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要明確,薪水是老板對個人的價值估計,他很可能不代表你的真實能力。如果你因為錢拿的少,就不去努力熱情的工作的話,虧損最大的是你自己,因為你浪費了人最寶貴的財富——注意力。傷人傷己沒有一點幫助的事情,為什么要做呢?
我們要做,為自己打工的人。
為自己打工的人,是不會說出這樣的話的:
那么使勁干嘛?又不會給你漲工資!
就給那么點錢,還指望我能做多好?
為自己的打工的人,做事的標準,除了讓老板滿意以外,還要讓自己滿意(為自己打工嘛)。所以他們判斷工作結果和工作質量,有兩個標準:
是否對得起拿到手里的薪水?
是否對得起自己的時間和精力?
如果你在給自己打工,你自然就會對自己的要求高一些。
為自己打工的人,很少覺得自己吃虧了,多付出了,因為,很明顯,是給自己干,不是僅僅給公司干。
這樣下來,自己的時間出售了兩次:一次出售給老板,自己活得工資;一次出售給自己,自己獲得成長。
所以,干著同樣的活,才會出現成長率的巨大差異。
思考與行動:
1. 我熱愛自己的工作,每天充滿激情。
2. 工作中能夠獲得專業技術上的成長,故障處理,理論運用,管理方法;
3. 我對我的老板還不是太了解,所以喜歡不喜歡還說不好,不過總體來看,老板是很關注安全,很上心的。
4. 琢磨大事? ?職業選擇?努力方向?
5. 這個問題我需要多問自己,這個融會貫通的能力,或者說舉一反三的能力是我最欠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