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作者:半個錯別字(公眾號:bangecuobiezi)

1、

3年前慕名買這本書,但讀了兩章,味同嚼蠟,找不到讀下去的樂趣,然后就擱一邊,再沒有拾起來。

3年后的今天,因是讀書會必讀書目,然后又重新拾起,沒有想到一氣讀下去,居然不過癮。然后,又粗翻二遍,三遍,每翻閱一次,都能發現新的東西,已然至今,依然感覺書中表面看似風輕云淡幽默詼諧的詞句背后,仍藏著作者沒有彰顯出來的價值指向。所以,這本書的閱讀總結遲遲不敢寫,因為擔心自己的解讀在昆德拉深邃且多義的思想面前成為一個膚淺幼稚的笑話。

“句有盡,而意無窮”的詩性寫作方式是讓我著迷于這本小說的主要原因,而其對“輕與重,靈與肉”的哲學思辨更是有著啟人心智醍醐灌頂的醒神作用。

書中第一章第二小節作者引用公元前6世紀希臘哲學家巴門尼德的哲學觀點:宇宙是被分割成一個個對立的二元,明與暗,厚與薄.....他把對立的一元視為正極,另一極為負極。并說,輕者為正,重者為負。

老子在《道德經》里也有關于“輕與重”的哲學表達,他說:重為輕根,靜為噪君,是以君子終日行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奈何以萬乘之主,而身輕天下?輕則失臣,重則失君。

老子認為重在下,是輕的根本,所以他傾向君子行事以“重”為準則。

而書中,從昆德拉引述的巴門尼德的哲學觀點來看,東西方兩位老牌哲學家的觀點似乎是對立的。但我從網上看到關于巴門尼德的學術介紹,說他最核心的哲學思想是“思想和存在是同一的”,我們傾向地認為思想為輕,存在為重,這說明,在巴門尼德的哲學體系中,“輕”與“重”合二為一才是世界的本源。如果這樣的話,昆德拉會不會對巴門尼德的觀點存在誤讀?還是,只是為了寫這部小說,才故意“曲解”巴門尼德的觀點?

這個不得而知。不過我們可以在下面對小說的解讀中,一窺昆德拉對于“輕”與“重”的哲學本意。

不過說起巴門尼德,我們知道,他在晚年時,蘇格拉底曾向他當面請教過學問,想起此,讓人不由地會想到同時代孔子向老子問學時的場景,而孔子在東方的地位同蘇格拉底一樣,影響不可謂不深不廣。巴門尼德的哲學思想對后世的蘇格拉底、柏拉圖,甚至黑格爾都有著重要的影響,而老子區區五千言的《道德經》在中國的哲學史上,傳承2000多年,依然歷久不衰,且熠熠生輝,也是值得肯定的。我們看到,兩人對于各自身后時代的影響,雖然不盡相同,但在東西方的哲學史上,二者的思想默默地彼此映照,“可謂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這種幾乎可以比肩的態勢,不由地讓人在心中暗暗稱奇。


2、

步入正題之前,探討一點小插曲。

這本書,從打開第一頁,其別具風格的目錄陳列讓我耳目一新:

輕與重——靈與肉

不解之詞......

靈與肉——輕與重

偉大的進軍

卡列寧的微笑

一二章與四五章如兩段對仗的旋律,在第三章的轉場后,互相呼應,交替循環,第六章的莊嚴悲壯,第七章寂靜和諧的回歸——這難道不像書中多次提到的貝多芬的一段四重奏嗎?

為了印證自己的所想,我請教了一名學音樂的朋友,雖然她沒有讀過這本書,但她給我講了貝多芬的音樂風格和這本書章節陳列的關聯性,盡管樂盲的我對一些樂理的專業知識聽得一頭霧水,但在潛意識中還是相信昆德拉編寫這本書的章節以及小說的內容時,是創新地將音樂的旋律融合演繹進去了。


3、

再聊聊這本書的幾個角色與“輕與重”的對應關系。

昆德拉說,“小說人物并非產生于我履歷表中任何一種情景,小說中的主人公是我自己未曾實現的可能性。他們跨越了界限,而我只是繞了過去。這條被跨越的界限(我的“我”終結于界限的那一邊)吸引著我。小說要探尋的奧秘盡在另外一邊開始。小說不是作家的懺悔,而是對陷入塵世陷阱的人生的探索。”

昆德拉說的“界限”是什么呢?是社會倫理道德?還是他內心的良心底線?

“塵世陷阱”是什么?是政治制度下的束囿?還是社會漂亮面具下的丑陋臉孔?

我們不得而知。

唯一確定的是,他在“塵世陷阱”里,精神囿于“邊界”,不得以讓思想浮游出離,在這本小說各角色的身上投射出自己設想的可能性。

托馬斯,是“輕”的代表,他蔑視世俗倫理道德和傳統價值觀,“拋妻棄子”,與二百個女子有過性關系,只是為了在她們身上追尋那萬分之一的不同,不過,他用“三三原則”與這些女子保持著距離,他與她們只有肉體之歡,他認為愛和性是分離的,所以他對她們從來不會投入感情,更談不上“愛”,這是他作為“唐璜”臉孔的一面。而另一面,他也具有“重”的特質,那便是他恪守著自己內心最基本的道德良知,他拒絕在“出版社將自己文章斷章取義的聲明”上簽字,陷入政府和反對派的政治斗爭,也拒絕在“特赦請愿書”上簽名,只是擔心警察騷擾特蕾莎。“他和特蕾莎之間的愛情無疑是美好的,但也很累人:總要瞞著什么,又是隱藏,又是假裝,還得講和,讓她振作,給她安慰,翻來覆去地向她證明他愛她,還要忍受因為嫉妒、痛苦、做噩夢而產生的滿腹怨艾。”在與特蕾莎相處的日子里,托馬斯“特里斯丹”式的“重”開始蘇醒,無論特蕾莎多么滿腹哀怨,他從來沒有忤逆過她,他從蘇黎世返回布拉格,從一名吃皇糧的醫生到擦玻璃工,從優渥的城市生活到樸素拮據的鄉土生活,他一次次地順從著特蕾莎的心意而改變生活的軌跡,直到他在去世前的兩年,他終于讓特蕾莎消除了嫉妒之心,也終于在牧歌之中讓“輕與重”合二為一。

特蕾莎,是“重”的代表。她認為愛和性是一體的,在她認識托馬斯后,雖然認為托馬斯對自己的愛是一種恩賜,她唯有無限地對托馬斯忠貞才算對得起他,但是她也一直對托馬斯的出軌耿耿于懷,直到他們生命里的最后兩年,到鄉下生活后,她才慢慢地明白,“她這一生耗費的精力,都是在用女人的軟弱來對付托馬斯。人們傾向于把強者看成是有罪的,把弱者看成是無辜的犧牲品。可是現在,特蕾莎意識到:對于她和托馬斯來說,事實則相反,甚至連她做的夢,都好像摸準了這個強大的男人唯一的弱點,向他展現痛苦,使他不得不退步!特蕾莎的軟弱是咄咄逼人的,總是迫使他就范,直至他不再強大,變成她懷里的一只野兔。”在蘇黎世,她與攝影師有過一段對話,女攝影師說,即使你去拍仙人球,那是屬于你自己的生活,如果你只是為了你的丈夫活著,那就不是你的生活了。特蕾莎憤怒地說,我的生活,就是我的丈夫,不是仙人球。特蕾莎不懼他人貼上“落伍”的標簽,始終將托馬斯放在自己生命的中心,從這里看出,雖然兩人在愛的價值觀上時有齟齬,但特蕾莎卻將對家庭對托馬斯的愛放在首要位置。一個為了家庭可以放棄自己愛好的女人,是典型的“重”的形象代表。

薩比娜,是“輕”的代表,她對輕堅守如一。她一生都在背叛,背叛父親,背叛家庭,背叛祖國,背叛弗蘭茨,從布拉格,到日內瓦,到巴黎,再到美國,她一次次地逃離媚俗,她說,媚俗是她一生的敵人,她之所以愛托馬斯,就是因為托馬斯身上的這種反對媚俗的特質。但是托馬斯和她不同的是,托馬斯遇到了特蕾莎。托馬斯在與特蕾莎的同床共枕的睡眠中,體驗到了不同于肉體性欲的愛。而薩比娜每背叛逃離一次,就獲得一次快感,但每次快感之后卻又是巨大的孤獨落寞。當她獲知托馬斯夫婦墜崖逝去后,她無法平靜下來,她與這個世界過去僅有的一絲聯系都中斷了,這是她不斷逃離注定的結局。她去了美國,為了避免人們在她身上貼上媚俗的標簽,她甚至隱藏了自己的捷克國籍。在美國的加利福尼亞,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她一生逃離媚俗,最后卻在自己的媚俗(看到寧靜、溫馨、和諧的家,家中母親慈祥,父親充滿智慧......在兩扇閃亮的窗戶后,生活著一個幸福的家)中,黯然落淚。最后,她明白,“不管我們心中對它(媚俗)如何蔑視,媚俗總是人類境況的組成部分”。在她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她在遺書中寫到,她不想像他人一樣,被石頭板封存在黑暗的泥土深處,而是想讓他人將自己的骨灰灑在天地之間。至始至終,她都不茍世俗,這是她對“輕”的最后摯守。

弗蘭茨,是“重”的代表,但遇到薩比娜后,他內心的“輕”卻被喚醒了。他聰明,俊朗,有才華,懂得薩比娜的畫,他是大學里名聲顯赫的教授,并經常受邀到國外大學去講課,獲得聚光燈的關注,但是他卻討厭象牙塔高墻的圍困,討厭在“比墓地還要凄慘的一捆捆發黑的論文堆里”生活一生,以至于感到“在言語泛濫、數據失控、文化消亡”里喘不過氣來。他渴望在歷史進程中,一展自己澎湃的革命情懷,在偉大的進軍中留下足跡。他外表強壯,內心卻柔軟。即使與妻子鬧掰,準備結束23年的婚姻時,依然怕妻子受到傷害。當他面對薩比娜肉體的誘惑時,認為愛是放棄力量。這是一個在事業的責任中,在家道倫理中恪守最后良知的人。是在認識薩比娜后,他心中的“輕”才被喚醒,才有了向世俗婚姻決裂的勇氣。他余生的幾年,雖然始終和一個比他小很多的女大學生在一起,雖然和薩比娜分離了8年,薩比娜渺無音訊,但薩比娜卻始終在他的心中占據著燈塔的位置,薩比娜虛幻的身影和眼神依然在他腦海中是他堅定信仰的源泉。盡管他最后在柬埔寨內戰結束后的一次聲援進軍中,不幸被惡人所殺,但他在最后閉眼前,對于妻子克洛德毫不妥協的眼神,顯示出,他對他的這次進軍行動毫無一絲悔恨的決心,這與他剛剛與妻子宣布離婚時的懦弱的性格是不同的,說明他從“重”中已經蛻變出來了對于“輕”認同。

再談一下托馬斯的兒子,西蒙。雖然他始終生活在“重”中,但他其實是一直向往“輕”的。我看了一些書評,大家都在探討以上四個角色的輕與重,卻忽略了這個角色。雖然他至小就被父親托馬斯拋棄,但他卻從來就沒有恨過托馬斯,甚至在18歲從學校畢業后,那個時候托馬斯已經變成了玻璃擦洗工,沒有什么社會地位,但他依然想通過報社那位駝背記者接觸托馬斯,這說明,他對托馬斯的“輕”是認同的。兩年后,他們父子在鄉下見面,西蒙的結巴居然不治痊愈,這說明,西蒙身處在“輕”中,是內心是愉悅的,輕松的,自由的,唯有此,才能解釋他的結巴忽然消失的原因。雖然他們父子這次見面后的四個月,托馬斯就去世了,但之后,他聯系上了薩比娜,而薩比娜代替了托馬斯,成為了他心中的精神火焰。此后,即使薩比娜比娜去了美國,甚至到了她生命的最后日子里,這中間至少有將近5年的時間,而薩比娜幾乎不給他回信,甚至他的很多信,薩比娜都沒有拆開看,但他一直堅持給薩比娜去信,可見西蒙和弗蘭茨一樣,薩比娜成為了他唯一的精神信仰力量。可見,西蒙雖然生活在鄉村的世俗生活里的“重”中,但靈魂卻堅守著對“輕”的認同。

4、

關于刻奇

這本書給我最大的收獲,就是對刻奇這個詞的認識。

Kitsch是一個德語詞,我手中的這本書將它翻譯成了媚俗,“刻奇”是對它的音譯,我們日常交談中的媚俗,指的是追求低俗,昆德拉所說的媚俗(刻奇)與此不同,準確的應該叫“自媚”。我們生活里語義最接近的是“自以為是”。媚俗(刻奇)是盲目信任某種價值標準,并認為他人也應該信任這種價值標準,將集體的盲從上升到美學地位,從而掩蓋個體的靈魂腫脹癥。

昆德拉在書中舉了個例子,當看見草坪上奔跑的孩子,由刻奇引起了兩行“前后緊密相連”的熱淚。第一行是說:看見了孩子在草地上奔跑,多好啊;第二行是說,和所有的人類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們所感動,多好啊。昆德拉接著強調:“第二種眼淚使刻奇更加刻奇”。

上面那個說法,我第一次沒有讀懂,后來是看到了網上關于“刻奇”這個詞層層推進的含義,才恍然大悟。它層層推進的含義如下:①自我感動及感傷;②難以拒絕的自我感動和感傷;③與別人一道分享的自我感動與感傷;④因為意識到與別人一道,感傷變得越發加倍;⑤滔滔不絕的洶涌感傷最終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體驗感傷也就是體驗崇高;⑥這種崇高是虛假的,附加含義大過實際含義;⑦當賦予感傷崇高的意義之后,容不得別人不被感動與感傷。誰要是不加入這個感傷的洪流,就是居心叵測。⑧這是最主要的,刻奇是一種自我愚弄。

如果覺得這個層層推進的含義還不夠具體的話,那就舉幾個例子吧。

刻奇這個詞按照自媚理解的話,可以分為個人自媚和集體自媚。

如果你碰到一個美女,你想和她睡覺,這是最真實也最樸素的事實想法,但這種說法直接說出來,會讓你覺得自己太禽獸太流氓,所以你換了一種說法:我想和你每天在晨光中一同醒來。——這就是刻奇,是個人的自媚。

以下還有幾個個人的刻奇的例子,“清君側不是造反,這是朱棣的刻奇;竊書不能算作偷,這是孔乙己的刻奇;是真愛就不能算出軌,這是甄嬛的刻奇;摸下維納斯的乳房是為了讓自己沾染點藝術氣息,這是游客的刻奇。”

再舉幾個集體刻奇的例子,比如有些人總擔心自己不夠崇高但又不想犧牲太多,于是尋找成本極低的崇高:在微博上吶喊“......不轉不是中國人”,“……這一夜我們都是**人””,還有在社交網站點蠟燭,抱著捐款箱強迫別人捐款的;還有比如在酒桌上的“兄弟,是男人,就干了”的等等諸如此類。

?生活中,刻奇的媚態比比皆是,昆德拉認為“刻奇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將人強行拖入集體性之中,消除了人作為個體的獨立性與尊嚴”。盡管如此,昆德拉也認為,“我們中沒有一個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擺脫刻奇。不管我們對它如何蔑視,刻奇總是人類境況的組成部分。”

即使是一生與刻奇抗爭的的薩比娜,也會對夕陽中閃爍的兩扇窗戶動容,陷入個人刻奇的境地。

刻奇的根源是對生命的絕對認同,對于取悅于自己的刻奇,我們無法擺脫,其實也沒有必要擺脫,有時候,我們需要一個讓自己感動的理由,需要一個讓自己熱血沸騰的說法,但是如果你想將這種個人的刻奇推而廣之,讓其成為集體的刻奇,那我們就應該警醒了。

昆德拉在書中談到中歐共產主義制度的罪惡時認為,“罪惡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而恰恰由那些確信已經找到了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的積極分子所建立的。他們大無畏地捍衛這條道路,并因此而奪取了許多人的生命。”希特勒認為自己是壞人嗎?斯大林認為自己是壞人嗎?顯而易見不是。他們的錯誤是想將自己的宏大理想“刻奇”到他人身上,并用強權甚至不惜犧牲大批生命的方式推而廣之。這也是昆德拉最反對刻奇的主要原因之一。

5、

關于輕與重。

我們在第一節中引出了巴門尼德和老子關于“輕與重”的相映成輝的哲學思考,那么在這本書中,昆德拉是怎么看待“輕與重”呢。在這本書中,雖然他沒有提到老子的哲學思想,但他提到了另一個,那就是貝多芬。昆德拉按照主流的觀點認為,貝多芬將重當做了正面的東西,“必然者為重,重者才有價值“。并從貝多芬最后一首四重奏里引出了一句話: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并將其作為本書中對于“重”的引申,不過他還引用了另外一德國諺語:Einmal ist keynmal(偶然一次不算數),用以說明托馬斯這個角色的由來。

在本書中,托馬斯認為,“人永遠都無法知道自己該要什么,因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來生加以修正”。“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練就已經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會有什么價值。”

從Einmal ist keynmal的角度看,“歷史和個人生命一樣輕,輕若鴻毛,輕若飛揚的塵埃,輕若明日即將消失的東西”。就像托馬斯和特蕾莎是在6次偶然事件發生的前提下相遇的一樣,一切事情都是在眾緣和合才偶然地發生的,任何一個微小的差錯事情就完全是另一個樣子。既然一連串的偶然成就了我們的生命之輕,我們的生活只是萬千可能性之一,那么我們是否有理由認為“Es muss sein”是愚蠢可笑的呢?是否有理由認為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具有普世的審美價值觀呢?

我想,如果從“形而上”理解,整個世界是“輕”的,它是沒有終極意義的。但我們是一個個具體的人,是鮮活實在的生活在“形而下”的人,那么該怎么理解這種“輕”呢?

薩比娜一輩子與媚俗對抗,活的瀟灑而輕,但她“輕”的背后,自有她不能言說的孤獨和落寞。

而托馬斯,雖然一生同樣與媚俗對抗,但特蕾莎卻在他“輕”的生活中讓他感受到了另外一種生命的意義。“跟一個女人做愛和跟一個女人睡覺,是兩種截然不同,甚至幾乎對立的感情。愛情并不是通過做愛的欲望體現的,而是通過和她共眠的欲望而體現出來的”。托馬斯在特蕾莎睡覺時緊握他的手腕中,內心中涌出了compassion(可以理解為同情,但不全是),這種感覺和做愛時的感覺不一樣,做愛是占有,是快感,但他產生compassion時,卻是“同感”,心理學上叫“共情”,中文意思可用“惻隱之心”。

雖然托馬斯和特蕾莎的一生中,特蕾莎的“重”和托馬斯的“輕”始終在糾纏中齟齬不清,始終不和諧中波折不斷,但我們看到,托馬斯卻是在特蕾莎的“重”的牽引下,慢慢地消弭自己的“輕”的,當他們從城市移居到鄉下生活后,兩人的“輕”與“重”也越來越互相融合,而在卡列寧去世時,特蕾莎也終于開始明白——她與卡列寧之間始終和諧美好的愛,根本的原由是“無所求”,這種無所求的愛,不會促使我們每天去追問各類夫婦們頭疼的問題:他愛我嗎?他曾經更愛過別人嗎?他愛我是否比我愛他更深?不會促使我們去猜忌,去度量,去窺伺。而正是這些問題,將我們的愛情扼殺了。正是因為我們沒有能力創造愛,才渴望從別人那里得到更多的愛。特蕾莎“從不想將可列寧占為己有,也不想嫉妒它的秘密癖好,她養它不是為了改變它(而男人總想改變女人,女人亦想改變男人),而只是想教它一門基本的語言,使它得以與人類彼此理解,從而共同生活。”

可以說,在卡列寧最后得病即將死去的日子里,特蕾莎找到了愛情如何美好和諧的根本道理——“伊甸園牧歌中美好的生活,不是因為它將我們引向未知的直線賽跑,也不是一次歷險,它是在已知的事物中循環移動”。所以特蕾莎明白“為什么人類不可能幸福,因為幸福是對重復的渴望”。人與狗是這樣,人與人也是這樣,自然萬物都是這樣。

由此,我相信,昆德拉并沒有簡單下結論,認為生命“輕”是好,還是“重”好。托馬斯和特蕾莎在輕與重的互相妥協中找到了愛的契合點,輕和重并不是不可調和的,尊重彼此的存在,互相包容,不以苛求的姿態去“刻奇”他人,我們都可以做幸福的人。

所以,我們開頭第一節,關于巴門尼德的哲學觀點,“思想與存在是同一的”——思想是輕,存在是重,二者是同一體的才是和諧的——用來解釋這本書中昆德拉所要闡述的哲學命題,是具有可行性的。

6、

關于這本書的名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其實,我覺得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也可以。因為這兩個都是名詞性短語,并沒有價值判斷取向。而在書中,我們也看到,無論“輕”和“重”,對于我們具體的個體生命都是不可取的。因為我們一方面是需要扎根于大地生活的人,一方面又是有不同思想和不同靈魂的人,單獨承受哪一方都是會有遺憾的。薩比娜如是,弗蘭茨如是。

那昆德拉為什么將書的名字取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呢。我個人認為,對于個體的人來說,昆德拉還是偏向于生命承受之重而生活的,所以用一個“看似”相反的命題,其實只是賣個關子,正話反說而已。在最后一章《卡列寧的微笑》中,我們看到昆德拉向我們揭示:幸福來源于對俗常往復循環的渴望,就是對“重”的肯定,但這不等于說,他要讓我們完全棄掉“輕”,我認為可以這樣理解:重是根,輕是花朵。沒有重之根,花朵不會鮮美。但如果只是無根之花,再鮮美的花也終究會枯萎。同時,花朵需要根的仰視,而根也需要花朵的低頭,在尊重彼此需求和存在的同時,又仰起頭來做自己,這是一朵花朵之所以以“永恒的輪回”呈現出來,我們卻始終能從中看到美的原由。

老子說,重為輕根。

昆德拉說,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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