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小侄子與小侄女來到婁底。面對他們的到來,媽媽是喜憂參半。喜的是多日不見,甚是想念;憂的是姐弟倆之間爭吵不斷,鬧得媽媽頭暈腦脹,很是惱火。
這次也不例外,周五晚上倆姐弟到家后,就硝煙四起。一會姐姐賭氣了,一會弟弟被惹哭了,就連兩歲多的寶貝也時不時尖聲叫嚷著。
之前,面對孩子們的爭吵,媽媽常充當裁判員,先判斷誰做對了,誰做錯了,然后再以成人的方式處理他們的矛盾,一一說道。幾回下來,媽媽卻感覺到為難了,為什么?因為之前的方法不管用了,小家伙們爭吵沒少下去,卻都學會了打小報告,但凡覺得自己占理,都會訴諸到大人處尋求支持。
這次回來,不知道為什么,寶貝與姐姐哥哥并未玩在一起。哥哥姐姐想玩她的玩具,剛一拿,她就喊:“我的。"然后把玩具緊緊攥在手中,硬是不給。
姐弟倆見寶貝這樣,在一旁悄悄商量,不與寶貝玩,想要通過孤立寶貝的方法來獲得書童的妥協。
媽媽出門去了,留我在家里照看她們仨姐弟。
我坐在一旁靜靜地看著,不指責星星雅雅,也不幫寶貝說話,未做任何介入,任事態發展。
姐弟倆的方法并未奏效,寶貝不但樂得自個玩,而且當哥哥邀請她一起去吹肥皂泡,她都因看電視正起勁給拒絕了。
就這樣,三姐弟雖沒玩到一起,但兩天時間,雖偶有摩擦,在沒有大人的干預下,最終總算相安無事,而且這是他們自己選擇的方式。
而在以前,以判斷誰對誰錯來解決孩子們的摩擦與沖突,結果總有一個孩子不滿意,不開心,覺得委屈。當我們開始換一個角度去看待并處理這個問題時,收獲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當孩子們前來告狀,我們作出評判時,其實已經是在傷害。
兒童的世界本很簡單,他們本無所謂對錯之分,而一旦成人將所謂的對錯強加給孩子,給事情定性,容易把孩子間的沖突關系看成是“犯錯誤”,尤其是看成欺負和被欺負的關系,將原本單純的孩童關系變得復雜而勢利,反倒影響了孩子們。
正如尹建莉所言的”三不原則“:不生氣,不介入,不怕吃虧。當我嘗試著以這種方式與原則去對待小朋友之間的小摩擦與小沖突時,我體會到了其中的力量。而這之中,我需要做的是放下自己的固有思維,放下急躁,平穩心情,給孩子們以信任,相信他們自己有處理問題的能力。
媽媽說,怎么倆姐弟在他們母親那就很少爭吵呢?我說,他們姐弟之間的小爭吵很正常,他們母親工作繁忙,干預的也比較少,孩子們自然會有解決的辦法,你要相信他們有這種解決問題的能力。
思來想去,大人最應該做的是放下自己,改變自己,細細體察與孩子們相處的每一個細節,用心站在他們的角度去思考,去看事情。