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大悅城事件,說說兒童意外險該怎么買

相信最近2天,為人父母的朋友圈肯定都被天津大悅城事件刷屏了。

一個爸爸帶兩兄妹在商場玩耍,一手抱一個孩子,不小心失手,兩個小孩都墜樓身亡。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都難免揪心。網上關于這件事的討論已經很多了,不想過度渲染此事,我還是從保險的角度,說說投保實務吧。


1、意外險最便宜,卻最容易被忽視

通常我給客戶做方案的時候,都會搭配重疾、壽險和意外。但很多客戶都會直接忽略掉意外險和壽險。

一方面,保險公司重視宣傳重疾險,對意外險的普及卻不高。一部分原因是意外險費率低,單獨推銷意外險掙不到什么錢。所以,通常很多公司都是直接把意外險附加在重疾里售賣的,或美其名曰“贈送”。

另一方面,意外發生概率不如重疾高,很多人都覺得意外離自己遙遙無期,而重疾卻讓人感覺真真切切。其實意外導致的傷害很大,傷殘會直接影響人的工作能力和收入

好在,由于意外的發生概率低,它也是保險中最便宜的險種,幾乎人人都能買得起。比如蘇黎世的綜合自選意外,1歲小孩只要200多就有較充足的保障,也就是平時一頓聚餐的費用。



2、兒童意外險不是想買多少買多少

對保險研究比較深的人都知道,從一個保險人銷售意外險的額度,就可以看出他的專業性。

如果一個代理人給你推薦意外險的額度很低,那么你基本可以把他拉進黑名單了。

因為,他看似在幫你省錢,卻沒有傳遞正確理念!

意外最常導致的不是死亡,而是殘疾,而殘疾是根據傷殘比例賠付的。

例如斷了一個手腕,按照意外險合同條款相當于“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大于等于50%”,傷殘等級是7級,賠付比例是40%。如果受保人買了20萬的保額,那他最終拿到的錢是8萬,但他可能原本一年收入就不止8萬,傷殘后工作機會也無法保證,這點補償遠遠無法彌補他的損失!


但是,兒童意外險卻與成人意外險不同,它有額度限制,保監會于2015年在《中國保監會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做了明確規定:

對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在被保險人成年之前,各保險合同約定的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被保險人死亡時各保險公司實際給付的保險金總和按以下限額執行:

(一)對于被保險人不滿10周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

(二)對于被保險人已滿10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保險法的這項規定主要為了規避道德風險,所以兒童意外險即使買了多份,也不能超過限額進行賠付。



3、兒童意外險應多關注它的意外醫療

既然兒童意外險最高限額只有20萬,似乎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那為什么還有這一險種?因為兒童意外險最重要的部分不是意外身故和傷殘的賠付,而是意外醫療。

我們都知道,小孩對周遭危險的認知度不夠,發生意外的頻率也高很多,磕傷、摔傷、燙傷等都比較常見,意外醫療就能補償這部分的費用,選購時可具體關注以下幾個部分:

1)意外醫療額度:這是指保險期內的意外醫療報銷額度。相似價格下,當然越高越好。

2)有無免賠額:指每次醫療費用報銷需扣除的部分,例如免賠額500元,醫療費用必須減去500才能再報,如果不達500就不能報了。優選沒有免賠額的產品。

3)報銷比例:指每次報銷的比例,當然是越高越好,能達到100%報銷最好。

作為父母,我們都明白,無論賠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內心的傷痛。

只是,在還能做些預備的情況,做好風險的預估,花一些小錢做好保障還是很有必要。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提醒自己,帶孩子千萬不要大意,不要心存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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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媽:華工碩士,曾在大型國企、咨詢公司工作過,做過2年的全職媽媽,目前為互聯網母嬰編輯和明亞保險經紀人,組織廣州線下現金流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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