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一個事:
一個主要工作是行政但負責薪酬計算的人,將當月薪酬、半年度獎金計算完畢后在周二正常提交給財務。因對公司流程非常清楚,知道要周四到賬,財務必須周三下午6:00前做完銀行審批。此人周三卡點在銀行審批之后給總經理發郵件辭職,直接通知第二天是其最后一個工作日。
樂觀點說,還沒有當天下班后通知,第二天就直接消失,未到極致。從公司來說,個人認為,在一個幾十人的小公司,出現這樣極端的事情,人事制度上一定存在不足。但是入職才9個月,是有多大的委屈和不滿,才會這樣做?
工作至今,尚未換過老板,接觸到的人也都是按照通知期、交接期來走的,所以這個事也許稀松平常,我卻一直在思考這樣做是否值得,意義何在?
可能痛快了,覺得報復了自己收到的不公,其實企業被影響了嗎,領導認為被報復了嗎?說句實話,這樣的崗位可能造成一時的慌亂,但卻都不會產生什么重大損失。對于當事人本身,我倒認為不好的影響可能大于一時的痛快。
即便做不了圣人,也不要上任何黑名單
職場,說大很大,窮其一生,你呆過的地方可能也就三五個;說小卻也小,指不定誰的一句話就讓你聲名遠播。我向一個做人力資源工作的同事咨詢,才知道這類事情其實不少見,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他們圈內會定期分享這樣的信息。
社會的信用機制在不斷完善,也許你覺得是很小的一件事,可能在某個時點會對你產生很大影響。人,都是趨利性生物,大部分時候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做一些與最高道德標準不一致的事。但是,至少我們不要上任何機制的“黑名單”,否則以后可能要花費遠超過最初得到的那點利益的資源來挽回,如果挽回的了的話。
好聚好散才能真的相忘于江湖
雇主和雇員,在現在社會本質來說就是“王八看綠豆“,對眼了我貢獻我的時間、經理換取你給予的報酬;不對眼,一條大路兩邊走。
這樣的事件之后,公司里的人談論起來,原來的好或者不好都會被“那個就等發了獎金直接辭職不來“的言辭替代;就其個人而言,我認為他還是會想我當時這么一走了之,誰去接替了我的工作,接替的人沒有交接是否容易上手了……
有牽掛,哪怕是恨或者怨,都在你的心里占了一塊地方,都無法讓你徹底拋去,大步走開。一生中,可貴的事情太多,我們還是盡量騰出多的地方留給這些美好的事。
也許,有對不公的憤懣,有付出與收獲不成比例的失望,但是要離開的時候,一切都不再對你造成新的影響,還是做好自己能做的,不愧于心,不讓別人用最后一件事給自己蓋棺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