
愛情總是出現在最好的時候,但是于我來說,怎樣都是奢侈。我不想,以后的日子里,讓他的進退兩難,消耗掉我倆最美的回憶。
十月,我準備考研,既然以前的二十六年都為活著而活著,那么,以后的日子。我就為自己而活一次吧,那莫大的世界,我也想出去看看。并且,還可以借機忘掉王楠,一舉兩得。
<七>
2017年,大齡的我終于去了一海濱城市讀研,日子辛苦而又平靜。平靜的時候,也會偶爾想起王楠。十月一日的晚上,我在準備實驗論文。便聽到要好的閨蜜桃子給我打來的電話,哲哲,你知道嗎,他結婚了。我今天參加他的婚禮,他喝醉了,嘴里一直叫著你的名字。
他是誰,不言而喻。
后面的沒有聽到,我的腦袋嗡的一聲,覺得世界一剎那,就剩了我一個人。
那個把我從最狼狽的世界帶出,帶給我美好的人,終于要給別人美好去了。
我飛快的買了洛城的票,連夜坐著火車,奔到了第一次見面的公交車站口,嚎啕大哭。這一輩子,再也沒有一個這么認真愛我,懂我的人了。
不管我在怎么后悔,都沒有用。
十月的洛城,晚上已經涼意滲人,凄楚的哭了一晚上的我,早已狼狽不堪,頭昏昏沉沉,正準備倒下之際,突然聽到身邊一人喊道徐哲,你醒醒。然后兩眼一黑,昏了過去。
第二天從醫院里醒來,看見一英俊男子,望向我的眼睛里透著些許的眼熟,卻絲毫想不起來是誰。
對方放下早餐,伸手朝我眼前晃了幾晃道:“徐哲,你個小沒良心的,枉我小時候給你帶那么多吃的了,連我都不認識了?不過,當年的小火柴棍子一樣的身板,倒是有料多了”說完,還一臉色瞇瞇的表情看著我。
我怒道,你到底是誰?
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呢,要不是你這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倒下去不就被狼給叼走了么?
你再這樣說,請你出去。
得得得,我可不敢再開玩笑了,我是沈默,你還記得嗎?
沈默,當年的沈默,那個中考第一名的學霸,怎么回來了?我呆了呆,道,當然有印象了,那個小學時候天天罵我笨的人。你回來干嗎?這些年你又去了哪里?
哈哈,問題折磨多。高中上完,我父母去了國外發展,然后我就去了美國,讀了碩士與博士,現在在一所學校當老師。對了,你怎么樣?伯母呢,還好吧?我高中的時候回去找過你,但是,你們好像搬走了。
嗯,過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我媽現在很好。我去了寧城,讀研究生。
這麼巧,我也在寧城,以后我可有伴了。
有什么伴了,你一個三十一歲的大男人,不去陪著老婆孩子,跑我這里湊什么熱鬧?
哈哈,我可是孤家寡人一個,哪有神魔老婆孩子。要不咱倆湊合湊合?
額,還是不要了吧,您這萬年大妖怪,我可收不起。
<八>
日子過得飛快,轉眼之間,三個月飛逝而過,同在寧城的沈默,果然是閑至無聊,每個星期都以各種借口請我吃飯,外帶出去玩。言談之中有意無意想我表露出些許情誼。我都裝作不知道,因為我還沒有忘記過王楠,也不想在開始另一段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