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一個巨大的消息引爆了中國房地產領域,和這個消息相比之前的所有房地產松綁、落戶、土地等等政策都顯得不值一提,這就是多年形成的住宅供地政策大變革,一個房地產的全新時代將要來臨。
今天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這到底是一個怎么樣的大變革,房地產市場究竟該如何變化?
一、土地供應的驚天變革
根據新華社的報道,1月15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我國將研究制定權屬不變、符合規劃條件下,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的辦法,深化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將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姜大明指出,我國將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他強調,這是一項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但城里人到農村買宅基地口子不開,嚴禁下鄉利用宅基地建別墅大院、私人會館。
這個消息一出立馬引發了整個房地產領域的大討論,一場中國土地的變革時代正式來臨了。
二、中國土地的前世今生
眾所周知,在新中國建國之前,中國土地采用的是私有制的形式,通過解放戰爭我們成功地推翻了三座大山,讓人民真正成為了土地的所有者,土地的私有制被取消。
著名的經濟學家威廉·配有一句至理名言:“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作為最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土地通過與勞動力、資本、科學技術的有機結合可以創造出巨大的價值,乃至于巨大的財富,這也是為什么這些年來,不少中國家庭憑借房地產成功的給自己的家庭財富加了杠桿,這個加杠桿的背后就是城市土地不斷升值的過程。
改革開放初期,中國的改革首先就從農村開始,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土地雖然仍歸集體所有,但農民擁有了土地的占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在“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口號的引導下,中國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農民依靠自己勤勞的雙手實現脫貧的偉大功績。而這背后功不可沒的就是土地所有權的改革。
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中國的土地也開始改革,1986年通過了土地管理法,成立了國家的土地管理局,把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進行了分離,在使用權上將過去無償、無限期的使用土地變成了有償、有限期的使用,從而讓土地成為了商品進入了市場,這種土地的使用權有償轉讓讓中國的房地產有了發展的基礎,如果沒有這個土地的創新也就不會有中國房地產產業的今天。
但是,有一個問題是中國的土地供給者只有一個這就是政府,面對著唯一的土地供給,市場上一方面土地需求有些供不應求,特別是大中型城市,土地拍賣的價格也越來越高。另一方面,農村土地卻難以流轉,難以形成規模經濟,農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現象較為顯著,農民的權益卻得不到保障。特別是由于耕地、宅基地、農民住宅不能進入市場,所以也導致了中國農民是長期缺乏“財產性收入”的一群人。土地這個最為重要的生產要素無法安裝市場經濟規律去有效配置,在某種意義也成為中國農村發展相對滯后的原因之一。
三、土地改革意味著什么?
首先,土地的變革實際上將原先土地供應主體由政府變成了多元化土地供應,在住宅市場用地方面,原先的集體建設用地也有望進入市場。例如,現在最為受關注的租賃市場將有可能成為最先受到土地紅利的一個市場,一些臨近城市的城中村,城市近郊農村將有可能是此次土地紅利的最先收益群體。
其次,從整個政策的表述來看,用地也可以從非地產開發企業中獲取,這對于一些國有企業用地來說將會是一個機會,很多國有企業的工業用地實際上可以變得供給更加靈活,從而讓整個國家的房地產產品條線的四大主體“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共有產權房、租賃住房”的土地供應變得更加多元和豐富。
第三,真正開啟了農村宅基地的流轉。從宅基地的三權分置這個說法來看,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權不變,在此核心基礎之上,農村土地可以隨著城市化的發展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權,從而形成更多元的房地產供給,這對保障房地產供給,提升房地產市場“房住不炒”理念,確保房地產供應有著更加多元的意義。與此同時,對于農民來說,困擾農民的財產性收入終于得到了解決,因為土地可以開始流轉,農民的財產性收入也就變成了可能,這對消除貧困,提升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水平有著非常重要的標志性意義。
當然,此次政策的調整也有一些關鍵的核心必須要抓住:一是土地的屬性不能改變,土地依然是屬于集體建設用地,這是一個根本的核心關鍵,不允許有任何的違背。二是租賃住房可以先行探索,但是其他的房地產產品是否會繼續跟進,這都需要看試點的效果如何,從而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雖然,從目前來看這種調整的步伐對于國家的房地產的影響不會太大,但是這種土地改革的標志性意義卻是值得關注的,因為在這方面國家邁出了非常重要的堅定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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